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根據縣人民法院下達的《刑事判決書》,我縣非法捕撈水產品被判刑的四名漁民,被錄入縣漁業船舶伏休管理和安全生產金融獎懲系統,成為全縣因非法捕撈而納入金融“失信黑名單”的首批漁民。
8月7日,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5月中旬,被告人何某某明知禁漁期間仍駕駛鋼製漁船至油菜花峙開放性海域,使用禁用漁具地籠網非法捕撈水產品,後又於5月28日僱傭船員駕船收網。
駕船返航中被漁政執法船查獲,並扣押非法捕撈獲得的螃蟹、章魚等水產品182.9公斤和地籠網網具10頂。
被告人陳某某、張某某、黃某某則於6月7日晚,在明知禁漁期間仍僱傭船員駕駛漁船到檀頭山附近海域,採用流刺網作業進行非法捕撈水產品,6月8日晚收網獲得2000餘斤龍頭魚等非法漁獲物並銷售。
6月9日再次到該海域偷捕時,被漁政執法人員當場查獲,並依法扣押禁用刺網網具80頂。
庭審中,上述四名被告人對禁漁期間使用禁用網具進行非法捕撈的行為供認不諱。
最終,陳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何某某、張某某、黃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東海伏季休漁制度實施已有20多年,成為海洋休養生息,魚類繁殖、生長的寶貴時間。
但每年禁漁期,總有人心存僥倖頂風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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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縣人民法院、象山縣人民檢察院、象山縣公安局、象山縣海洋與漁業局、中國人民銀行象山縣支行聯合發佈了《關於嚴格落實漁船船東船長主體責任的通告》。對禁漁期和安全生產管理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通告》指出:對嚴重違反禁漁期規定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將嚴格追究漁船船東船長主體責任!
十條通告
1.違反禁漁期規定,從事非法捕撈,船東船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漁業輔助船非法收購、銷售、轉載違禁漁獲物,船東船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由公安機關對船東船長作行政拘留處罰;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漁船違章搭客、裝載的,由漁業主管部門予以從重處罰;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船東船長刑事責任。
5.無船長職務證書駕駛漁船的,由公安機關按“無證駕駛機動船舶”依法處罰;造成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未按規定配備、使用救生衣、北斗、避碰等救生、通導設備的,由漁業主管部門予以從重處罰;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船東船長刑事責任。
7.未按規定進行年度檢驗的漁船從事生產作業的,由漁業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船東船長刑事責任。
8.僱傭無船員職務證書人員出海生產的,由漁業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船東船長刑事責任。
9.新發生套牌或者已按規定完成整治後再次發生套牌的漁船,一律按“三無”漁船處置。
10.其他嚴重違反海洋資源保護、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由海洋漁業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船東船長刑事責任。
今年4月10日,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海洋與漁業局、中國人民銀行象山縣支行聯合發佈《關於嚴格落實漁船船東船長主體責任的通告》。
6月6日,縣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關於實施漁業船舶伏休管理和安全生產金融聯合獎懲的通知》。
《通告》、《通知》明確指出,對嚴重違反禁漁期規定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將嚴格追究漁船船東船長主體責任,實施金融聯合懲戒。
《通知》涉及的獎懲機制結合漁業船舶船東船長誠信記分制度,分獎勵指數和懲戒指數兩類,其中的懲戒內容共有10項。
凡存在其中一項不良行為,涉及的船東船長就會被記分。
一旦週期裡記分滿12分,就會納入縣內金融單位的失信“黑名單”,被阻斷信貸渠道;6分或3分的,也會有相應的金融“失信”懲戒。
“陳某某、張某某、黃某某和何某某違反禁漁期規定,從事非法捕撈並構成犯罪。”縣海洋與漁業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按照規定,該四人將一次性記12分,並被錄入金融獎懲系統。
這意味著,未來三年,他們都將無法獲得相關金融單位的任何信用貸款。
記者短評
近年來,因過度捕撈,近海漁業資源瀕臨絕境。
東海伏季休漁期是海洋休養生息、魚類繁殖生長的最好時間。
但少數漁民為牟取不義之財,頂風偷捕影響惡劣,必須嚴厲打擊絕不手軟。
如果說處罰、入刑是硬手段,那麼,金融徵信“黑名單”不啻為軟刀子,更為磨人。
據中國人民銀行象山支行信貸管理部統計,截至2017年底,全縣漁船抵押貸款餘額達到了15億元。
涉漁信貸已成為象山漁民開展漁業生產的重要一環。
互聯共享的漁業船舶伏休管理和安全生產金融聯合獎懲體系,這個“殺手鐧”一經“亮出,等於掐住了違法違規漁民生產發展的“脖子”。
而首批非法捕撈金融“失信”名單的出爐,傳遞的信息也再明確不過:懲戒實施絕不走過場,對於違法違規漁民更不會姑息縱容。
陳某某、張某某、黃某某和何某某就是前車之鑑。
明知禁漁期間仍心存僥倖偷捕,現如今,不僅要為自己的非法捕撈行為付出七個月、六個月的牢獄代價,還得承擔金融“失信”、貸不了款的不良結果。
值,還是不值?
對於他們來說,絕對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象山是海洋與漁業大縣,被列入全國漁業五強縣。
海洋捕撈一直為我縣沿海地區的基礎產業,也是傳統產業。
近年來,全縣上下共同守護家門口的這一片海,近海漁業資源明顯好轉。
未來,各地各部門還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宣傳力度,創新工作方式,多管齊下,依法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和違反伏休規定等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保護、修復海洋生態資源。
距離伏休結束全面開捕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廣大禁捕漁船仍要嚴格遵守伏休規定,切勿從事非法捕撈作業。
另外,還要提醒部分開捕漁船的船東船長,出海作業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
轉發周知,互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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