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全力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自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州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上下按照州上统一部署要求,明确职责,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全力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上动员会后,各县市立即召开保障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州直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保障省级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为顺利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各项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顺利完成资料调阅。在省级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按照督察组要求,调阅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污染防治及环境质量改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八个方面共三批192盒4157份资料。

三是配合走访州直部门。在完成资料调阅审核工作后,按照省督察组安排,州协调联络组制定了《关于甘肃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走访相关部门的通知》(临州协调联络组发〔2018〕7号),协调配合省督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州委组织部、州纪委、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编办、州环保局、州财政局、州国土局等19个部门履行环保职责、开展环保工作、解决行业环境问题的情况进行了走访督察。

四是配合开展下沉督察。在完成州直相关部门走访督察后,配合省督察组对各县市开展为期4天的下沉督察。下沉期间,省督察组听取了各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深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重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砖瓦窑场、煤炭市场、生态恢复治理等现场实地查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

五是迅速办理信访投诉。各县市、各部门对省督察组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按照“第一时间呈送领导批示、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县市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报送办理结果”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认真查办了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案件,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截止8月16日18时,州协调联络组已向各有关县市转交群众信访投诉问题79件(来电67件、来信12件),已办结47件,共处罚金23.0698万元,问责12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