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 法院強制執行並處罰款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勞動爭議案件,並對被執行人處以3000元罰款。

彭某與吳某勞動爭議一案,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吳某一次性支付彭某勞動補償款5798元,但吳某不願支付該筆補償款,且態度惡劣。案件執行過程中,經查詢發現吳某從事機械加工,並且有一定的經濟收入。執行人員到達吳某家後,對吳某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希望其自覺履行,但吳某均以各種藉口拒絕履行。

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詢系統發現吳某銀行卡內存入一萬餘元,隨即予以凍結。綜合吳某在銀行有存款仍拒絕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的行為,經合議庭討論,決定對吳某處以罰款3000元、同時直接扣劃吳某銀行存款5798元至法院執行賬戶。案件成功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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