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實控人被曝曾簽「暗保」協議

8月11日,業界知名新媒體《中經醫健資本圈》對外發布一篇標題為《躺賺3100萬?定增起糾紛 一心堂實控人被曝曾籤“暗保”協議》的深度調研文章,引起了中訪網和各大財經媒體、社會公眾的關注。

據 《中經醫健資本圈》撰文:2017年,一心堂進行了一次跨越整整一年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原本計劃募資15.2億元,最終只募集到9億元,原因是4家投資機構未能按時足額繳納認購金額。

不過,近日,上述投資機構中的一位投後管理負責人張元(應受訪者要求化名)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關於繳款時間及期限,雙方的協議存在漏洞。4家投資機構並不是主動放棄認購,而是一心堂設置的繳款時間太短,明顯不合理,導致4家投資機構客觀上無法按時足額繳款。4家投資機構被一心堂扣除保證金合計3100萬元,至今上述糾紛仍未有進展。

張元還向本報記者透露,4家投資機構中的3家PE機構(私募基金)還與一心堂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阮鴻獻簽訂了年化收益12%的兜底協議。2017年,3家PE機構曾與阮鴻獻合作醫藥併購基金。

針對相關問題,自7月初以來,記者多次致電致函一心堂方面,工作人員一直以董秘在外出差為由迴避採訪,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對方的回覆。

一心堂實控人被曝曾籤“暗保”協議

4家投資機構無緣定增

2017年1月5日,一心堂發佈《2017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以下簡稱“《非公開發行預案》”)稱,擬向阮鴻獻、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雲山”,600332.SH)、深圳前海南山金融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南山金融”)、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厚揚啟航二期股權投資中心(以下簡稱“厚揚起航”)、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信託”)、新疆宏盛開源股權投資合夥企業(以下簡稱“宏盛開源”)共6位投資者非公開發行7883萬股,發行價格為19.28元/股,6名投資者分別認購1億元、8億元、2.5億元、1.7億元、1億元、1億元。

按照認購協議,投資者需要在協議成立後的15日內,向一心堂支付本次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金額的5%。前述的張元向記者介紹,“公司在協議簽訂後即支付了保證金。除了阮鴻獻與白雲山之外的四家投資機構分別支付了1250萬元、850萬元、500萬元、500萬元。”

《非公開發行預案》公告的“違約責任”一章指出,“本協議生效後,如乙方不能在本協議規定的甲方及/或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的繳款通知書約定的認購款項支付時間內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為本次發行專門開立的賬戶支付全部認購款項,則視為乙方放棄本次認購,甲方及/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取消其認購資格,乙方已繳納的認購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並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且要求乙方按其認購款項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正是這看似無關緊要的一部分條款成為後來前海南山金融、厚揚起航、新時代信託、宏盛開源4家投資機構與一心堂的糾紛起源。

公告顯示,2017年2月8日,一心堂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證監會受理。9月5日,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11月1日,一心堂收到證監會10月20日對其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核準批文。

至此,一心堂15.2億元非公開發行股票只剩“臨門一腳”——繳款。

然而,到了2017年12月27日,一心堂發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情況報告(以下簡稱“《發行報告》”),6家投資者中只有阮鴻獻和白雲山成功參與,其餘4家投資者全部出局。

《發行報告》指出,非公開發行於2017年12月8日啟動,當日,一心堂向6家投資者發佈了《2017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認購及繳款通知書》(以下簡稱“《繳款通知書》”)。截至2017年12月12日16:00,只有阮鴻獻和白雲山按時足額繳款,發行股份數量僅4717萬股,募集資金總額僅9億元。

而前海南山金融、厚揚起航、新時代信託、宏盛開源4家投資者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足額繳款,被視為放棄。

然而,在張元看來,幾家投資機構並不是主動放棄認購,而是一心堂利用了認購協議裡關於繳款時間的漏洞。

“我們3家PE機構的認購金額畢竟不是小數目,前海南山金融金額最高是2.5億元,最低的是宏盛開源,金額也有1億元。有的機構在做逆回購,到期時間正好是12月13日,要提取出來用作繳款的話也需要等到第二天。另外一家,因為認購金額較大,流程走下來就導致沒法按時繳款。而且,一心堂的繳款通知書是週五發送的,期間又隔了一個週末,對方給我們的繳款時間是來不及的。”張元介紹。

張元指出,此次未能按時繳款並非是個例。“如果是一家機構來不及繳款還可能說是它自己的問題,比如說可能是資金緊張造成的,但是如果4家機構都同時被放棄認購股份,難道是因為都不看好此次發行而要放棄嗎,還是說規定的打款時間是有問題的呢?4家機構都來不及繳款,這就明顯有問題。”張元表示。

3100萬元保證金被扣

不僅沒能參與一心堂非公開發行股票,4家投資機構還被集體扣除保證金,合計3100萬元。

張元向記者介紹,在繳款日前後,幾家投資機構與一心堂、券商等拉了幾個微信溝通群,很多信息都直接通過微信群進行交流。

記者獲得的雙方聊天記錄顯示,一心堂方面人員在群內通知:“初步計劃書(2017年12月)8日上報發行方案,(12月)11日發繳款通知,(12月)12日驗資,發行完成。”該人員還補充強調,“這是定死了的。”

張元向記者介紹,由於新時代信託受明天系的影響,未參與此次定增,其餘的3家PE機構前海南山金融、厚揚起航、宏盛開源分別是在2017年12月8日、11日和12日才陸續收到一心堂方面寄送的繳款通知書。

由於收到繳款通知書時已經臨近繳款截止時間,於是,幾家投資機構在微信群裡集體跟一心堂方面反映,時間太緊,繳款可能來不及。對此,一心堂方面並未回覆幾家投資機構的反饋,只是在微信群內讓董秘田俊做好善後工作。

一心堂非公開發行股票還是按原計劃進行。2017年12月27日,一心堂發佈最終的《發行報告》,募資金額僅為9億元,只有阮鴻獻和白雲山參與。

財報顯示,2017年度一心堂營業外收入4625萬元。2017年前三季度,一心堂營業外收入為1172萬元。照此計算,2017年第四季度一心堂營業外收入為3453萬元。張元預計,該3453萬元的營業外收入很有可能就包括了4家PE機構被罰沒的3100萬元保證金。

面對可能已經被納入年報的保證金,張元對於能否收回該筆款項顯得更加沮喪。“如果還沒有納入年報可能還好一點兒,現在基本可以判斷保證金是被納入年報了,現在想要收回這些保證金就是難上加難了。”

按照前述的違約責任的條款規定,投資機構未能在一心堂約定的繳款時間足額繳納認購金額,投資機構將被視為違約,可被上市公司單方面取消認購資格,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並且,投資機構還可能面臨認購款項總額的10%的違約金的違約責任。

實控人曾籤兜底協議

張元向記者介紹,“2017年11月28日,阮鴻獻個人與我們3家投資機構前海南山金融、厚揚起航、宏盛開源簽訂了兜底協議,也就是所謂的抽屜協議。協議約定,3年定增在解禁之後的24個月之內,如果我們從二級市場減持的股票綜合年化收益率小於12%的話,不足的部分由阮鴻獻個人託底。”

至於阮鴻獻是否與白雲山方面也簽了兜底協議,張元向記者表示並不清楚。

“我們3家PE機構是最早跟一心堂方面接觸的,而白雲山是在我們之後才加入參與定增的。”張元介紹,“為什麼我們跟阮鴻獻簽訂兜底協議,是因為有一段時間認購價格與股價存在‘倒掛’的情況。因為該筆認購資金要鎖定三年,三年之後的情況誰也說不定。因此,從保護PE機構出資人的利益角度考慮,我們3家PE機構與阮鴻獻簽訂了年化收益12%的兜底協議。

另外,張元向記者透露,2017年,3家PE機構曾與阮鴻獻合作醫藥併購基金。在合作條款中有一條承諾,“甲方(即阮鴻獻)承諾並保證,一心堂將在乙方(即3家PE機構)一期基金之認繳出資的各劣後級LP完成其入夥乙方之合夥協議的簽署之後實施其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即阮鴻獻與3家PE機構必須先把醫藥併購基金做起來,然後才能進行公開的發行。張元表示,然而,阮鴻獻沒有這樣去做。

參與定增失敗後,3家PE機構多次與一心堂及阮鴻獻方面聯繫,但是均未有結果。2018年3月23日和4月11日,3家PE機構通過律師事務所給一心堂和阮鴻獻發了兩次律師函,但是同樣未有效果。

據張元介紹,3家PE機構聯合在律師函中表示,“因阮鴻獻與我方簽訂了保底協議還有併購基金的合作協議,但是阮沒有向有關部門就此保底協議和合作協議進行公開,其實是違反了認購協議第6條的約定——必須向中國證監會提供和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資料。”

針對投資機構與一心堂保證金糾紛的問題,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醫藥衛生法學副教授鄧勇向本報記者指出,“這屬於股份認購的法律關係問題。繳納保證金是行業的慣例,主要是確保合作方真實履約。至於說繳款時間比較短,只有四天的時間,這確實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在股份認購的過程中繳款的時間必須要有多久,主要是雙方來協商確定。”(作者:晏國文 曹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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