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深夜发声明称自己理财不慎、很冤,大家怎么看?

必读也


理财不慎是真的,但是喊冤就有点过了,毕竟黄晓明是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委托理财存在的风险。况且黄晓明以此获利,即使他不是操纵市场的行为责任人,但通过违法行为所得的利益是不能留存的。难道所谓的“冤”指的是赚到手的钱没留住吗?



黄晓明在声明中主要做出以下澄清:一是“高勇案”已作出判决,确认黄晓明没有参与股票操控;二是黄晓明强调自己不认识高勇,他的股票账户由母亲管理,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路某又委托给高勇管理;三是黄晓明否认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他说在2014年投资过“黄海机械”,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更名为“长生生物”,故自己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



确实,黄晓明涉事程度并不像大家一开始想象的那么严重,基本可以确认他没有违法行为。不过,还谈不上喊冤,因为证券账户出借本身就是不允许的,资金来源、盈亏风险、股票买卖决策都是由他人完成,这明显违反证券账户实名制原则,出借人需承担违反证券法规的责任。黄晓明作为见多识广的公众人物,怎会不知晓这些。

好在他的行为可能被定性为委托理财,即委托炒股的资金来源、盈亏结果由委托人承担,具体买卖股票操作由代理人负责,代理人根据账户盈亏约定比例获取报酬或承担部分亏损。

即便黄某明不是操纵市场行为责任人,但是股票账户内通过操纵股价获得的收益,肯定是不能继续享有的。说白了就是虽然你没违法,但你的受益是违法所得。所以黄晓明应该主动把收益交出来,也许在这一点上他觉得冤吧。


捕鱼小分队



黄晓明15日凌晨发布了一纸声明,看来夜深人静的半夜十分还在工作,黄晓明的声明我是看明白了,声明主要有以下几个意思。

1、我没有操纵股票,因为我不认识高勇,所以高勇的事儿我不知道。

2、我的股票账户确实高勇在用,但是我也不知道高勇为什么会用,因为股票账户我交给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又委托路某代为理财,路某理财理着理着理到高勇那了,但我是真不知道,我母亲也不知道。

3、我从没有参与“长生制药”的股票投资行为,说我参与的都是造谣。

4、虽然都没我的事儿,但是我的股票账户确实参与了高勇案操纵股票事件,原因是我理财不谨慎造成的,以后我注意点。

5、我是一个好儿子我心疼母亲,所以舆论都对我来吧,我不怕。

以上就是黄晓明深夜不睡觉发的声明,大家明白没?


高勇案持续发酵,今年是娱乐圈的多事之秋,自从崔永元爆出范冰冰阴阳合同开始,明星们一个接一个的发声明证清白:

范冰冰工作室声明范冰冰从未签订阴阳合同,从未偷逃税。

巨力集团杨 子发声明从未参与违法行为。

华姨兄弟王忠军王忠磊发声明从也未有过阴阳合同的签订,质押股票不是套现。

但是………………

黄晓明范冰冰们,只能说你们是真有钱啊!

接下来的套路一定会是黄晓明先生又做什么什么慈善活动了,一定是,因为这是套路。

欢迎黄晓明的公益时间!


石门实话


可能在黄晓明看来,他辛苦赚了钱,交给别人去炒股,结果别人出事,却把操纵股价的罪名按他头上,他的确是有点冤,对于黄晓明来说,他本人连精伦制造股价的名字都没听说,你们却要说他与高勇合谋操纵了这只股票,这似乎真的是要冤死人了。

但是我们要想一下,一是对于黄晓明来说,你把钱和账号缴给母亲去打理,这么大的一笔钱,你却不问不顾,直到东窗事发为止,黄晓明在管理自己财富上是欠缺的,如果是我们平常人,不可能把资金和账户全都缴给了自己不熟的人,而且一抄就是好几年,本人一点都不去过问情况。

另一方面,作为黄晓明的母亲,黄晓明没时间打理财富,你要帮助他守住这份家业。盲目的把黄晓明的账号和资金缴给不熟知的高勇去打理,结果是惹出事端,影响到自己儿子的声誉。这又何苦呢?其实黄晓明拥有的财富,哪怕不炒股票,就是把钱买一点银行理财产品,虽然利率不高,但还是不错的,而黄晓明母亲却去找一种私募民间炒股高手来运作她儿子的资金,在操作手法上的确有些激进了。

如果说,黄晓明联合高勇操纵股价,黄晓明肯定会觉得很冤,但是如果说黄晓明和他的母亲,投资手法激进,而且长期糊涂到连自己财富都不去过问情况的程度,这也一点不为冤。说明中国的明星演员太富裕了,高价片酬养富了他们,而他们不太把财富当回事情,高价片酬要降下来。而且,此事娱乐界要引以为戒,千万别发生类拟这样的奇葩的怪事情来。


不执著财经


我觉得这件事他真是一点不冤,从前后两份声明来看,黄晓明的态度缓和了许多,但是就第二份声明的内容来看,我认为也存在问题:

第一、黄晓明声称自己从未参与过股票操纵的行为,但是客观事实上其账户确实有出借的情况存在,至于其是否知情或者委托授权,这个目前还不清楚,但是单单从这出借账户的行为来看也是违法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中都明确规定,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

所以黄晓明出借账户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出借账户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同时黄晓明违法出借证券账户并利用进行违法交易,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不认识不代表不知情,打个比方我委托A帮我管理账户,A将账户交给B代为管理,那么我虽然没见过B,但是我只要知情,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

案件涉及操纵股票,但是从声明的内容来看,黄教主只承认自己不谨慎理财,但是对于操纵股票这个事,其认为自己不知情,不认识高某,但是这个并不是黄教主一张声明就说了算的,目前还需要结合进一步的调查才能知晓。

所以本案的关键还是在于是否知晓操纵股票的事实,如果知晓的情况下,那么黄教主的声明并不具备任何阻却违法事实的作用,而且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麋鹿说法


我觉得这事别光盯着黄晓明一家,更应该放眼一整个娱乐圈的生意场,就像崔永元棒打范冰冰,敲出一整个影视圈的合同和税务问题,只有一整个娱乐圈的健康,才能有更健康的中国社会。

娱乐圈的经商风由来已久,大凡有点成就的演员都尝试过经商,有成有败。李诚儒拍戏赚得那点钱都赔进了生意里,红极一时的刘晓庆还因为旗下两家公司税务问题锒铛入狱。

到黄晓明这一代出现了一个明星经商的新高峰期。以北影96表本班为例,涌现了赵薇、陈坤、黄晓明三位大腕,可谓明星班中的明星班。吃瓜群众此前有所不知,这三位大腕除了是戏精,其实还是生意精,旗下产业众多,尤其黄晓明,拥有公司多达48家之众,投资公司就有12家(有说14家)。列为明星的生意头脑、产业之大,远超北大、清华的总裁班、MBA班,说句不过分的玩笑,北影、中戏明星班以后可以改成财经班了。

然而黄晓明并非拥有公司最多的明星,在黄晓明之前,还有胡海泉以58公司的保有量力拔头筹,任泉也以33家公司稳坐探花,章子怡、何炅、冯小刚、黄渤、黄磊等紧随其后。



任泉拍戏没能大红大紫,却是这一代艺人经商的开路先锋,有他做开路样板,越来越多青年演员投身商海。2014年,任泉与李冰冰和黄晓明合伙成立热辣壹号火锅店,联合创立了风投公司Star VC,12月获得中国营销盛典中国十大营销人物之一,后来干脆宣布正式息影,专业做投资。


和任泉商海里一点点累积有所不同,黄晓明、赵薇等投身商海更加气势如虹。一面是大牌明星光环等身开路,一面是不差钱金主等身开路,产业做的一点都不比他们的演艺事业小。

然而俗话说,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这批明星中,因为专业和能力问题,生意出现问题的屡见不鲜。先是赵薇深陷资本操作的囹圄,接着这次又是黄晓明被资本违法运作波及。有数据显示,文娱圈明星投资公司涉及违规吊销的还很多,也有不少经营不善注销的,天眼查一份大名单显示,除了黄晓明位列其中,还有范冰冰,韩寒、张震、罗晋等榜上有名。



明星经商本无可厚非,毕竟演员并非什么一劳永逸的行当,不安全感甚至要强于常人。明星都怕哪天突然不红了,没有后路,所以都想做点生意多赚点钱,这点和普通人无异。然而明星同时也是贪婪的,总想着更红,比别人红,总想着赚更多,比别人更多。所以会出现明星旗下几十家公司犹如商业帝国的盛况。

明星旗下公司多多,还与他们掌握的资源有关。人一出名,各种资源各种诱惑都聚拢过来,因此公司越做越多。有些领域未必是明星所熟悉的,但经不起合伙人滔滔不绝,于是捆绑起来开公司。有些是经不起家人的游说,为着家庭成员着想开的公司。这些公司利用明星品牌效应迅速做大,但实际经营管理未必是明星本人经手。

我相信大腕明星还是爱惜羽毛的,应该知道一荣尽荣一会尽毁的道理,应该不会从主观意愿出发去骗他人,套取散户投资人的钱财,也应该不会主动去钻法律的空子,用打擦边球的方式谋取不义之财。当下明星投资的乱局,除了本能的贪心之外,更多的是自身不专业,精力不够用造成的。

毕竟大腕们一年到头都忙着拍戏,还有那么多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要参加,留给他们个人时间和经商时间并不多,参与生意不可能做到亲力亲为。

黄晓明和赵薇的教训是鲜活的,它警醒着其他跟进的艺人,要量力而行,做自己懂的生意,不要太贪心,不要把摊子铺得太大,更不要本末倒置。

话说回来,生意做大了,牵扯那么多精力,势必要降低明星的表演水准,各种对付了事,替身表演乱想纷呈。而且近年生意做得越大的明星,他们的明星本职的确大多都出了问题,创作能力和表演成色大幅下降。这种本末倒置之举,对粉丝,对影迷,对剧迷,对投资人,都是不负责任的体现。



注:配图来自网络。


曾念群


确实很冤,遇人不淑。个人对此案的看法,黄晓明可以说完全是无辜的。从事情来龙去脉来看,黄晓明账户由其母亲管理,后其母交由高勇代客理财(很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证券市场有很多的法律规则,稍微不留意,大资金就会触碰。比如同一天不能大资金同时买入再卖出某一只票。而小散户此种模式叫做T,是允许的)而这个高勇,在私募圈,人品是非常差出了名的。为了谋图代客理财暴利,利用其账户参与操纵是最合理的解释。黄晓明无形中给其操纵行为背锅了。至于普遍使用的股市操纵模式,我的文章里有详细说明。我们游资是通过超短线控制小盘股票的价格来盈利的,隔夜拉台起来制造热门异动股庄家开始拉台的假象,配合股评黑嘴推荐,有大把追强势股的散户接盘,实际上和黄晓明的模式操作的差不多。只是体量小很多,时间短,空间也小很多,也不触碰证监会的违规规定。牛股帮帮主的围脖里也有操盘原理更加详细的说明,可以学习参考,了解黄晓明案的来龙去脉,避免掉入股市陷阱!站在我多年炒股经验,对市场深入接触了解的角度,分享下个人看法。还有朋友拿赵薇比较,其实两者本质不同。赵薇是作假,虚假出资,杠杆收购上市公司,空手套白狼,坑害股民。而高勇是利用股市交易规则,打擦边球,大资金集中拉抬价格,如果是多个小账户,多个散户一起买这票,拉高了价格,就是合法的。简单说,赵薇模式即不道德,又违法。黄晓明案不涉及道德问题,只是违规操作! 支持的朋友点赞,有不同意见的朋友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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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事关法律,我不太方便评论谁是谁非。我只想说的是,黄晓明在这份声明里提到的最后一句话,也是黄晓明对整件股票案风波的反思,就是“本次事件确实是由我理财不谨慎所导致”,其实很有借鉴性。

黄晓明作为演员,肯定是收入不菲,而他的资金管理理应也是一项非常大的工程。但是他并不是找专业的团队,而是交给自己的母亲打理。根据新闻报道,这个账户是黄晓明开立的,并且由张素霞也就是他的母亲管理使用。但是她的母亲可能也想用这笔钱来进行理财,所以委托给了路某代为理财。

但是这个路某其实又是个“中介”,他又把账户转而委托给另一个人管理,这个人就是后来证监会差出涉嫌控制了16个账户操纵股价的高勇。显然黄晓明并没有搞清楚这个高勇的身份和背景,对他一无所知,因此他才会在声明中说“自己并不认识高勇”。

可能张素霞只是跟路某相识,而路某又瞒着母子俩把账户交给了别人。试想一下,一个拥有天文数字的账户就这么随随便便被转给一个不知道来路的人进行管理,那一旦他用这个账户做什么非法的事情,那岂不是自己也洗脱不了责任了吗?所以在这方面,黄晓明母子没有顾好知情权,而路某也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称,才会让黄晓明感觉自己蒙受了不白之冤。

当然这只是推测,因为参与操纵股价必然要有动机,而黄晓明本人作为公众人物,如果让家人参与这样的事情,也必然会对自己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他不应该不知道。所以黄晓明在事发之后的第一时间就发布了声明,而今天凌晨的声明则是他第二次再次发布,可见这个事件的确给他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理财需谨慎,就像投资一样,千万不能马虎大意。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到现在都不敢买太有风险的理财产品的原因。当然,黄晓明已经从这件事中得到了教训,可能接下来就会找更加专业的团队爱进行管理和监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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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就是这样,有事儿了就往团队身上推,反正自己不会顶雷,这是他们最起码的一个伎俩。你见过几个一线明星会因为这些事儿坐牢甚至不演戏的?几乎没有。黄晓明在娱乐圈的地位以及影响力,一定会让他在这个事儿洗白,有很多方式,这种声明只是公关最起码也是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补救自己的形象。

但是明星卷入偷税漏税,理财,股票等经济案件的也不少,最终结果呢?他们会将这些事儿推的干干净净,最终也不会被真正的绳之以法,哪怕他们真的看起来触碰了法律,但是自然有办法开脱,一个明星的背后,映射的是他的社会关系和整个团队的运作能力。

所以决定一个明星是不是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在于他是不是真的犯罪,很多时候他的社会地位可能最终会收获谅解,宽容甚至原谅,如果不可以也自然有人会为他站出来把这个事儿摆平,甚至顶雷也都无可厚非。作为一个一线明星,有些事儿可以认,可有些事儿他们是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枪炮篮球PiU


估计是烂片拍多了,以为现实生活与剧本情景一样可以胡乱编造随意表演,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用演技来掩盖事实,用谎言来撇清自己的责任,这样做可能会逃避法律制裁,但会被民众唾弃,如果勇于承担反而会被谅解。看来影视圈的丑闻应该加快整治了。建议黄某,以后如果还能演出拍戏的话,那就演反派因为不需要化妆,熟门熟路。


大山1822


现在感觉黄晓明这件事上越发表声明越多,就越有一些此地无银的情况,但不管怎样,我们要先等这件事结果才好评论,毕竟他有没操控股票这个只有等最终的结果来说才知道了。

而现在看来,现在这份声明明弃车保帅的味道,而在这份声明中,他只承认把账户借给别人而非自己操作,自己不知情,但本来证券账户就不能外借,你可以借钱给其他人账户,但这个那怕怎样操作,怎样成为股东,那就是那个账户的事情了。

但现在就是他的名字确实出现在这些股票的固定名单之中,单他的名气都可以说股票升一把了。

这个就是广告,为什么这么多商家找名人拍广告而不找我拍的原因,找我拍根本没人认识我是谁,只能浪费广告钱。

其实认不认识最终的使用账户者这个只能等调查结果出来就知道了,这些关系并不是说一个声名就能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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