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失信被执行人董某忐忑不安地走进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3万元执行款和具结悔过书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俺不在黑名单了,这下俺孩子上学就不受影响了!”摘掉“紧箍咒”的董某如释重负地喃喃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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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与董某于2012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后,郑某给付董某彩礼款5万元。
2013年11月26日,郑某和董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由于二人成亲时未达到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开始同居生活。
为补贴家用,郑某离家外出务工,董某“红杏出墙”与他人生育一子。郑某得知董某乘自己务工不在家之机与他人生子,认为董某伤害了自己的感情。
郑某将董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解除同居关系,并返还彩礼款5万元。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令董某返还给郑某彩礼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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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董某以没钱为由拒绝返还彩礼款。郑某来到界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被董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敦促董某限期履行法定义务。
谁知,董某带着“私生子”远嫁他乡,地址不详。在寻人觅财无果后,界首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今年暑期过后,董某的孩子就要入学了,当她从别人口中得知拒绝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一旦上了黑名单,不仅诸多行动受限,而且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也被禁止。
这下,她慌了神,急忙从千里之外赶到界首法院,足额缴纳了执行款,执行法官根据董某的态度和表现,依法将其从失信人黑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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