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三务”公开典型案例

1. 玉泉区小黑河镇讨尔号村党支部书记张凤英、村委会主

任许新宽、村委会为医院张龙龙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玉泉区小黑河镇讨尔号村委会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将集体土地11.1亩分租他人。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张风英、村委会时任主任张龙龙、村委会时任报账员许新宽在明知应将收取到的55.5万元租赁款,纳入到玉泉区小黑河镇人民政府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讨尔号村集体账户内的情况下,仍同意不纳入而直接用于村务支出。形成“坐收坐支”行为。张风英作为党支部书记,不认真学习各项党纪国法,未严格执行正规财务制度,对玉泉区小黑河镇讨尔号村“坐收坐支”违纪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张龙龙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不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不执行正规的财务制度,党纪法纪意识淡薄,对玉泉区小黑河镇讨尔号村“坐收坐支”违纪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许新宽作为时任村委会报账员,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坚决履行正规财务流程,没有认真坚决地提醒领导这样做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对玉泉区小黑河镇讨尔号村“坐收坐支”违纪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2018年8月6日,中共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张风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龙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新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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