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所屬期間:填寫公曆年度,即1月1日到12月31日。
1、如企業年度中間開業,填寫實際生產經營之日到當年的12月31日。如:3月20日成立,則所屬期間為3月20日到12月31日。
2、如企業年度中間停業或破產,則填寫1月1日到實際停業或破產日。
如:9月20日法院裁定並宣告破產,則所屬期間為1月1日到9月20日
納稅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商等部門核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即營業執照上的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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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20:29:48 財稅法談
1、如企業年度中間開業,填寫實際生產經營之日到當年的12月31日。如:3月20日成立,則所屬期間為3月20日到12月31日。
2、如企業年度中間停業或破產,則填寫1月1日到實際停業或破產日。
如:9月20日法院裁定並宣告破產,則所屬期間為1月1日到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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