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查獲一「買分賣分」「老手」:兩年爲108輛車處理228起交通違法

近期,上海公安機關嚴厲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楊浦警方也在行動。通過大數據比對,楊浦警方查獲一“買分賣分”“老手”:兩年共處理228起交通違法,涉及車輛108輛。

大數據精準定位“買分賣分”重大嫌疑人

楊浦警方通過大數據比對,發現本市籍男子陳某有著"買分賣分"的重大嫌疑,其從2017年至今總共處理了228起交通違法,涉及車輛共108輛,其中涉及記分的交通違法5起。

上海警方查获一“买分卖分”“老手”:两年为108辆车处理228起交通违法

隨後,警方開展深入調查,將陳某處理的200餘起違法行為和電子警察所拍攝的交通違法照片比對後發現:陳某本人並不是違法的機動車駕駛人,並且陳某還多次在一日內處理多輛由不同駕駛員駕駛的機動車的違法,這都進一步證實了陳某替他人處理交通違法的行為。

經警方傳喚,陳某來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供述自己在2017年至2018年間,通過其名下的牡丹暢通卡替身邊朋友處理了大量的交通違法。其中記分類的違法行為有五起。

根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25條第2款和第74條第5款的相關規定,楊浦警方決定對陳某替代他人記分累計分值未達3分的違法行為,處1000元罰款;替代他人記分累計分值達到3分,未達6分的違法行為,處3000元罰款;替代他人記分累計分值達到6分的違法行為,處5000元罰款。最終,警方對陳某做出共處9000元罰款,暫扣駕駛證三個月的行政處罰。

警方:發現一起、清查一起、嚴處一起

“替代記分”違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是對法律尊嚴的挑釁。

為了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公安機關將繼續強化查處措施,發現一起、清查一起、嚴處一起,絕不姑息放任,堅決消除駕駛證“買分賣分”違法行為。

一旦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應由交通違法的駕駛人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全市各區的交警審理窗口接受處理;也可通過“上海交警”APP在手機上進行自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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