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河曲法院审结上百老人被骗案

「以案说法」河曲法院审结上百老人被骗案

【以案说法】河曲法院审结上百老人被骗案

河南一诈骗团队以厂家“促销”为名,用免费抽奖、赠送小礼品、退还“诚意金”诱骗顾客,累计骗取101人共113000元。近日,河曲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杨某点、杨某春、杨某阳、尹某被依法严惩。

案情回顾

2017年7月份,被告人杨某点、杨某春、杨某阳、尹某和陈某凤、陈某慧、范某(该三人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局继续追捕)驾车来到河曲县。杨某点、杨某春、杨某阳经过考察,决定在河曲县进行床品“促销”活动,由杨某春低价购买好床品后,三人在文笔镇富雅居宾馆租下地下室作为“促销”会场。7月27日至8月2日,一行七人进行了为期7天的“促销”。第一天在会场附近发放大量宣传单,告知人们厂家促销,会场有小礼品赠送。第二天一早,许多老年人陆续来到会场,杨某阳谎称厂家准备在河曲县开一家床上用品实体店,现派其进行产品宣传,宣传期间,只要参会均赠送小礼品。第三天到第六天,杨某阳每天一早除在会场进行产品宣传、安排其他几人发放小礼品外,还安排出售订货卡,只有购买过订货卡的人才有资格参与下一天的抽奖。抽奖的前三天,杨某阳在会场安排其他几人向中奖者赠送自己宣传的被子、枕头等作为奖品,或者先收取与被子、枕头等奖品相应金额的“诚意金”,发放奖品后又将“诚意金”全部退还。通过这三天的中奖退钱模式,使参会人员认为中奖后交的“诚意金”均会退回,奖品系活动赠送。2017年8月2日,即“促销”最后一天,杨某阳在会场组织抽奖过程中改变中奖规则,让更多人中奖,在中奖者交付“诚意金”领取到被子、四件套等物品,收拾装袋等待退还“诚意金”之际,杨某阳一行人携带中奖者的“诚意金”趁乱、分批离开会场,乘坐事先等待在门口的杨某点驾驶的商务车离开。所收取“诚意金”扣除成本费用及尹某、陈某凤、陈某慧、范某帮助收钱、发东西、维持会场秩序的工资外,由杨某点、杨某春分利。事发后,68名中奖者(多数为60岁以上老年人)向河曲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骗,总计涉案金额74420元。

2017年8月12日至8月18日,被告人杨某点、杨某春、杨某阳、尹某和陈某慧、范某再次驾车来到河曲县,在河曲县楼子营镇乡土情饭店旁租下两间门市,以前次同样的方式再次进行床品“促销”、分利。事发后,33名中奖者(多数为60岁以上老年人)向河曲县公安局报案称其被骗,总计涉案金额38580元。

河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杨某点、杨某春、杨某阳、尹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共计涉案金额113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谎称厂家“促销”,以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参会,通过“促销”前期的中奖退钱方式诱导,使参会人误认为交付购买产品的“诚意金”均会退回,在“促销”最后一天骗取中奖者“诚意金”,携款离开现场,被告人等诱使被害人其所购得的系正品物品的错误认识,支付货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被告人杨某阳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案发后在初审过程中,四被告人家属应被告人请求主动全部退出涉案非法所得,确有悔罪表现。

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杨某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杨某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七千元。被告人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四被告人退出的赃款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黑色江淮车一辆,发还杨某点,其余扣押物品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骗子往往专挑老人开展诈骗活动。近年来,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情况屡见不鲜,从收到“公检法”来电要求向“安全账户”转账到各种保健品现场或电话推销,从来电“猜猜我是谁”到非法集资入股,从号称发放各种补助到各类低价旅游团,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易上当受骗的特点,通过设置亲情、迷信、小便宜、健康、安全等重重陷阱,诈骗过程和步骤环环相扣,老年人稍不留神,就会上当受骗。形形色色的骗局背后,都有一个个老人悲伤、难过、后悔哭泣的身影。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一定要学习防诈骗知识与技巧,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切记天下不会掉馅饼,要戒除贪婪、虚荣心理,强化警戒心理,找正规途径办事,到正规商店购物消费。一旦遭遇诈骗,要迅速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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