“互联网金融催收自律公约”来了 非法恶意催收能休亦?

点击上方[互金观察站]关注

站长在这等你

随着互联网金融十年疯狂,对应的债务催收呈野蛮发展态势,侵犯人们合法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

爆通讯录、呼死你上阵;喷墨泼漆、送花圈上演;上门催收、尾随跟踪出场;恶意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短信;裸条、裸贷、辱母案;各种恶意催收的花样超出了善良人们的想象力,导致的社会事件触目惊心。即便是通常采用的电话催收,虽然没有直接暴力,但牛皮糖似的粘人也让人不堪其扰。

不良资产清收,古已有之。作为互金贷后管理的必备工序的催收也不容回避。如何规范催收业态发展、摆脱恶意催收成为新金融行业发展前行必须解决的难题。

从借贷源头加以严控

管控催收,要做到让用户远离多头借贷,远离恶意借贷,远离不法借贷,要追溯暴力催收产生的根源。催收的产生说明出现了坏账,而坏账的出现正是平台机构风控能力的不足,事中没有掌握好风险评估,事后只能用催收甚至是恶意催收来弥补。

首先,对于平台要求是合规,产品最高利率不能超过36%。平台要做好前端的风险控制,避免坏账出现,不要将全部希望寄托于催收。

互金协会李东荣会长就曾指出,要充分认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关从业机构要树立正确的风控意识和理念,不能将债务催收作为主要的风控措施。

中再融合伙人&副总裁侯君认为,完善的贷后管理系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当然,最好的风控体系是建立在贷款之前,以最严格的贷前筛查标准来保证每一个项目的安全。

其次,平台要做到不将产品推荐或出售给不适合的人群。要设置准入条件,符合标准才能成为平台的用户;要对用户进行风险评级管理,不同等级的匹配不同风险的产品;要对根据风险偏好,帮助用户做些理性的判断。

再次,平台要对用户进行风险教育,提升用户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引导理性消费,让用户有风险自担意识。

财富星球相关负责人说道,“监管对投资者教育有明确要求,现在的平台也都会在官网设置专栏进行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但需要有力度和保持持续性。”

候君指出,在征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消费者教育十分迫切。首先,在贷前,风控人员应根据借款人资金用途给出合理化建议;其次,要在做好贷后管理的同时提供合理有效的知识普及,对用户的不理性消费认知进行教育疏导,提倡理性消费。

也有专家建议,应像保险业一样,引入产品销售冷静期,避免用户因非理性冲动消费而受到损害。

平台合规催收、科技催收

平台除了对贷前加强风险管控外,也要对自身催收及委外工作加以规范和遵守。

3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公约》要求,从业机构应建立催收业务系统,所开展的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人员管理、投诉情况等,确保外包机构遵守本公约要求,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抱财网副总裁郑毅则表示,企业应首先从自身出发,完善公司内部的催收业务系统,运用大数据的技术协助业务开展。另一方面,在催收业务开展中,从业机构/人员也应把法律法规放在首位,杜绝暴力催收的现象出现。

业界一直呼吁平台催收应利用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以取代暴力催收。因为,以技术为依托的创新型催收不仅可以节省成本,提高回款率,还可增加用户黏性,在合规化的道路,用技术的手段打破暴力催收,是创新型催收的努力方向。

捷越联合创始人兼首席风控官王晓婷表示,依托大数据技术的深化应用,不仅能够支撑起完善、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及投诉处理制度等;更能够通过数据的分级管理,增强数据保密性,从而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隐私权。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指出,平台对业务合规性的诉求越来越高,也在倒逼催收行业在效率上和模式上进行变革,将大数据、关系图谱等金融科技手段引入催收行业,代表着新的发展趋势,也有望成为未来的主流手段。

加强监管,规范催收

由于目前催收行业缺乏相应的规范,暴力催收的边界仍未明确,亟须监管予以规范。而针对“暴力催收”现象,监管政策也在不断出台。

2017年4月份,北京多家网贷平台收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的文件中明确规定暴力催收在禁止之列。而全国各地陆续发布的网贷整改验收工作要求中也均将暴力催收作为禁止性行为。

2017年5月4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印发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该规范明确要求,网贷平台不得以催收费等各种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2017年12月26日,银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加急文件《关于开展个人贷款催收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催收流程、手段、方式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合规性进行全面排查。

2017年12月监管层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明确,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2017年11月,天津互联网金融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应采取适当方式追讨债务。迫讨债务,不得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追讨债务,应当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禁止受托人使用前款中的追讨方式,并对受托人的催收行为进行监督。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3月28日发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要求机构纠正不当催收行为,不能将债务催收作为主要的风控措施。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表示,《催收自律公约》填补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制度空白,是及时且必要的。

互金协会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公约充分吸收国际催收相关政策,同时结合了新兴债务催收方式“以线上催收为主、线下人工催收为辅”“以大数据获取信息为主、信息安全意识不强”“催收外包较多、缺乏流程管理”等特点,形成本土化、可落地的方法措施;公约针对不当催收、信息保护、外包管理等当前债务催收最突出的问题划定底线。

防范恶意催收的篱笆正在收紧。

立法惩治恶性催收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债务催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全依靠行业监管或自律,不具有强制性和威慑性,用户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例如,一些催收使用的威胁、恐吓、滋扰等软暴力,处于灰色地带,处于现行法律边缘,处置起来往往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这都需要通过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完善,强制催收行业实现法治化。

美国有一部专门的《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用于规范专业商账追收机构对自然人性质的消费者个人进行的催账活动,该法律详细规定了商账追收机构在催账时可以使用的方法和禁止使用的方法,细节到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电话催收、电话催收需要具备哪些前提条件等。

3月27日,上海启动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贷后风险管理规范指引》编写工作,特别指出要避免暴力催收,引入网络仲裁,如果借款人在P2P平台逾期不还款,平台或者出借人可以申请网络仲裁,最快7个工作日便可出具裁决书。

也有专家认为法制规范上应加强惩治机制建设,让平台规范合规经营,设定行业准入门槛,给出企业强制的退出机制,让其不敢或不愿恶意催收。

在湖南两会上,湖南省政协常委李定珍呼吁对网贷加强监管,对非法发放、催还私贷、网贷的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李定珍呼吁,应该对借贷人及其家属亲友以辱骂威胁、损害名誉权、在网络公开裸照和其他个人信息侵犯隐私、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从事性交易等方式催还私贷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日前, 据《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代表和另外5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向两会提交了关于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的建议,对那些非法集资与放贷的组织以及犯罪团伙,执法部门更应坚决打击严厉惩治,以努力挽救陷入非法借贷深渊的人们,避免悲剧发生。

对非法恶意催收说“不”,需要法律的武器。

对非法恶意催收说“不”,需要监管的规范。

对非法恶意催收说“不”,法制和合规进程一刻不容松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