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三务”公开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两起违反“三务”公开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一、隆昌镇黄家营子村村务假公开问题

2010年至2014年,时任黄家营子村党支部书记张文忠为达到非法占有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目的,将以自己和王秀清名义领取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以自己和王秀清、胡建华、胡秀金名义领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情况隐匿起来不公示,张文忠和王秀清共计违规领取公益林补助资金229000元,张文忠等四人共违规领取草原生态补助资金90160.56元。2018年7月24日,旗纪委监委结合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给予张文忠、王秀清、胡秀金、胡建华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哈拉哈达镇三胜村不按规定公开村务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哈拉哈达镇三胜村村级账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均在每年的年末进行一次性公开。2017年,该村在镇农经站的指导下,对账目进行每季度公开一次。2018年7月13日,旗纪委责成哈拉哈达镇党委给予三胜村党支部书记尹呈祥、村委会主任魏振生诫勉谈话。


巴林左旗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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