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食扶貧款設「小金庫」 四任黨委書記被查處

持續五年之久,侵吞截留十餘項扶貧項目資金,涉案金額逾百萬元,涉及連續四任鎮黨委書記……2018年2月9日,貴州省貴定縣新巴鎮套取扶貧資金違規設立“小金庫”問題在中央紀委網站曝光。

2017年4月,貴州省審計廳在對貴定縣新巴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審計中,發現有一筆由工程承建老闆打回新巴鎮財政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這筆不尋常的迴流資金疑點較大,可能涉嫌違紀違法,遂按程序將問題線索移交到貴定縣紀委。

“會不會又是資金往來操作不規範?”這是貴定縣紀委幹部拿到線索的第一反應。操作不規範是鄉鎮財務的“常病”,不屬於紀委的管轄範疇,對此,辦案人員一開始並沒有太過在意。貴定縣紀委書記程春彬隱隱感覺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每一條線索都要認真對待,特別是扶貧領域,決不能有絲毫馬虎。”

隨著調查深入,工作人員發現事情果然沒有那麼簡單,隱藏頗深的新巴鎮“小金庫”逐漸浮出水面……

一切是從2012年開始的。新巴鎮地處高寒地區,主要農作物玉米產量較低,經濟發展滯後。在這種大環境下,新巴鎮幹部職工的工作條件也較為艱苦,就連平日吃飯的食材都需要每週集中到縣裡採購。面對這樣的環境,時任新巴鎮黨委書記的劉某某回憶說:“大家工作沒有積極性”,“不發點福利,幹部職工都很有意見。”

可發福利的錢從哪來呢?辦公桌上的金銀花種植扶貧項目書讓劉某某“眼前一亮”。“減少點數量,多開點發票,有誰看得出來呢?這高寒之地作物產量低、成活率受影響很正常嘛。”

2012年7月初,貴定縣林業局將金銀花種植扶貧項目款30.25萬元轉入新巴鎮財政賬戶。2012年7月25日,劉某某安排鎮政府工作人員與私人老闆刁某某簽訂購買金銀花苗合同,同時,將項目款30.25萬元通過支票轉賬的方式全部轉到刁某某的個人存摺上,該存摺直接交由新巴鎮財政所所長吳某某單獨管理。新巴鎮的“小金庫”雛形就這樣悄無聲息地形成了。在金銀花種植項目實施結束後,劉某某便安排吳某某將該項目結餘款給幹部職工發放了福利,還組織新巴鎮幹部職工、村幹部分批次到北京、廈門等地旅遊。很明顯,大家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了,劉某某也嚐到了“小金庫”的甜頭。

自此以後,每逢節假日,從“小金庫”發點補貼,職工便能“安心”值班,平時工作也很賣力氣。一段時間後,劉某某發現“小金庫”的“便利”遠不止此——不走財政賬戶,一切都不用按照規定來,小到充個人手機話費、超標接待投資商,大到購車,隨用隨取、沒有約束。“小金庫”逐步成為劉某某離不開的“工作助手”。

為了便於掌控資金,劉某某讓吳某某用自己的個人銀行賬戶進行操作,自此,新巴鎮穩定的“小金庫”設立了。同時,為防止東窗事發,也防止監守自盜,劉某某與辦公室主任、財政所所長建立起了掌控“小金庫”的“鐵三角”。每週辦公室主任和財政所所長分別向劉某某彙報“小金庫”的使用情況及餘額。當然,三人的許多個人消費也心照不宣地從“小金庫”裡出。

“吳所長,麻煩你幫忙把安書記的手機話費交了,還有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都一道交了。”2014年3月,劉某某在給新巴鎮黨委書記安某某交接工作時,用這個“心照不宣”的方式,將“小金庫”這根“接力棒”交了出去。此後三年中,安某某用同樣的方式將“接力棒”交給了下一任黨委書記王某某,王某某又交給了繼任黨委書記的楊某某。五年裡,“小金庫”就這樣在新巴鎮連續四任黨委書記手中“接力”。

“小金庫”裡源源不斷的資金又是從何而來呢?新巴鎮的貧窮落後成了“小金庫”的輸油桶。2012年7月,侵吞金銀花種植扶貧項目款16.709萬元;2013年4月,侵吞刺梨種植鞏固退耕還林項目款13.552萬元;2013年5月,虛列新巴鎮冰雹受災民政救助清冊,套取救災款1.791萬元;2013年10月,套取“一事一議”工程項目款2萬元;2014年5月,套取大蒜種植項目款4萬元;2015年1月,侵吞大蒜種植項目款6.09萬元;2015年11月,侵吞新巴鎮“一事一議”結餘資金2萬元;2016年2月,騙取移民搬遷項目7萬元;2016年8月,侵吞“一事一議”結餘款6.5019萬元……五年來,新巴鎮幾乎每一筆扶貧資金都被“小金庫”吞食一部分。

通過與這些涉事幹部談話,程春彬發現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是以‘為新巴謀發展、為職工謀福利’為藉口,自欺欺人,認為這是‘公款公用’。”然而,打著發展的幌子搞“小金庫”從來都不是消極腐敗的遮羞布,偷切扶貧資金“蛋糕”更是性質惡劣,他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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