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通报两起履职尽责不力典型案件!

丰南区通报两起履职尽责不力典型案件!

丰南区通报两起履职尽责不力典型案件!

通报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纪委

唐山市丰南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两起履职尽责不力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胥各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丰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区直各单位:

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履职尽责不力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法规,强化警示震慑,现将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岔河镇主任科员苏建立违反组织纪律案

2006年期间,时任岔河镇党委组织委员苏建立,在丰润区(现为丰南区)国富润兴奶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发展职工黄某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未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经2018年7月30日丰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苏建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丰南镇沙窝新庄村党支部委员黄玉柱、黄宝民违反工作纪律案

2017年4月,唐廊高速公路工程(丰南段)征占了丰南镇沙窝新庄村部分土地。该村村干部黄玉柱、黄宝民等人在组织测量唐廊高速公路占地工作中,在未经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将该村村民未被征占的三十年不变承包地1.99 亩列入征占范围,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171617.6 元,该村党支部委员黄玉柱、黄宝民负有责任。另,黄玉柱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经 2018 年 7 月 30 日丰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玉柱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宝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曝光的两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切实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怠政懒政等问题,对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现问责一个、震慑一片、推动履责的综合效应。

中共唐山市丰南区纪委

唐山市丰南区监察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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