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董家河一村委會拉『未成年』參加換屆選舉投票竟沒人管?

村委會換屆選舉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在農村最廣泛的實踐形式之一,依法選舉出村裡的“當家人”是每一位村民的願望。近日,有村民投訴反映稱,信陽市溮河區董家河鎮樓畈村村委會換屆選舉存在嚴重的違規違法現象,村民曾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至今未曾得到回覆...

信陽董家河一村委會拉‘未成年’參加換屆選舉投票竟沒人管?

據瞭解,2018年5月17日是董家河鎮樓畈村換屆選舉的日子,本應是公平公正的選舉卻出現了未成年選民、選舉現場不唱票、不公佈選舉結果及外出務工的村民沒有選舉委託證等違規現象,村委會換屆選舉是為了能夠選出來帶領全村人民發展致富的領導者,而董家河鎮樓畈村換屆選舉卻讓村民們很是‘鬧心’。

“5月16日下午,村裡公佈了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當時就有村民反映自己的家人和親屬被漏登記了,但是村民選舉委員會根本不予理睬,更沒有進行補充登記。”村民李先生無奈的說,難道村民不應該是都有選舉權嗎,對於村裡這種敷衍的態度我們普通老百姓也是無能為力。更為荒唐的是公佈的選民名單中竟有一名9歲的未成年,試問這樣的選舉能生效嗎?

信陽董家河一村委會拉‘未成年’參加換屆選舉投票竟沒人管?

一位村民表示:“在投票選舉結束後,村民選舉委員會直接不公開計票,更沒有 現場公佈投票選舉的結果,而是在第二天貼出了一張所謂的選舉結果,不過很快就被撕掉了。我們都很懷疑這就是一場‘虛假’的投票選舉,不過就是走走過場罷了,估計選舉的結果都是內定的。”

眾所周知,村官是全村的核心人物,是要為村民服務的,然而董家河鎮樓畈村的村民選舉委員會竟如此內定選舉,這不僅是違規的更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選舉法》第十三條規定, 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四條規定,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佈。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佈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公佈處理結果。

第十五條規定,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佈。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佈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名單。

顯然,董家河鎮樓畈村村委會的換屆選舉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然而該村的此次選舉卻依然生效了,很多村民都表示質疑,這不是‘穿新鞋走老路’的套路嗎,百姓們選不選又有什麼區別呢,連一名9歲的孩子都能有選舉權,不知道該村的村民選舉委員會是對法律的無知還是如村民們所說的此次選舉只是一個‘形式化’的,選舉結果早就已經‘內定’了?

信陽董家河一村委會拉‘未成年’參加換屆選舉投票竟沒人管?

在黨和國家大力弘揚為民謀福利的領路人的同時,總有不和諧的聲音充斥著我們的耳膜,董家河鎮樓畈村村委會換屆選舉的這種違規現象不僅破壞了村委會選舉的規則、侵犯了村民民主選舉的權利,更是嚴重阻礙了我國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這也讓百姓們對於村委會的‘健康’產生質疑。

針對董家河鎮樓畈村選舉違規的問題,希望相關政府部門能夠引起重視,並介入調查,還村民選舉一個真正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讓村民享有維護自己利益的權利。 本網將繼續關注此事!(來源:東方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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