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股權激勵」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優秀人才?(內附方案)

創業者們都會思考一個問題:如何留住老員工(或兌現承諾),以及如何吸引優秀人才?

由於創業企業無法提供大型企業具有的穩定性和安全感,所以創業者們要想充分激勵優秀人才,除了情懷,還必須有實實在在的回報。

這其中,創業者能夠出讓的最具價值的資產,就是公司的股權,或是未來的股權,即期權。但是,如何給到這些股權,則必須結合企業所處階段和待激勵對象的地位,確定最合適的股權激勵授予方式。

如何利用“股權激勵”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優秀人才?(內附方案)

一、創業初期:股權代持

在創業最初期,想要把不錯的人才吸引進來,但還沒到聯合創始人的層次,為了招募到這樣的創業夥伴,創始人可能需要作出授予股權的承諾;或者公司最初期一批員工幹得稍有起色後,也有可能主動向創始人提出獲取公司股權的要求。

但是,公司這個時候剛剛成立不久,基本制度還不健全,更不用談系統的股權激勵制度。而且,公司未來可能還有融資打算,為了不把股權結構弄得太混亂,也不適合把授予股權的激勵對象直接在工商進行變更登記。

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創業者採取股權代持的方式。也就是創業者和激勵對象簽訂一份股權代持的協議,約定創業者名下的部分股權比例屬於激勵對象所有,但並不在工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簽訂代持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關鍵點:

1、明確約定股權比例對應的分紅權和投票權如何歸屬。

既然是股權代持,通常協議都會約定分紅權歸激勵對象(被代持人)所有;但另一方面,創始人應當約定投票權由自己(代持人)處分,創始人有權直接按自己的意思作出相應的表決,而不受激勵對象的約束。

2、明確約定代持股權的處分限制。

代持股權是與創業目標直接相連的,股權的價值應當隨同創業的成功一起實現,不允許將代持股權用作變現、擔保等其他目的。因此,代持協議應當約定,激勵對象不得對代持股權作出轉讓、質押等處分。

3、明確約定代持股權的退出機制。

代持股權也是與激勵對象在公司任職綁定的,如果激勵對象離職,創始人有權利以合理的價格將代持股權收回,解除代持關係。因此,代持協議有必要約定激勵對象離職時,如何確定一個合理的回購價,是以公司的淨資產為基數計算,還是以估值的一定折扣計算。

4、明確約定代持股權的顯名方式。

代持只是一種權宜之計,並不完全符合公司的規範化運作要求,尤其是公司將來有上市需求的。因此,如果激勵對象長期在公司任職的,隨著公司將來的發展,應當以適當的方式顯名,包括轉入持股平臺的方式,或是直接作為工商股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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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業已有起色:限制性股權或期權

1、未採取創業融資模式的公司

如果企業完全是自行生長,沒有藉助外部融資,那麼創業者在兌現自己最初的承諾時,往往要採取直接發放股權的方式,讓激勵對象成為工商登記股東。但是,創業者在授予股權時,可以在股權上設置多方面的限制,確保激勵對象與公司綁定,且避免對授出的股權完全失控。

我們建議創業者在授予限制性股權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要不要激勵對象投入一部分資金,才決定授予股權,而非全部比例的股權均採用乾股的方式贈予;以及多大比例屬於實實在在的股權,多大比例僅享有分紅權等;

(2)要不要為激勵對象的股權設置一定的成熟期和業績要求,並且在特定時件發生時,對成熟股權和未成熟股權採取不同的對待措施;

(3)類似股權代持,要為授予激勵對象的股權設置處分限制和退出機制,以及如何確定合適的回購價格;當然,有時創始人還需要考慮回購價格的支付,不能一次性支付全部現金的,可以在激勵對象退還股權後分期支付。

2、採取創業融資模式的公司

對於採取了創業融資模式的公司而言,由於投資人的事先要求,往往都會採取期權的方式進行股權激勵,而且基本形成了相關套路。我們建議創始人在完成A輪或B輪融資後,公司即著手製定系統的股權激勵方案,並提前做好期權池的規劃,慎重地決定每一個實施環節和步驟。

(1)之所以建議在A輪或B輪後著手製定系統的股權激勵方案,因為此時公司已有合適估值,並按投資人要求預留了期權池,具備開展股權激勵的基礎條件;

(2)應當合理確定不同層次激勵對象的期權授予數額,通常結合激勵對象的級別和工資標準確定;

(3)不建議採取1元行權價的方式,行權價的確定應當既然員工負擔得起,又能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並且有利於降低整體稅負;

(4)退出機制和回購價的測算應當與行權價、員工貢獻度相匹配,做到既讓員工滿意,又不至於企業負擔過重;

(5)必須注重期權授予的儀式感,應當舉辦專門的授予和簽字儀式,為每位員工發放期權證書,公司層面做好每一期行權和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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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持股平臺轉股的稅收問題

對於很多創業公司而言,增資協議或股東協議通常會約定,由核心創始人(自然人)代持員工期權池,並在限定的期間以1元或法律允許的最低價轉讓給持股平臺。但現實中面臨的問題是,該1元會否被認定為不合理的低價。

因為創始人股權原值為註冊資本,歷經數論融資後投資人會注入很多資金,往往淨資產會增加,那麼轉讓給持股平臺的股權公允值會升高,如果1元轉讓被認定為不合理的低價,則稅務機關有權按淨資產對應比例的公允價核定股權價值,並按較原值增加的部分向創始人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

對此我們的建議是,對於部分地區工商局較開明的,可以採取以公司股權入資設立有限合夥的形式,不採取股權轉讓;但絕大部分地區的工商局可能不接受公司股權入資設立有限合夥,所以實踐中採取的基本還是轉股的形式。此時,關鍵之處在於,要使本次轉讓有明確、充分的證據表明,這是由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具體而言,公司應當有“增資協議”、“股東協議”、“股權激勵計劃”、“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期權授予協議”、“

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協議”等全系列文件,並在公司章程予以適當說明。雖說在實務層面還沒有明確結論,此種向持股平臺1元轉股是否屬於不合理低價,但準備好上述全套資料是完全可以在法律解釋層面,視為“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的。

三、VIE架構的國內落地

很多互聯網公司為了便於境外海外上市,會採取VIE架構的模式。因為VIE架構的上市主體通常是開曼公司,所以公司發放的期權也是開曼公司的期權。

但是,由於我國外匯政策的限制,開曼公司未上市的,被授予期權的員工存在一定的行權障礙。如此導致的後果是,員工在簽署了最初的期權授予協議後,往往此後公司就不再有其他動作了,員工離職時期權也沒有辦法妥善處理,甚至引發不友好的紛爭。

此時,為了讓員工對授予的期權有更切身的感知,我們通常建議由開曼公司來委託境內公司執行期權激勵計劃。開曼公司仍然作為期權發放的主體,但是將期權方案委託給境內經營實體實施與管理,雙方建立委託法律關係,期權方案實施的法律後果直接由開曼公司承擔。

具體而言,開曼公司與境內經營實體簽訂《期權管理委託協議》,主要內容包括:開曼公司委託境內經營實體制定詳細的股權激勵計劃;開曼公司完成對激勵對象的境外期權發放;開曼公司委託境內經營實體對實施方案進行維護,包括行權、登記在冊、退出等;最後,協議約定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法律後果由開曼公司承受,直至開曼公司完成海外上市。

綜上,創始人和公司應當在公司的發展階段,針對不同的激勵對象,採取和變換不同的股權激勵模式,並提前做好股權架構的籌劃,為公司將來的發展與上市鋪平道路。

如何利用“股權激勵”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優秀人才?(內附方案)

擴展閱讀:不同發展階段企業股權激勵的差異

在中國股市,“原始股”意味著財富和利潤,如果你在某公司上市前持有了該公司的原始股份,那麼你距離“發財夢”的實現只剩下時間這一道門檻。如何才能獲得一個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份?這要從股權分配談起,一個公司從創立到上市,需要經過多次股權變更。大股東們需要將自己手裡的權益分發出來以招徠更多的“小夥伴”加入。當然,在稀釋股份的同時他們也會注意權利的分配,以免大權旁落。

對於新加入的夥伴而言,你在獲取股份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些什麼?如何才能合法合理地獲取股權、收穫利益呢?如何將手中的股權化為真正的經濟回報?這次我們選擇了創業型、發展型及成熟型三類公司,談談他們的股權分配—對於任何一個公司而言,其股權分配方式都是一個不小的秘密,我們在聆聽的同時也在分享他人的成功方案。

如何利用“股權激勵”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優秀人才?(內附方案)

創業型公司,乾股是定心丸

講述者趙圖遠項目經理所屬行業:生物醫藥

安徽人趙圖遠從事生物醫藥的研發工作。他先後在多家業內知名的公司擔任技術工作。2010年,原單位領導獨立創業,邀請趙圖遠加盟新公司。現在,手握2%乾股的他已是這家公司的“小股東”,同時也是該公司的核心中層之一。

與原公司相比,趙圖遠現在的公司在規模上小了許多。“發展三年,公司的員工也就二十來人,”但趙圖遠認為現在的處境比當初好一些——這種優越感來自於職務升遷的成就感和合夥創業的自由度,但更多的是“給自己打工”的踏實。

創始初期,分股是招人的好方法

最初,趙圖遠猶豫不決,“畢竟在原單位待了四五年,環境都很熟悉了。”他曾用此說法來搪塞新老闆,但很快就被新老闆那一句“兄弟們一起創業更自由”

和股權分配計劃給誘惑過去了。

創立伊始,公司包含老闆在內只有4個人,和趙圖遠同時進入公司的3個同事各自獲得了佔公司總股份2%的乾股,這意味著公司如果有盈利,趙圖遠每年就可以獲得固定的分紅。

“簽訂一個公司內部的協議,我們算作是技術入股。”趙圖遠解釋說,這種股份沒有投票權,沒有否決權,但獲取該股份時並不需要自己出資購買,“只是一種分紅性質的乾股。”

實際上,越來越多的科技型公司都在採用類似的股權分配方法。在初創期,公司對於懷揣技術的人員求賢若渴,老總們會通過各種方式招聘技術人員加盟。但出於對公司發展方向的考慮,他們是絕對不願意出讓經營權的——於是就有了這種“只分紅,不參與經營的乾股”。而如果該公司最終成功衝擊IPO,像趙圖遠這樣手持乾股的員工也同樣可以換取同等額度的原始股。

當然,創業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兒。最初,老闆就向趙圖遠描繪過公司的“遠大前景”:該公司以研發生產新型胃病特效藥物為最終目標,並希望藉此上市。但新藥的研發是一個長久的過程,上市計劃也並不如最初設想的那麼順利——生物醫藥的研發一般都需要數年的時間。在資金吃緊的時候,為了維持經營,趙圖遠們不得不承接外包工程。

“初期,我們需要購買設備做實驗,而這些設備同時可以承接其他項目的工程。”趙圖遠說,迫於生存的壓力,他們還會做一些“抗體培養”的外包項目。在三年多的經營中,趙圖遠逐漸從技術人員轉變成項目經理,現在主要負責和科研機構以及大學實驗室對接各類項目。他對上市計劃仍頗有信心,“我們希望研製出終端藥品,計劃三年出成績。”

套現沒那麼簡單

2012年,趙圖遠的公司終於迎來了第一筆融資。“溫州一個商人給我們投了1200萬。”趙圖遠說,這1200萬人民幣佔有公司股份的40%。創業時公司的估值為500萬人民幣,而在經歷了兩年的研發後,他們獲得了上海市一級的科技證書,在經過專業的鑑定和評估後,公司的估值提升至3000萬人民幣。

“這相當於我們的股權也在增值。”趙圖遠說,按照投資合同他手中持有的2%的股份已經在此次融資後稀釋到1.2%,而在轉出去0.8%股份的同時他獲取了相應的報酬。如果以500萬作為公司最初的資產計算,趙圖遠手中持有的股權價值已經由最初的10萬人民幣升值為當前的36萬人民幣。

但實際上,趙圖遠自己體會不到這種升值——他的股權暫時無法套現。按照協議的規定,除去上市之外,他沒有其他任何方法可以將這些股份變成實實在在的鈔票。而一旦趙圖遠選擇離開該公司,這部分股份也將隨之作廢。

“這種乾股形式主要用來凝聚團隊。”趙圖遠說,進入創業型公司,大家都做好了先苦後甜的準備。只要公司整體向好,員工的積極性就可以充分調動。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股份的實際效果或許還強於高工資和高獎金。

按照既定的邏輯,趙圖遠的公司將會通過研發、評估、融資,第二階段研發、再融資然後做新藥申請,最終申請IPO。而現在經過第一輪融資後,公司的後期研發也進入了攻堅階段。

“小公司創業和大型公司不同,我們沒有試錯的成本。”趙圖遠說,在醫藥領域像輝瑞、強生這樣的大公司可能會一次性投入十幾個項目進行研發,其中成功一種即可收回其全部成本,而小公司的項目則“經不起失敗”,一旦方向錯誤,可能全盤皆輸。

這也是創業公司的老闆考慮給員工分配股權的原因之一,“這是一種定心丸。”

“大公司想要招募員工,只需要給出足夠高的工資就可以了,而我們這種資金並不寬裕的創業型公司,只能靠分紅來留住人才。”趙圖遠將公司比喻為一架前行的戰車,在這個戰車上,所有的員工需“綁在一起”努力奮鬥,而股權就是將團隊綁在一起的“利益鏈條”。

現在,趙圖遠期待的是“第二棒融資者”的到來,他並不擔心股權的稀釋,因為“有稀釋證明這股權有價值”,而對於公司的研發來說,資金才是最重要的,每一次融資就相當於離IPO的距離近了一步。“有了資金,我們才能將研發的項目向臨床方向推進。”在趙圖遠看來,雖然離成功上市的道路還有很遠,但他會盡力去推動,“我一直記得,這是在為自己打工,做得好或者不好,都是我自己的選擇,我不後悔,更不會退縮,人一輩子總要創一次業,折騰一回才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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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型公司,合理的股權分配是穩定的保證

講述者嚴洛洛職務:戰略總監 行業:信息諮詢

嚴洛洛所在這家民營諮詢公司公司準備三年後衝擊IPO。去年,公司內部通過了股權激勵計劃。按照這套制度,公司董事將拿出5%至7%的股份來分配給各層的員工。

“主要用來保持公司穩定。”嚴洛洛解釋說,公司當前的人數已經超過了300人,而穩定團隊尤其是中層管理人員就成為保證公司穩定發展的重點。從公司成立到現在的九年時間裡,大型的股權變革只有兩次。第一次是在2006年,公司成立三年之際,股東由最初的三人增至五人。嚴洛洛本人也正是在此次變革中獲取了5%的公司股權,成為新增的兩個小股東之一。

與趙圖遠一樣,嚴洛洛也是該公司的“元老級人物”,她此次分配到的股權也一樣不需要自己“出資購買”。不同之處在於,嚴洛洛股份比例較高,擁有一定的經營投票權,可以參與股東會,雖然只是以小股東的身份列席,但她坦言“感覺已經很不一樣”。

股權激勵,財散人聚

現在身居公司“戰略總監”的嚴洛洛已是公司的高層領導。言談之間她對於股權分配的考慮更多的是從公司角度出發。

“一家運營超過5年的公司,更多的是追求長期的穩定和突破”。嚴洛洛說,這也是公司在去年推行股權激勵計劃的最主要原因:對於諮詢公司來說,人員的流動是不可迴避的問題。在公司發展小於100人時,原始股東可以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而一旦人數超過額度,則需要引進人才來輔助管理團隊。

留住他們的方式無外乎是“高薪”和“股權轉讓”

在去年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中,大股東承諾在後續的實施中,將拿出5%至7%的股份用以獎勵優秀的員工。同時董事們決定,用於獎勵的股份額度最多可達到12%,超過7%的部分將由所有的股東集體承擔,“早在公司成立時就預留了股份用以股權激勵,大股東手裡的5%至7%股份本就是代持股。”出於公司長遠的發展,股東們在這個問題上沒有異議。

現在,公司的中層管理者需要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方有資格獲取該部分獎勵。普通員工的這個時間延長到了三年。而無論是中層管理者還是普通員工,要想獲得公司股份,都需在公司的KPI考核中獲得優異的成績。

為什麼將工作時間定為三年?嚴洛洛解釋說:“三年是一個跳槽的高峰期。在制定這個時間段的時候,股東們更多的是考慮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

恰當配股實現高層和員工的雙贏

從整個公司發展的角度看,其最高的管理者和股東們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大家一榮俱榮,而“中層則很容易浮漂”。

嚴洛洛認為能穩定團隊的主要方法還是錢。“幾百到幾十萬都是有的”,在問到每年的分紅數額時嚴洛洛這樣回答。毫無疑問,這些豐厚的分紅獎金是管理員工最有效的手法之一。

同時為了保持股權的穩定性,員工在獲得股權後的三年內不得擅自轉讓買賣,而持股超過三年者可以將此股份轉售甚至帶走。“這世上沒有傻子,”嚴洛洛說,普通員工們不會為一個不賺錢的股份在這兒白耗時間。

選擇在這個時間推行股權激勵計劃是經過深思熟略的,創業初期的推廣可能會適得其反。“初期不賺錢,將股權分散更容易為公司造成一種累贅。”而當前在公司發展相對穩定的時期推行股權激勵計劃,更容易讓公司獲得比較穩定的人才配比機制。用嚴洛洛的話說,這是“幫你在維繫現有的支出成本基礎上,最大程度地挽留人才”。

從2012年謀劃整個分配方案以來,至今公司已經獎勵了超過30名員工。根據制度的細則,公司會通過嚴格的公式來推導出某位員工的配股份額而進行獎勵。

如何利用“股權激勵”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優秀人才?(內附方案)

企業與企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和激勵機制的競爭,誰擁有一套好的激勵機制,讓更多的能人成為企業內部的創業者,讓外部的精英成為平臺的事業合夥人,誰就能在當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目前,中國各行各業正處於轉型的過程中,對於眾多民營企業來說是個難得的歷史機遇。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企業家應儘早認識到股權激勵機制的重要性,運用好股權這一利器,通過專業的股權激勵課程和股權激勵培訓,著眼於企業未來戰略,以股權為紐帶,把企業內外部的人才、資金、資源進行整合,從而實現企業持續發展與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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