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調包案」真相大白,家長該如何對待孩子撒謊這件事?考生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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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調包案”真相大白。河南省紀委的通報指出:依據筆跡鑑定結論,查看考場監控視頻,對監考人員進行調查取證,確認永城市考生餘某各科答題卡為本人書寫,答題上條形碼及個人信息的塗改系本人所為,不存在他人模仿筆跡作答和調包現象。其他三名考生也不存在調包現象。


那麼終於真相大白了,孩子和家長已經差不多被全國人民所知,那麼發生這樣的事情會不會對他們有什麼影響呢,家長應該如何對待孩子撒謊這件事呢?

第一,與孩子溝通

溝通很重要,家長要了解孩子內心真實的想法,是不是因為害怕成績考差了,怕爸爸媽媽失望。還是因為壓力過大,期待太高,以至於不相信自己的分數。

第二,安慰孩子

對於這個被推上風口浪尖的事情,孩子的心理壓力肯定也大,特別是在真相大白之後,家長應該及時的安慰他們,不可一味的指責,萬一孩子想不開呢。要安慰他們說真相大白就好了,試卷沒有被調包。成績不好我們可以來年再考。

第三,要教育孩子

對於這件事情,首先,孩子沒有確確實實看到的事情,不應該撒謊。這件事情不僅掀起軒然大波,也佔用了別人大量的工作時間,有時候不經意的撒謊,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孩子也該長大了,成年了,不能由著性子來,所以一定要教育孩子不能撒謊。


那麼最後,考生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呢?有人說,對高考分數有質疑,申請高考答題卡複核是我們的正當權利,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也有人說,考生及家長通過實名舉報動用國家資源進行查證,有虛假陳述的學生應該計入個人誠信檔案。還有人說,公安機關需要進行警告或者其他相關的處理。

我認為孩子撒謊這件事已經造成全國對高考的質疑,是不是應該出來公開道歉,承認錯誤呢?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發表意見。


Andi學姐


感謝悟空小秘書/頭條教育聯盟的邀請。

筆者也是高中過來的,學生平時考試作假的情況時有發生,我也經歷過,如在模擬考試時對對答案。當時我們高中每次模擬考試都是按上一次考試的全校排名進行排序,如1考場1號就是全校第1名(1個考場30人),2考試1號是全校第31名,依次類推。運氣好的時候,一個班的同學能坐在前後或並排,用手勢對對選擇題答案,相信不少人都有類似的經歷...

在新聞出來的最開始,筆者覺得有搞錯的可能,哪怕是小概率事件。可是,一下子出現4個,質疑的是掉包答題卡和試卷,就有點不可信。我們在教育達人群聊天的時候,不少朋友也是持這個觀點,有心進行這個操作,還不如搗鼓自己的試卷,隨機換4個試卷和答題卡沒必要的事情。也許有人覺得是馬後炮,看我答題的朋友就知道,我昨天才回答2個關於這個事件的問答,之前就是持觀望和懷疑態度,不發表自己的意見。

其實,這個事情陸續都有進展,如8號有2份說明書,如信陽的考生放棄了筆跡鑑定。有人會質疑,家長/學生可能受到壓力改口,我覺得幾個敢實名公開質疑高考錄取工作的家長在公開之後,已做好放手一搏的準備,沒有充分的證據,不會鬆口的。

其實,坑家長的孩子不在少數,這次是真的玩大啦,在被證明為鬧劇之後,會給自己和家長帶來很大的傷害。考生在估分和實際成績差距較大時,可提出質疑和核分。但是,這次幾個同學,尤其是最後能在堅持的同學繼續通過抹黑高考來遮掩自己的謊言,會被質疑誠信有問題。

比如,這些同學的事情曝光後,周邊的同學、老師都知道,19年想要復讀得換個遠點的學校,很有可能被多個學校拒收的。當然,這個事情的處理不會達到法律層面,如拘留、判刑等,但是納入誠信黑名單是可能的,以後升學、考公等會受到影響。

其實,筆者感覺除蘇同學外,其他3個同學的家長也是挺絕望的,為了孩子拼上一切,最終的結果是孩子的謊言。蘇同學昨天被爆出,發表2箇中文論文,通過北師大的自主招生初試,且論文被爆抄襲(已找到原文),證明蘇同學的父母也不是省油的燈啊。也許,蘇同學過了一本線,藉助自主招生進入北師大後,這樣的事情就沒有人會發現,可是這樣就公平了嗎?您覺得呢?

希望對您有幫助,方便時給個關注,謝謝您~


帥小西De


“高考調包案”終於真相大白,無論是見到自己的原卷即承認所有試卷均是自己所寫的李某某,還是拒不承認要求筆跡鑑定的其他3個孩子,最終的鑑定結果均證明試卷不存在調包一事,四科原卷均為考生自己作答,至於有多處明顯塗改的小淇的試卷上的所有塗改痕跡也均為自己所為。這一切不得不說又刷新了大家對此事的認知,而我也跟著普及了一下高考閱卷到封存的所有環節上的常識。

對於此事造成的惡劣影響,考生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大家眾說紛紜,有主張追究法律責任的,有主張取消三年高考資格的,還有主張只承受道德譴責的。

就法律範疇來說,考生有質疑考試成績並請有關部門查閱的權利,如果此事不像現在這樣擴大,不是家長的一篇上萬字的聲討,而是走正常的核查程序的話,估計這事再正常不過,也不會掀起這麼大的風波。但是就這事,孩子自導自演,興風作流,矇騙家長,抹黑高考系統的嚴正性,且高三的學生已經成年,確是性質惡劣的,有故意誹謗之嫌,估計受一定的法律責任,如口頭教育、警告教育等也不為過。

對教育系統內部紀檢部門是否追究學生的不良行為所應承擔的責任,就要看教育系統內部的處分了,我想把孩子的欺騙行為計入誠信檔案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但此檔案必將伴隨孩子的學習生涯,甚至影響其對工作的選擇。即使讓其明年參加高考,估計對其大學的選擇和錄取也會有一定的影響。

最嚴重還不是此次惡意“質疑”行為,而是其一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試中疑似論文造假行為,此行為一旦坐實,將是作弊行為,而對考試作弊行為的處罰卻是極明確的,即取消考生當年或三年考試資格。不過,中國論文造假、洗文行為早已不是新鮮事,也真到了該查一查的時候了。

從昨天調查結果出來,大家的一顆心總算明瞭,不再糾結,但對於當事人及其父母來說,必將迎來一個個不眠之夜。特別是父母是公職人員的,估計也要對組織有個交代。

無論如何,教育應該是本著教書育人,要成才先成人的理念,孩子走到今天這個地步,撒謊不計後果,實屬幼稚不負責任的惡劣行為,但也不得不承認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敗。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見多的頑劣的學生,我們總是主張再給孩子一次機會,再用愛和教育的光輝引導孩子一次,寬容比懲罰也許更有用等等,當老師的甚至比家長更寬容,

孩子犯了錯,雖然該承擔的責任一分也不能少,但我仍然奉勸家長和孩子一起承擔責任,陪孩子一起走過懵懂無知、膽大妄為的青春,因為作為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執行者,我們也有責任。

以上個人看法,不知大家是怎麼看的,歡迎交流指正。


指尖教育帝國


高考掉包風波終於塵埃落定了。這個結果,估計讓很多人大跌眼鏡,也會讓很多人特別是孩子的家長顏面掃地。

這個問題出來以後,我一直沒有參與回答。為什麼?因為正在風口浪尖上,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家長和孩子,我不想觸這個黴頭。

但是,我始終是存有懷疑的。姑且不論高考及閱卷過程安保多麼森嚴,就憑蘇姓考生真實筆跡和試卷筆跡一對比,我就打了一個問號!基本就是同一個人的筆跡嘛。然後再看了看她所謂的作為題目,就那文筆,說她是六百多分的高分考生,打死我都不信!大家都是從學生年代過來的,能糊弄誰呀!

現在好了,事鬧大了,不但拔出蘿蔔,把泥也帶了出來。這麼一折騰,孩子自主招生論文抄襲的事也被吃瓜群眾翻了出來。這真是沒打著狐狸,反而惹了一身騷。如果不出意外,自主招生的事也歇了菜了。既然家長願意折騰,我倒是希望有人繼續發揚一下連續作戰的精神,看看她這自主招生是如何通過的!

對這樣的熊孩子,我是徹底無語了。十八九歲的小小年紀,竟然敢撒如此彌天大謊,說真的,膽夠肥的。可是你想過沒有,謊撒出去簡單,想用更多的謊言來掩蓋這個謊言就難了。這不,家長上竄下跳的折騰半天,最後落得一個光著屁股推碾子,轉著圈的丟人!我有時在想,這樣的孩子,一點是非觀念和做人底線都沒有,將來到了社會會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孩子家長什麼背景,咱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想,一般的家長是沒這點能量的!即便你不知道孩子撒謊,但是自己的孩子學習怎麼樣,家長難道就沒點B數嗎?你沒數,老師難道也沒數嗎?高中三年,家長不會沒參加過家長會吧?不會沒和老師交流過孩子的學習吧?每一個學生真實水平如何,老師們都是啞巴吃餃子心裡有數的。在決定把這個事鬧大之前,為什麼就不找老師瞭解一下呢。

現在,結論出來了,很多人就不要以為家長是迫於上邊的壓力了。家長敢把這事公開化,說明根本不怕什麼壓力。唯一的解釋就是,熊孩子把爹給坑了。至於對孩子怎麼處理,肯定不會不了了之,獅子尾巴上掛銅鈴,熱鬧在後面呢。我們搬個馬紮,坐好,繼續看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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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河南紀委公佈了最權威的調查結果,答題卡調包事件已浮出水面真相大白,我比較認可這個調查結果,同時也為家長和孩子們感到惋惜和遺憾,也許他們不會受到任何的法律層面的懲罰,但在未來的生活和工作中,將不可避免的受到嚴重影響,沒辦法,這種惡果他們必須要吞下。

如果我是孩子的家長,我會以誠懇積極的態度來面對此次事件,錯就是錯了,不能像駝鳥一樣把頭插在沙子裡,那樣不但於事無補,而且還容易適得其反。我會第一時間通知前來報道的媒體,召開一個新聞發佈會,帶上孩子真誠的向所有關心此事的人道歉,向河南高招辦和相關工作人員誠懇道歉,徵得他們的原諒,虛心的接受來自公眾的批評。

孩子的成長會犯錯誤,這是誰無法避免的,雖然孩子已經不小了,但他們本質上還是一個沒有走出校園的孩子,我們應該理解和原諒他們的行為。但是,有些成長的錯誤需要自己承擔,這本身也是成長的一部分,如果能夠誠心的認識到錯誤,虛心誠意的來面對,這個世界還是溫和大度的。

這個事件的最終結果,我想家長和孩子都不會受到法律懲罰。因為舉報是家長的權力,他有權力對孩子的考試成績進行質疑,而紀委同樣也有義務回應質疑,這個不存在誣陷,因為家長本身也是被孩子欺騙了。


元芳有看法


家長:考得怎麼樣?要是考得好給你買蘋果手機,帶你去旅遊。

孩子:還不錯呢,我估分有六百多分了

家長:那還真的可以,給,卡拿去自己刷。

分數出來

孩子:怎麼可能呢?怎麼會這麼低,一定是試卷改錯了。

孩子:不,這不是我的答題卡,我做的怎麼可能這麼差。

這樣的鬧劇真不足為奇,只不過鬧得這麼大還是第一次。有的自己考砸了,把試卷偷著扔了,說找不到試卷的人都有。雖說不公正的地方很多,但凡事也得邏輯上說得通吧,這事就跟那個奔馳車主一樣,想想都不可能。有這通天能力的人去掉包一個平時成績都不怎麼樣的人的答題卡?


千山雁


高考出現“調包”涉及到大多數人利益,儘管通過簡單的邏輯推理便能輕易地排除這種可能,但是人們的第一反應多半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產生這種想法的根源在於人們的危機意識。

對於公眾而言,高考既是嚴肅的更是神秘的,正因如此在事件曝光之後公眾才會產生存在黑幕的聯想,而這種聯想無疑會對高考制度的公信力產生衝擊。在這種前提下,儘早地查明事情的真相併且將其公之於眾才是最好的選擇。

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的這份調查報告無疑是及時的,同時也是客觀的,通篇文字有理有據,從多個方面回應了考生及其家長乃至社會大眾所質疑的相關問題。

儘管在此前涉事的考生一直堅持遭遇了調包,但是我們都知道有一句話叫做“事實勝於雄辯”。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發佈的報告中最為關鍵的地方就是羅列了調查取證過程中所收集與發現的所有客觀證據,這其中就包括視頻資料,相關涉案人員的詢問筆錄以及對答題卡上筆記的司法鑑定結論。


實際上,這些證據已經形了成完整的證據鏈,完全可以用來還原事件的真相——即不存在人為調包的行為。至於考生自己承認與否其實已經並不重要了,因為他們撒謊其實早已是板上釘釘了。這就好比警方在辦案過程中遇到一些狡猾頑固並且不肯開口交代的犯罪分子,警方只要掌握了充足的證據那麼就能夠以“零口供”的形式定案。

當前,公眾所關心的焦點已經不僅僅侷限於事件本身,因為對於如今的結果大多數的公眾其實早已預知,大家更為關心的其實是有關部門將會對於涉事的考生乃至他們的家長如何做出處理,畢竟由他們一手導演的這場鬧劇所花費的公共成本實在不低,沒有人來買單實在有些說不過去!


造成如今的尷尬局面孩子們固然有錯,但是家長們也同樣難辭其咎。作為家長他們無疑是失敗的,這種失敗既是源於他們的不察更是源於他們日常對於子女的教育方式。孩子能夠撒下如此一個彌天大謊顯然並非一蹴而就,人們常說“習慣成自然”,或許對於這幾個孩子而言撒謊就好比吃頓家常便飯一樣來得簡單容易,父母的溺愛縱容可能是根本的原因。

作為父母,孩子就算犯下了天大的錯誤可他們畢竟還是自己的孩子,或許會責備一二,但是必定不會深究,否則孩子將徹底失去未來與希望,對於外界的質疑與責罵只能由他們來代為受過。但是,由於這件事情所造成的影響巨大,有些罪過註定了他們是無法替孩子來承受的。

在河南省紀委監察委介入調查之前,涉事的考生中有三人先後向其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而警方也已受案調查。如今真相大白,已經受理的案件自然不可能繼續高高掛起,撤案是必然的,但是對於謊報警情的追責程序同樣也要進行。

謊報警情屬於一種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從目前來看,調包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公眾對於現行高考制度的公平性與合理性都產生了恐慌心理,這種後果是屬於較為嚴重的情形。因此,正常情況下如果說警方依法處理那麼就將對這三名涉事的考生頂格處罰。

都說世上沒有後悔藥,用“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句話來形容如今的涉事考生與其家長們恐怕是再合適也不過的!



通城丹妹


河南高考被質疑調包事件調查結果已塵埃落定,調查結果認定沒有調包事實存在。但沒有調包也不能認為所有當事考生都在惡意說謊,可能有的真是估分失誤而已。

網上有一種普遍認為,這是一個坑爹事件,家長被孩子坑了。可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恰恰相反,是家長把孩子坑了,同時也把自己坑了,不管家長的動機有多麼純潔,多麼值得理解和同情,事實就是如此。

那些猶如家長是否平常瞭解關心孩子,是否盡到做家長的責任之類的話就不說了,我認同,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談談我的觀點。

一,孩子才高中畢業,還沒有進入社會,不管他是否已經滿18歲,畢竟沒有處理社會事務的經驗,沒有預見到家長的維權方式如果不當而可能帶來的後果。而作為家長,特別是身為檢察官的家長,應當能夠預見。

二,孩子不可能有意把事情鬧大,因為她們深知自己有可能估分失誤或明知自己在撒謊,她們只是希望能證實一下是否估分正確或在家長面前為沒有考好找藉口而已,不會帶來對自己較大的不利後果,對家長的反應態度和後續行動缺乏預見及掌控力,被家長的不理智行為一步步拖入極其尷尬的境地,而這本不是她們想要的結果。

三,作為家長,特別是身為檢察官的家長,應當正確評估事情的可能性,相信法律,作為黨員幹部,要有黨性,相信組織,依靠正常渠道和程序維權,儘量避免造成不良影響。

四,可某些家長的做法明顯違背自己的身份應當遵守的維權行為規範,嚴重違背自己孩子的真實意願,充分享受和利用自己的身份背景優越感,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資源,運用一切能夠運用的手段,把一個本來可以在制度內正常解決的事情運作成一個沸沸揚揚,國人皆知的大事件。不但社會影響極壞,對自己的孩子身心健康和未來前途也帶來不可預知的後果,同時也對家長本人帶來了極大的影響。

所以,你覺得到底是孩子坑了爹還是爹坑了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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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考生質疑分數有問題是考生的權利,無錯;第二,考生及家長利用媒體的力量製造輿論,不妥;第三,考生及家長通過實名舉報動用國家資源進行查證,並通過筆跡鑑定比對等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如果考生在實名舉報材料中涉及虛假陳述,那麼他們應當對鑑定調查等費用進行負擔,並對核實的有虛假陳述的學生計入個人誠信檔案。第四,三名考生看到自己的試卷仍然要求筆跡鑑定,無論舉報材料是否虛假陳述,鑑定的費用應由自己負擔。第五,經過核實閱卷無過錯,考生及家長應向公眾及媒體說明情況,並進行公開道歉。


仰望星空55782240


考卷掉包真象終於“大白”,還高考紀律以清白!其實,從事件曝光伊始,很多圍觀者都清楚事件的結果,但為什麼媒體曝光頻率為何居高不下,我想大體原因有三:第一,高考的重要性在中國的國情下,你說多重要都不誇張,所以藉此話題,可以增加點擊量,博取眼球;第二,大多數人們都能理性看待事件本身,為高考紀律伸張正義;三,還有一部分人的思想就不敢苟同了,借高考紀律的問題否定高考本身,混淆視聽,抹黑我國選人機制,細想想,一個國家的根本選拔人才體系要出現這麼嚴重的問題,可能真將國之不國了!誠然,高考制度可能並不完美,但畢竟給了每個人均等的選拔機會。有人會說,現在能考上名牌大學的寒門學子越來越少,請記住,這是教育的不公平,財富的差別、各地區教育質量的高低都會影響到教育的公平,但這與高考本身沒有關係,無論80歲還是18歲,天論窮還是富,都能參加高考,說句悲觀的話,寒門學子如果連高考這種機制都沒有了,他們還會有別的更好的出人頭地的機會嗎?絕對的公平是沒有的,但每個人都有追求公平、幸福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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