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法官“狂奔”千里到山东 收获点赞

7月19日临近下班时,申请执行人某某营销有限公司法务人员急匆匆来到三山区人民法院,焦急地向执行法官告知:该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淄博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一案,曾于2016年7月21日首封了该公司所有的大型汽车及挂车共51辆。今年7月20日为查封期限的最后一天,而被执行人涉及许多执行案件,上述被查封车辆亦有其他法院轮候查封,若不能及时续封,将有失去优先处置权和追回债权的可能,恳请法院进行续封。

此时法院已经下班,且通过查询发现,当天去淄博的直达或中转火车票已全部售完。时间紧急、情况特殊,执行法官立即向院领导报告了这一情况,该院决定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在查封期限到期前对上述车辆进行续封。因买不到直达车票,执行法官只能先从芜湖坐动车于深夜11点赶到南京,再从南京机场乘坐飞机到达青岛,后又转车赶往淄博。一路上争分夺秒,执行法官几乎没有时间休息,终于在7月20下午及时赶到了淄博车辆管理所,并顺利对上述车辆进行了续封。当获悉执行法官连夜赶去执行续封后,申请执行人十分感激,连连为执行法官点赞。

在此,执行法官提醒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的查封到期后,若申请执行人不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将自动解封。请申请执行人务必在查封到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便于法院工作安排,更好地保障申请执行人作为首封的权利。

(图文:三山区法院 俞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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