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

重慶市武隆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

發佈時間:2018-02-13 17:46:24

重慶市武隆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寧缺勿濫,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6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詳見《重慶市武隆區面向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錄公務員公告中《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三、招聘條件及範圍

(一)招聘條件

1.符合《一覽表》中的各項規定要求;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過任何處分;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5.自願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在武隆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並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6.年齡30週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5日);

(二)招聘範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採取資格審查、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

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成績表及獲獎證書複印件(需蓋章)、獎學金情況、就業自薦書、《重慶市武隆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報名登記表》(自行下載打印)等到指定地點報名。招聘工作小組相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相關獲獎證書複印件、成績單均需學院、教務部門加蓋公章,並留下資格查詢人員聯繫方式以便核查。報名者需帶上一張(2寸)近期登記照片。擬錄用人數與總報名人數須不低於1:2比例,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的名額(按四捨五入計算),無法遞減的則取消招聘。其中屬緊缺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後,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報名時間及地點:

1.2018年3月6日上午8:30至12:00在西南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安排地點報名。

2.2018年3月8日上午8:30至12:00在重慶師範大學(大學城)就業指導中心安排地點報名。  

3.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至12:00在四川師範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安排地點報名。

各個學校招聘崗位擇優錄取、寧缺勿濫。下一個招聘點在上一個招聘點招聘後剩餘名額中進行,應聘者請自行選擇一個招聘點報名,只能選擇招聘崗位中的一個崗位報考。招聘時間如有調整,將提前在上述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佈,請及時關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二)資格審查和考試考核

1.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小組按照《簡章》規定條件,依據考生提供的《重慶市武隆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報名登記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審查瞭解應聘學生的基本情況、學業成績、在校擔任學生幹部情況、社會實踐、個人獲獎情況等。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時當場公佈。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報名及審查當天另行通知。

各崗位報名及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資格複審當天在各考點張貼公佈。

2.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麵試,分值各100分。

專業科目測試的內容:根據應聘學科,按相應層次現場說課、講課,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知識和處理教材、駕馭課堂的能力,體育藝術類考生須自備報考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的所需用品。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職業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個性特長等。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考試考核成績在各個考點公佈。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單項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面試考官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或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尾數四捨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若考試考核總成績低於75分或單項成績低於70分者,不予確定為擬簽約人員。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等於考核環節結束以後在各考點予以公佈。

(三)簽約

按報考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同一崗位簽約人選最後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並列時,依次按學歷、專業測試成績、學校必修課程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簽約人選確定後,由招聘工作小組通知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若經確認自動放棄簽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報考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則按報考志願及考試考核總成績(考試考核需合格)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學校必修課程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未按時參加考試考核、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

簽約人員由重慶市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2018年3月16日,請於3月15日15:00-17:00到重慶市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科310室報到。如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者,作為單方違約處理。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複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迴避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複查。

若因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畢業時間、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七)報到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且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到武隆區教委組織人事科報到。2018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證件的,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按相關程序,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完善相關手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未就業的武隆籍免費師範生按照《重慶市關於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生就業的實施辦法》(渝教人〔2010〕79號)執行。

五、相關約定

擬聘人員除履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外,還應信守下列約定:

1.自願在招聘單位服務3週年及以上,在武隆區教育系統服務5週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並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免費師範生的服務期按照(國辦發〔2007〕34號)執行;

2.擬錄用人員在到崗前有違紀違法行為和其他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情況發生,將被取消錄用資格。

3.職教緊缺教師崗位人員在招聘後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解除聘用。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迴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隆區教育委員會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1chui.cn/a/pinpai/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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