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鼓楼法院:清晨堵失信人 “软硬”兼施促履行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崔平新)“法官,千万不要拘留我爱人,请你们在家等着,我马上到楼下银行取一万元现金!”8月13日,眼看被执行人李某就要被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带上警车,李某的爱人主动要求给付案款,请求不要拘留李某。

2017年6月,被告李某将自己承租的出租车转租给原告王某,原告向被告支付押金20000元。10月,原告与出租车车主产生纠纷,车主将车开走,导致原告与被告的转租合同无法继续进行。因原告要求被告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被拒,故诉至鼓楼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某返还出租车押金、租金等共25250元。但李某仍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发现李某完全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李某,向其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告知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希望其能来法院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几经联系沟通,被执行人李某始终态度坚决,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8月13日早7时许,执行法官将李某堵在家中,再次向李某阐明利害,试图说服李某主动履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苦心劝解,李某仍坚持说没钱。见说服教育已无法说服李某,既然“软”方法不行,执行法官只有改用“硬”性措施了,法警拿出手铐,明确告知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李某即将被带上警车时,“不见黄河不死心”的李某终于耷拉下脑袋,声称服软认输,立即还钱。当即,李某爱人当场给付10000元现金,并签下了承诺书,保证下余15250元在两个月之内如数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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