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霞:嚴堵幹部違規報銷「漏洞」

近日,浙江省紀委監委通報了台州市椒江區馬峙村村幹部揮霍浪費村集體資產相關問題。2013年至2016年,馬峙村村委會原主任李昌啟、村監會原主任李昌志及其他4名村幹部先後340次違規列支招待費、香菸費、餐費等,報銷費用近6萬元。(8月14日中紀委網站)

作為一個村級組織,幹部們3年違規報銷了340次,這樣的頻率足以令許多人震驚。而更為囂張的是,連40元的香菸發票,高達3000元的就餐費,以及同一天違規報銷2次現象,足以印證一些村幹部在“八項規定”精神下不收斂、不知止的頑固行為。

眾所周知,一個村的日常接待本就不多,偶爾加班吃點加班餐無可厚非,但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有這麼多報銷的藉口。可以想象,這其中只有極少數是真正用於接待和正規使用,而多數情況,只是村幹部騙取冒領公款的幌子罷了。

在有的地方,村幹部自視為“土皇帝”,奉行“我的地盤我做主”,不管村裡賬上有沒有錢,都想方設法往自己口袋裡拿。帳上虧空後,就向街道“哭窮”“化緣”,打起悲情戲。街道為了讓村幹部維持日常工作運轉,也只能用錢哄著,使一些村幹部誤認為“會哭的孩子有奶吃”,把好處都給了自己。

可以看得出,在一些村級組織,報賬的管理相當不規範。不管能不能報賬,是否符合規定,“一把手”都在任性簽字畫押,而賬務人員更是形同虛設,非但未起到監督的作用,反而成為了“幫兇”,甚至是同夥,成為典型的貪腐“窩案”。

其實,在制度的設計上,對村級組織的經費使用並非“牛欄關貓”,問題和漏洞主要就也在執行層面。有的由於村幹部膽大妄為不怕事,有的由於村幹部不熟悉制度憑著感覺幹,還有的認為賬面上過得去充滿了僥倖,而這些思想認識上的“短板”,才是違規報銷的“漏洞”所在。

為此,嚴堵幹部違規報銷的“漏洞”,關鍵要從提高村級幹部的思想作風方面入手,加強對他們的政策解讀,多用反面教材進行警示教育,讓他們保持敬畏之心,能算清貪腐的“成本賬”,增強不想腐的思想自覺,方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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