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住宅改成洗车行,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将住宅改成洗车行,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李先生家住河北保定市,拥有600平的自建住宅,由于房屋临街建造地理位置比较好,李先生就利用地理优势将房屋用作小本生意经营使用,开了一家洗车行,全家生活收入全靠这个小店,小店也办理了相关营业手续,并依法纳税。2017年6月区街道办张贴了一则拆迁公告,李先生的房屋也属于被拆迁范围。很明显,李先生的房屋属于“住改非”房屋,说到“住改非”房屋,很多被征收人对这个概念还是很模糊。那么,什么是“住改非”房屋?“住改非”房屋在遇到拆迁时是怎么进行补偿的?

“住改非”房屋拆迁时怎么补偿

所谓“住改非”房屋,通常指在国有或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其沿街的地理优势,把自己的住宅改为商铺进行经营。这样的房屋,由于产权证上登记为住宅用房,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就很容易以住宅用房的标准来补偿,但被征收人却认为自己的房子是经营性用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争取合理补偿?尤其在遇到强拆时又该如何应对?

上述案例中,李先生家的房屋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于2017年10月被不明人员非法强拆了一部分,后来了解到属于该项目拆迁指挥部授意组织人员进行的非法强拆行为。直到2017年12月,拆迁人、评估公司才对李先生的房屋予以粗略地测量、评估,因评估补偿不合理,双方未达成协议。

我们认为,李先生的房屋产权虽然是住宅,但是其房屋临街并合法地进行经营性使用,有合法的营业手续,依法纳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先生的房屋应当按照“住改非”及高于住宅房屋单价进行补偿,而之前拆迁部门多次协商沟通均将李先生房屋按照普通住宅补偿,这其中的差距明显不足以弥补李先生家的损失,另外,李先生家拆迁时仍在经营,政府并没有评估其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住改非”房屋按照高于周边住宅的价格进行补偿,否则被拆迁人的利益就受到了严重损害。

如果你是“住改商”的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虽然是住宅,但是它的价值已经高于了住宅,这块是不能被忽视的。同时许多省市也针对“住改非”房屋做出了明确规定。

重点法条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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