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节前最强音 清晨猎“赖”促执行

敲响节前最强音  清晨猎“赖”促执行

天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在整合执行队伍

敲响节前最强音  清晨猎“赖”促执行

天等法院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所搜查到的前款进行清点

敲响节前最强音  清晨猎“赖”促执行

天等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押进法院

4月10日6时50分,天色尚早,天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敬森却早已整合队伍。“出发!”一声令下,10余名执行干警搭乘2辆警车,直朝老赖家中迅速驶去,敲响了节前执行攻坚的最强音。

2013年11月25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被执行人刘某购买100包烟碱肥,总价款4000元,张某当天已结清货款。后来张某陆续售出21包,尚未售出79包。2014年4月8日,在张某销售困难的情况下,刘某主动提走79包化肥并帮忙销售,并出具一张收据。而后,刘某将化肥全部售出。双方曾口头约定,刘某销售完化肥后支付张某本金3160元,及所得利润908.5元。但经多次催款,刘某并未将钱款给付,张某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支付张某本金3160元及利润908.5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刘某不服上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崇左中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一、二审判决已生效,且刘某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权益,张某遂于2017年12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刘某的财产进行调查,但未能找到相关的财产情况及线索。刘某也玩起“失踪”把戏,法院一直找不到其踪影。直到今年临近“三月三”,刘某才出现在了执行干警的视线。

7时10分许,执行干警来到天宝北路某号的刘某家,将刚起床的刘某“逮个正着”。

“您好,我们是法院的执行干警,这是搜查令,对于你跟张某的合同纠纷一案,我们需要对你进行执行,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在说明来意并宣读搜查令后,执行干警对刘某进行依法搜查,从中搜查出770元现金。

“经多次劝导并给你足够的还额期限,但你仍拒绝还清欠款,拒不配合执行工作,鉴于你的消极行为,现在请跟我们回法院做进一步工作······”7时55分许,宁副院长一话毕,法警立马将刘某押上警车并返回法院。

8点10分许,刘某被带到法院。在调解室里,执行法官对其详细地阐明拒绝执行的利害关系,但刘某仍旧采取消极抵抗态度,对法官的释法明理置若罔闻。面对刘某的负隅顽抗,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

当法官向其送达拘留手续,书记员将执行笔录交给其签名时,刘某害怕了,意识到法院要是动真格,自己将在拘留所度过“三月三”。二话不说的刘某随即电话通知妻子送来3300元,加上法院搜查所得770元,共计4017元执行款,现场主动履行完毕,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法院执行难,难在找人难。天等法院巧借清明节、三月三等壮乡民俗的有利时机,利用节前“老赖”回家扫墓祭祖的侥幸心理,主动出击,着力攻坚“执行难”,不断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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