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11万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资为 127.41元

来自三门峡养老保险中心的消息,为落实好我省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市符合这次养老金调待的退休人员共计111242人、人均月增资为 127.41元,需补发养老金9922万元,已于7月31日,全部补发到退休人员养老金银行账户。 具体调整办法 :

一、调整范围

从2018年1月1日起,为全市2017年12月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职业年金、取暖补贴)的2.2%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础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增加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增加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规定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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