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些人認爲虹鱒被列爲三文魚不合理?

白雪公主精


5月23日,科普大V

@果殼 轉發@吃貨研究所 發佈的微博長文《國內市場1/3的“三文魚”產自青藏高原?別鬧了,那不是三文魚!》,並勸告消費者切勿生食虹鱒類淡水魚。

微博認證為水產專家的大V@開水族館的生物 也接力補刀科普稱,所謂國產三文魚和消費者所熟知的三文魚不是同一種魚,實際上是淡水虹鱒魚,肉質中的寄生蟲可直接寄生人體,生吃存在很高的風險。

在“虹鱒魚不等於三文魚”的連環暴擊之下,有關三文魚的定義問題、生食淡水魚的寄生蟲問題以及產品的標註問題等等,均成為關注焦點。各路站隊鮮明的“質疑派”新聞報道輪番上陣,加劇了“生食刺身安全性”的恐慌與爭論。

7月14日,有媒體發文《“淡水三文魚”天貓在售:隻字不提“虹鱒”,仍推薦生吃》披露龍羊峽水庫的虹鱒魚以“三文魚”之名活躍於電商平臺上,隻字未提“虹鱒”,食用方法註明為“生熟皆宜”。7月16日迎來事件後續,該產品在龍羊峽天貓店下架,京東店已注“虹鱒”。

(截圖源於澎湃新聞)

8月10日,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同13家企業共同編制併發布《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在解答上述關注焦點的同時,還宣佈將虹鱒魚納入三文魚範圍。該標準的公佈,也被網友視作對今年5月“淡水三文魚之爭”的回應。

另據標準起草組成員透露,這個新分類在內部討論時是有衝突的,協會或出於將行業內各企業聚攏的考慮通過了這一標準。該名成員還表示,這份標準不具強制力。

(截圖源於“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官網通告)

然而,在輿論場中,認為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的回應難以服眾的網民佔比居多,宣稱“虹鱒作為淡水魚不可生食”的聲量持續走高。上海海洋大學陳舜勝教授也挺身直言,“虹鱒不是三文魚”、“生食虹鱒可能感染肝吸蟲、肺吸蟲等寄生蟲,危害健康”、“《團體標準》提出的消滅寄生蟲的方法適用於海水魚”。

“質疑派”中還有人提出這份未經科學考察與調研評估的定性結果並非來自政府部門,實為企業欲通過降低標準來達到自身盈利目的,因而或存在指鹿為馬的嫌疑。

揶揄該劃分標準的段子和配圖更是層出不窮,“蝸牛歸入牛”、“小龍蝦歸類龍蝦”、“老婆餅屬於老婆”等評論不僅影射著該標準的自說自話,也奚落著這份分類的不得人心。

此外,也有輿論指出《團體標準》的出臺折射出制定方維護相關利益的明顯痕跡。

有網民扒出該標準起草組成員之一為青海民澤龍羊峽生態水殖有限公司,而導火索源頭正是@央視財經 此前所報道的“青海省龍羊峽生產的三文魚已經佔到全國市場的三分之一”。

“國產三文魚”的生產者參與了標準制訂一說”再度引發網民憤慨。他們認為行業標準不應由生產商來蓋棺定論,“青海民澤龍羊峽生態水殖有限公司”不能又當選手又當裁判。

反觀表示支持的輿論陣營提出,在中國市場上,通常所說的三文魚(salmon)是鮭鱒魚類的商品名統稱,並非一種魚的科學名稱。正如國人目前餐桌上吃的金槍魚,包括黃鰭金槍魚、藍鰭金槍魚、大眼金槍魚等。三文魚也同樣包含大西洋鮭、太平洋鮭、虹鱒等多個種類。

他們補充道,只要標註了三倍體虹鱒,倘若生產商能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生產甚至高於國家標準來保障食品安全,那麼人工養殖的“三文魚”不僅可以通過降低成本讓老白姓都吃得起,還可以提振當地經濟。

總的來看,此番“三文魚之爭”不僅再次將食品安全議題置於公共領域熱議,還喚醒了網民對疑似自圓其說的標準制定所進行的二次編碼熱潮。

且不談你吃的魚是什麼魚,也無法斷言團體標準過後會否上升至行業標準,乃至國家標準。徘徊於商家的退而求其次和消費者的心存芥蒂,現代版“李逵撞上李鬼”也著實讓“傍”上三文魚的青海虹鱒“火”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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