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後該不該有折損費

遵義晚報全媒體記者:李洋

車輛事故後該不該有折損費


車輛在日常使用中,難免會發生剮蹭之類的交通事故。一般發生交通事故後,雙方車主報保險公司將車輛修好也就完事了,不過近日,有車主向記者詢問,交通事故後,車輛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傷,車價會貶值,當出現事故並且對方全責時,可以要求其賠償折損費嗎?有沒有具體的規定及賠償標準呢?

“修好就行 不用賠償折損”

在記者採訪過程中,有不少市民認為,發生交通事故是一時疏忽,將車輛修好即可,不用賠償折損費用。

“在我看來,車輛在日常使用中本就有折損,發生交通事故只是使用過程中的意外,是在所難免的,對方全責只要負責賠償修理費就行了,這樣對大家都好。”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此前他也遇到過自己負全責的交通事故,但都沒有要求賠償折損,因此他認為這筆費用不用賠償。

除了李先生,市民張先生也持有相同的觀點。“事故發生後,責任方在承擔車輛的維修費用,並保證車輛能夠正常上路運行的情況下,該車可以視為恢復原狀,責任方盡到了自己的責任。”張先生說,況且車輛使用當中本就存在損耗,事故造成的貶值到底有多大,也不好量化。

另一種說法:

事故責任方有責任賠償折損費

凡事都有正反面。在採訪過程中,有部分市民認為,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部件會有一定程度損傷,那就該賠償車輛折損費。

“一旦汽車發生了事故,在二手市場交易時價格就會受到影響。”市民周先生告訴記者,車輛在二手車市場交易時,一般都會先查詢是否出過事故、事故大小、更換過哪些重要部件等,這也是對車輛價格進行評估的一個重要標準。所以他認為,事故發生後,應該有折損費。

另外,周先生還認為,車輛屬於公民財產,從法律層面上來看,財產受到損害,理應得到賠償,而受害方要求貶值損失賠償也是正當訴求。

此外,市民劉先生也認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方該承擔折損費用。“一般來講,車輛被撞以後,如果是更換部件總成,通過螺母、鉸鏈裝配的維修方式,恢復其使用功能的,不存在貶值損失。但如果是通過鈑金、切割、焊接的維修方式,恢復其使用功能的,存在貶值損失。”劉先生說,在二手車市場裡,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價格和沒有發生過事故的車輛價格相差很大,從這點就可以看出交通事故造成車輛貶值是存在的,因此也應該進行賠償。

律師:法律無強制要求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遇到這樣的情況時,究竟可不可以要求賠償折損費呢?法律上有沒有明確的規定呢?對此,記者找到貴州貴遵律師事務所張邵明律師瞭解情況。

據張邵明介紹,目前,法律並未對事故車輛的受損程度予以分類,法院無法依據車輛受損狀況來判定該車是否存在價值貶損問題。並且,事故受損方在修復過後很難證明此次交通事故致其車輛的安全和使用性能受到損害和影響。至於車輛的流轉價格,因為受多種因素影響,僅參照市場上新車購買價格和二手車銷售價格之差來判定車輛價值的減損,缺乏定值的客觀依據。

此外,張邵明還告訴記者,遇到這樣的情況,其實可以要求事故責任方賠償車輛維修期間的用車費用,如事故受損方是運營車輛,還可要求對方承擔誤工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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