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成立公司,怎麼安排預留股權?

這裡有個例子:

阿恭、阿喜與阿發三兄弟合夥成立恭喜發財公司,準備幹一票生意,註冊資本100萬。這時候就面臨著股權怎麼分配的問題,阿喜、阿發的意見是股權一次分到位,各佔33%。阿恭卻認為,應該留出來20%股權,將來吸收新的合夥人。

三人一商量,都覺得阿恭說得更靠譜,於是在公司章程上寫到:預留20%股權放在公司,阿恭35%、阿喜25%、阿發20%。可是,章程拿到工商局,人家不給登記,並提出2個問題:

公司不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權。那,預留的20%股權屬於誰?

合夥成立公司,怎麼安排預留股權?

預留20%股權對應的20萬註冊資本,誰來出?

現在很多公司都有預留股權池的習慣,但是面對上面2個問題,很多人搞不定。到底該怎麼辦呢?

我們給大家3個解決方案:

1、預留股權池原則上放在老大名下,由老大代持。這樣一則便於創始人掌握控制權,二則方便將來新合夥人進入時做股權轉讓。

2、也可以放在持股平臺。老大作為普通合夥人,其他創業合夥人作為有限合夥人,成立一個有限合夥企業來持有股權池的股權。將來新人進入時,直接進到合夥企業裡面。這種方法一勞永逸,就是成本高一些,需要另註冊一個持股公司。

3、最差的方案是,在幾名合夥人之間平均分配,分別代持。這種方法合夥人好接受一些,但是不足是,將來有新人進入時,每個合夥人都要做一次股權轉讓,太繁瑣。

以上不管採用哪種方案,都需要合夥人之間另行訂立一份代持協議。交給工商局的章程完全不用提及股權池由誰代持的問題,但是私下裡合夥人之間要說清楚、白紙黑字寫明白。

合夥成立公司,怎麼安排預留股權?

那接下來,工商局提出來的第2個問題,預留股權池對應的註冊資本由誰出?

答案就簡單了:

要麼誰代持,誰出這部分資金;

要麼大家先認繳出資,等新人進來時,轉讓到誰名下,誰負責出這部分錢。

然而,實踐中馬上就會面臨第3個難題:

在分出去之前,股權池的股權,權利由誰享有?

這個問題,有不少人搞不明白。按道理說,誰出的這部分錢,權利就由誰享有。但是問題是:

如果阿恭掏了20萬的註冊資本,持有股權池20%股權,到時候享受20票表決權和20%的分紅。而阿喜、阿發也有能力、有意願掏20萬,也想享受相應的權利,怎麼辦?你憑什麼不讓人家2位出這個錢?作為創始人,你找不出來理由呀?怎麼辦?

所以,我們給出的建議是:

表決權由阿恭享有;

分紅權在幾名合夥人之間分配,具體分配方法要看合夥人之間如何協商了,大不了利益平分。如果創始人連這點胸襟都沒有,那還創個什麼業呀。

同樣的,這些話,最好事前說清楚、寫明白。不要到事後了,你創始人肚子裡成千上萬個理由,合夥人肚子裡十萬個為什麼,最後都化成每個人心中的一千個傷心的理由。

合夥成立公司,怎麼安排預留股權?

為啥要設置預留股份?主要有以下意義:

1、可以起到延期激勵的作用。

股份預留主要是對企業的高科技技術人員以及業績突出者等的一種長期激勵方式。因為在企業當中,無論是在經營管理決策執行方面還是思想技術等創新方面,這些人都起到了模範帶頭的作用,他們可以說是企業不可多得的人才。

為了企業長久持續健康的發展,完善激勵體制十分重要,合理的激勵方式可以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為企業保存住強大的人力資源優勢。

2、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

缺乏優秀人才將是企業提高業績、發展進步的巨大的絆腳石,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股份預留的方式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使企業能夠在當代以人力資本結構為主的市場競爭態勢中站穩腳跟。

3、可以完善企業激勵機制。

預留股份的獎勵體系將對於完善企業的激勵機制起到重要的作用,一般來說企業的激勵機制應該是動態的,這也就意味著企業的激勵機制應該做到不僅要能對原來已有的激勵對象作出合理的激勵,而且還能對未來引進的新人才預定激勵約束方案,以應對人才的不斷流動和更新。

所以一般情況下公司做股權激勵的時候,都會留一部分給後來人……

現在、如果你要繼續看下去、(點擊瞭解更多)企業運營管理的成功將離你越來越近;最終將變成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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