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難討賠償款 曲陽法院傾力執結

日前,曲陽法院成功為一名建檔立卡貧困戶當事人要回賠償款。

曲陽縣孝墓鄉西口南村劉某一家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生活困難,一家人全靠劉某一人修車維持生計。2015年2月,劉某在修理李某的翻斗車時,因李某僱傭的司機楊某操作不當,將停靠在車前的車輪撞倒,致使劉某受傷。經鑑定,劉某左側脛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左側腓骨骨折,失去勞動能力。劉某多次討要賠償無果,將李某、楊某二人起訴至法院。後經曲陽法院判決,被告李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劉某損失共計43032.92元。

判決生效後,李某無任何理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劉某遂申請強制執行。期間,曲陽法院經查詢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名下有一萬餘元的銀行存款和一輛福田牌汽車。曲陽法院及時對李某的銀行存款予以凍結,查看發現汽車登記狀態為抵押狀態,已無執行價值。隨後曲陽法院將其納入失信人員名單,並對其限制高消費。

曲陽法院執行局局長劉現軍得知此案是涉及貧困戶的執行案件後,多次開會進行調度,力求儘快執結此案。後執行幹警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尋找李某,但家人說其在外幹活不在家中居住。找不到李某,執行幹警多次到李某家中對其家人明理釋法,並通過村委會協助對李某家人做工作,但其仍不履行判決。於是,曲陽法院執行局多次組織行動,對李某進行拘傳。李某終於認識到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拒不履行判決的嚴重性,答應履行判決義務。李某稱因其做買賣賠了,不能一次性償還全部賠償款,執行幹警又多次跟雙方當事人調解,力促李某與劉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李某將分多次把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收到案款後,劉某表示非常感謝法院和執行法官的付出,這筆案款及時解決了家庭的燃眉之急。

曲陽法院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努力破解執行難,將執行工作與脫貧攻堅有機結合,及時執結兌現案款,讓貧困戶能夠專心生產,積極脫貧致富,為脫貧攻堅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法治力量助推脫貧攻堅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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