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法官「狂奔」千里到山東 收穫點讚

7月19日臨近下班時,申請執行人某某營銷有限公司法務人員急匆匆來到三山區人民法院,焦急地向執行法官告知:該公司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山東淄博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一案,曾於2016年7月21日首封了該公司所有的大型汽車及掛車共51輛。今年7月20日為查封期限的最後一天,而被執行人涉及許多執行案件,上述被查封車輛亦有其他法院輪候查封,若不能及時續封,將有失去優先處置權和追回債權的可能,懇請法院進行續封。

此時法院已經下班,且通過查詢發現,當天去淄博的直達或中轉火車票已全部售完。時間緊急、情況特殊,執行法官立即向院領導報告了這一情況,該院決定克服一切困難,確保在查封期限到期前對上述車輛進行續封。因買不到直達車票,執行法官只能先從蕪湖坐動車於深夜11點趕到南京,再從南京機場乘坐飛機到達青島,後又轉車趕往淄博。一路上爭分奪秒,執行法官幾乎沒有時間休息,終於在7月20下午及時趕到了淄博車輛管理所,並順利對上述車輛進行了續封。當獲悉執行法官連夜趕去執行續封后,申請執行人十分感激,連連為執行法官點贊。

在此,執行法官提醒申請執行人:人民法院的查封到期後,若申請執行人不申請延長查封期限的,將自動解封。請申請執行人務必在查封到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便於法院工作安排,更好地保障申請執行人作為首封的權利。

(圖文:三山區法院 俞紅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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