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公開審理4起掃黑除惡案件 最高判9年罰3萬

今年以來,朔州市兩級人民法院選拔政治可靠、業務突出的人員組成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專業審判團隊,先後組織審判人員參加國家法官學院、省委政法委、朔州市委政法委的培訓學習。截至目前,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一審涉惡案件4件,審結3件,受理二審涉惡案件1件,審結1件,分別對4案19人作出判決。

朔州公开审理4起扫黑除恶案件 最高判9年罚3万

部分案例分享

被告人高和平、蘇興花、蘇軍文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平魯區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

■ 判處被告人高和平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 判處被告人蘇興花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 判處被告人蘇軍文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判後,三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訴,經朔州市中院二審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人龐建平、溫軍、秦宗鑫、武志剛、呂躍華、任建偉、仝德勝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 山陰縣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龐建平有期徒刑三年;

■ 以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溫軍、秦宗鑫、武志剛、呂躍華、任建偉、仝德勝一年六個月至十個月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永紅、李俊紅、劉俊山、何建強、宋瑜、馮敏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 朔城區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李永紅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 以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李俊紅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 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劉俊山有期徒刑四年;

■ 以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何建強、宋瑜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以犯非法拘禁罪;

■ 判處被告人馮敏有期徒刑七個月。

(山西日報記者 袁兆輝)

來源 山西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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