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公告,該女人因這事被懸賞「通緝」

懸賞公告,該女人因這事被懸賞“通緝”

失信被執行人:李敏婷

身份證號碼:445321198812142225

性別:女

住址:廣東省雲浮市新興縣東成鎮都斛村委都斛村三隊55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償還本金127735.56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案件信息:本院在執行佛山市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李敏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李敏婷尚未履行的標的金額為本金127735.56元及利息。因被執行人李敏婷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還款義務,申請執行人佛山市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所提供線索若真實有效,促使被執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義務的,本院將依申請人承諾給予舉報人按照執行到位標的金額5%的獎勵,並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予以保密。

本公告有效期十二個月

舉報電話:0757-83808433、82915236;18929939609

聯繫人:黃法官

二〇一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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