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信用制度的主要内容——信用制度

货币、信用制度的主要内容——信用制度

信用含有信任、信赖、诚信、守约等意思,其具体包括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企业信用等多种形式。其实,信用是基于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而发生的产权流动:基于双方的信任,或者一方将实物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到来时,才支付该实物的价金(货币);或者一方将货币贷与另一方使用,另一方必须遵守诺言,到时归还本金和利息。前者是最原始的信用,即以延期支付价款为特征的赊销赊购,后来演化为商业信用;后者则是以生息为条件的借贷,后来进一步演化为银行信用。因此,信用是生息资本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只有当社会形成了普遍的信用关系,借贷资本才能兴旺发达、运行自如。如果一方破坏了信任关系,则信用就不存在了。

信用制度是信用关系的规范化与法律化。最初,信用存在于民间,当人们有一定闲钱的时候,除了希望其保值外,更希望通过让渡其占有、使用权而获得增值。此时,资金的需求者也愿意在支付一定利息的条件下获得这些资金的占有与使用权。基于信任,双方经过协商,就有关条件达成一致并付诸实施——这样,典型的民间借贷资本诞生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领域的日益拓展,客观上就需要打破原来信用仅适用于熟人社会的局限,而将信用规则社会化,以适应经济社会化发展的形势。因此,信用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信用的范围十分广泛,因而近现代的信用立法体系庞大、内容丰富。从现代各国的立法来看,信用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构成:①银行信用制度。其中又包括银行制度、存款制度、贷款制度、利率制度、信贷担保制度等。从实践来看,银行信用的主要立法包括银行法、存贷款法和担保法等。②商业信用制度。目前的商业信用十分发达:一是经济生活中的赊销赊购十分普遍,使得非即时清结的债务得以广泛流行;二是银行在商业法律中为商业活动的非即时清算提供了多种信用工具,如各种票据等。因此,票据法逐渐演变为商业信用制度的核心。③国家信用制度。国债制度是国家信用的制度化,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国家公债、国库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④企业信用制度。企业信用制度在当代社会,主要涉及调整企业的赊销赊购关系的债权及其担保制度(合同制度);调整企业与银行之间存款、贷款关系的存贷款制度;调整企业债券关系的企业债券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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