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懂得基础法律问题都在这里

你应该懂得基础法律问题都在这里

什么是诉讼时效?

河南省郑州市杨先生咨询:秦律师您好,我于2003年1月借了一万多元给别人,写明还款日期是2003年底,但至今因种种原因他一直拖着未还,在这期间我不断地打过电话讨要未果,最近这个人联系不上了,但他的家人还在本地,请问我还有没有希望讨回这笔钱,我看到有个诉讼时限的问题,请问什么叫诉讼时效呢?

答复: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二年,你这个债权显然是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二年到期前找他要过欠款,那就应当从找他之日的次日再重新计算二年诉讼时效。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河南省洛阳市庞先生咨询:原告05年4月25日将我起诉,判决日期为05年6月1日请问一年的申请执行期限是从05年4月25日起算,还是从判决日期05年6月1日起算??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正确的起算时间是从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被告履行义务的最后期限次日开始计算。

“赠与”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河南省濮阳市朱先生咨询:我在妻子离婚后,将一套房子赠送给了我的儿子,当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因为生意上的一些原因我想收回来住房,请问可以吗?

答复:我国关于不动产权实行的是登记要件说,即赋予登记以较强的公信力,登记一经完成,权利即为设定,而你尚未将房屋过户给你儿子,因此也就是说你还没有完成赠与的行为,

此时的房屋产权仍然属于你,你当然可以要回自己的住房。

请问从什么时候起可以聘请律师?

山西省高先生咨询: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和人打架被拘留了,请问我朋友什么时候可以聘请律师?

答复:你朋友现在就可以聘请律师,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