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9歲男童被狗撲倒咬傷,狗主人拒不道歉賠償,你怎麼看?

邕城小龍


不願意承擔責任,那就別養狗,既然養了就應該承擔狗咬別人的後果,不然下次你的狗狗說不定會莫名其妙的消失。



事件回顧:14日傍晚6點30分左右,廈門林先生九歲的兒子在小區門口玩耍。

突然不知從哪竄出來一隻小狗速度很快的朝林先生兒子撲了過來,孩子被撞到了,附近的林先生夫妻趕緊跑了過來,孩子倒在地上哇哇大哭,原來腿上被咬了一口。

讓林先生沒想到的是不遠處的狗主人過來抱著小狗若無其事的離開,連孩子的傷也沒問一下。

孩子被咬傷後,被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注射狂犬疫苗等前前後後花費了900多,回家後林先生通過調取監控四處打聽,聯繫到狗主人,希望對方道歉並賠償,但對方拒絕承認是自家狗咬傷了林先生兒子,並且惡語相向直接掛斷電話。之後電話一直打不通。


詩詞公寓觀點:因為遛狗不栓繩造成的狗咬人糾紛在各地也出現了很多次了,為什麼還是有類似的事件發生?遛狗要栓繩這樣的規定在廈門也早已開始普及,而這位狗主人為什麼還要讓自己的狗沒有牽狗繩的情況下出來溜達?

本來沒有栓狗繩就不對了,咬了人之後居然若無其事的抱著狗就走了,居然在之後死不承認是自己狗咬人了,居然惡語相向掛斷電話,居然…這樣沒有責任心的人,遇到事情就逃避責任的人註定也成不了什麼大器。


這不是說你不承認你家狗咬人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小區裡有監控視頻,睜著眼睛說瞎話就可以?做夢吧!建議林先生報警,通過警方來讓狗主人受到懲罰,同時小區管理者負有連帶管理責任,絕不能讓狗主人逍遙法外,同時也更能促進小區管理進一步完善。


詩詞公寓


讓人氣憤!福建9歲男童被狗撲倒咬傷,狗主人拒絕賠償道歉,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咬你的!




事件發生在集美區龍湖春江酈城小區,吃完晚飯,林先生帶著9歲兒子在小區大門散步。“當時,不知道從哪突然衝出來一隻小狗,速度很快,朝我兒子猛地撲上去,孩子被撞倒了。”就在附近散步的夫妻倆聞訊趕來。“孩子哇哇大哭,捂著腿喊疼,原來是被咬了一口。”林先生說,“讓我沒想到的是,不遠處的狗主人直接過來抱著狗離開,若無其事的樣子,連我兒子的傷勢都沒問一下。”

當時在場的鄒先生說,咬傷孩子後沒過多久,狗主人又把狗放出去亂跑,又差點咬傷一名快遞員。“還好快遞員動作快,及時把快遞車的門關上,才避免被咬到,”鄒先生回憶,“事後,快遞員提醒狗主人把狗拴好,狗主人不道歉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咬你的!被咬傷後,林先生第一時間把孩子送醫院了,“醫院判定受傷程度為3級,暴露程度為嚴重,需要處理傷口,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前前後後花費了900多元。但事後林先生聯繫狗主人後,狗主人不承認收自己狗狗咬傷的,更不會道歉賠償!

出門遛狗一定要記得栓狗繩,栓狗繩!到底還要發生多少狗咬人傷人事件,那些狗主人才會長記性!狗狗咬傷人後,更應該賠禮道歉,並積極配合傷者到醫院處理傷口,打疫苗!但文中這狗主人的態度實在是惡劣至極!在狗狗第一次咬傷人後,也沒上去詢問傷者情況,就那麼若無其事的抱著狗離開,好像在她眼中這是很正常的小事!更為氣人的事,沒多久又把狗放下來,狗又想去要一名快遞員,還好快遞員反應快,沒背咬到!快遞員在提醒她要栓狗鏈時,它不道歉反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想咬你的!

看完這過程氣真是不打一處來,怎麼會有這麼囂張無恥的人。完全是漠視生命!當時孩子爸爸怎麼能忍得下這口氣的,為什麼不直接上去把狗打死,並且給它主人幾個耳光!這種人難道不是欠教育嘛!!快遞員也是,應該把狗打死了,然後跟狗主人說一句:狗肉很香,我想吃狗肉才打死它的!對這種不要臉的人,就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林先生現在應該是找物業或是直接報警處理,反正已經查到它的住處,他們要是處理不好!我支持你上她家找她理論,堵門口,潑油漆,放花圈!學學那些愛狗人士的招數對待他們!反正絕不能這麼算了!


最後還是告誡那些養狗人士,一定要文明養狗!要帶狗鏈,要對別人生命安全負責!!要是還有那些遛狗不帶狗鏈的,建議小區物業按流浪狗處理!直接打死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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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城小龍


回答問題前,先了解一下有關資料:

1、14日晚上6點多,一位在集美區、龍湖春江鸝城小區大門口玩耍的9歲男童被一隻狗撲倒咬了一口。

2、狗主人過來沒理會男童,直接抱著狗就離開了。

3、不久,狗又差點咬到一名快遞員。快遞員提醒狗主人把狗拴起來,以防咬到人。狗主人說:“你很香,狗才咬你。”

4、男童被送醫後,總共花了900元。

5、男童父親查看監控錄像,確認有關事實。並四處打聽到狗主人聯繫方式。電話聯繫後,狗主人拒絕賠償道歉,並不承認是她的狗咬傷男童。

從以上資料信息可知,整個事件其實並不嚴重,關鍵是狗主人態度惡劣,逃避責任,才引起大家的憤怒。

那麼這個狗主人為什麼會這樣呢?我覺得是因為以下幾點:

1、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狗在戶外活動不用犬鏈牽著,將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2、應該賠付男童送醫後花的900元,另外一定的經濟補償。

3、違反養犬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養犬人約束犬隻不當,犬隻傷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傷人犬隻,吊銷養犬登記證。

如果狗主人接受了處罰,罰款加賠償5000元都用不了,另外她的狗將被沒收,養犬登記證被吊銷。不知道她是捨不得花錢還是捨不得狗,或者兩者都捨不得。

狗主人不僅是事後拒絕道歉賠償讓人氣憤,事件的整個過程中,還有以下幾點也讓人憤怒。

1、沒有給狗佩束狗鏈並牽著,任由狗到處跑,結果狗咬傷了人。

2、按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犬隻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或犬隻管理人應立即將傷害者送至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可是狗主人對男童不管不顧,徑自離開,試圖逃避責任。幸虧男童家長在附近,不然後果會比較嚴重。

3、狗咬了人後,又再次任由狗到處跑,差點咬到人,還自以為很幽默,說“你太香了,狗才咬你”,完全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由於有監控錄像作為證據,相信最後狗主人肯定逃脫不了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可是,總覺得這事的發生除了狗主人的自身素質外,似乎還有懲罰不夠嚴厲的因素,特別是像這種不顧受傷人的安危,試圖逃避責任的沒有有效的懲罰措施。不知能不能參照交通肇事逃逸,對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重罰。


迷失者樂園


樹上灑殘陽,男童出門逛,小區門口站,巧遇惡狗狂,撲倒地上躺,腿部被咬傷,痛得直打滾,哭爹又喊娘。



一對夫妻倆,正在把步散,見狀伸援手,操棍惡犬趕。狗主隨後到,傷者也不望,抱著狗就走,不慌也不忙。離開狗又放,畜牲再瘋狂,追咬快遞員,呲牙咧嘴張,對方反應快,上車急門關,躲過了一劫,憤怒直罵娘。


有一正義者,指責狗沒拴,溜狗不守道,責任應全擔。狗主真有味,一口盡歪腔:你莫隨老子,誰叫孩子香,自然遭狗咬,賠償是妄想。

如此惡狗主,缺德喪天良,生命如草芥,無理反張揚,千萬別放過,叫他苦果嘗。道歉必須要,治傷掏銀洋,沒有面子講,你惡我更強。人模學狗樣,決沒好下場。


平淡人生一帆順


如果狗和主人這樣對我的孩子,我可能會先賞狗主人一巴掌,再把狗打死。

事件:據媒體報道,林先生9歲的兒子在小區大門口玩耍時,被突然衝出來一隻小狗咬了,等林先生過去的時候,狗主人竟然連傷勢都沒問,直接抱著狗若無其事的離開子。

林先生的孩子被咬傷後,受傷程度被判定為3級,處理傷口加上注射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疫苗,共花費了900多元。然而狗主人拒絕道歉和賠償,並且對林先生惡語相向。

並且據在場的鄒先生說,在這條狗咬傷孩子沒多久,狗主人竟然又把狗放出去亂跑,並差點咬傷一名快遞員。事後,快遞員提醒狗主人把狗拴好,狗主人依舊不道歉,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咬你的。

讓我說,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這狗主人可以判刑了,她的行為明顯已經是縱容自己的狗狗違法害人啊!

而這個狗主人的德性就像網友說的:皆是畜生

按照我國的法律,對於此事,狗主人不僅要依法擔責,而且還應該受到處罰!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狗主人應該賠償受傷孩子的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並且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規定,個人攜帶犬隻到戶外活動的,應攜帶養犬登記證、犬類免疫證,並遵守下列規定:

也就是說,如果該小區門口的管理單位對這話總養犬溜犬行為沒有盡到管理義務或者管理行為存在過錯也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後,如果真的愛你的狗狗,就請負起你應該承擔的責任。


保險助手服務


強烈譴責廈門集美區龍湖春江酈城小區狗咬傷9歲男童的狗主人,事件發生後狗主人直接抱著狗離開,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連男童的傷勢都沒過問一下。之後,狗主人又把狗放出去亂跑,又差點咬傷一名快遞員。“還好快遞員動作快,及時把快遞車的門關上,才避免被咬到,”事後狗主人不但不道歉還笑著說,你很香,狗才咬你的!

對於這種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應該立即將他收押,進行審訊與教育。像類似這種故意傷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應該給予重罰。所有的相關醫療費用都要由他來承擔,並禁止其以後飼養一切小動物。並將他的行為列入社會誠信系統,讓他在各個方面都收到約束,看他以後還做不做這種沒有良心的事。如果事情的情況會變得嚴重,應該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另外,那條小狗既然會見人就咬,要當心小狗是否有攜帶狂犬病毒,向這一類的狗就應該及時捕殺,以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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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充分說明了,狗還是狗,而人已經不是人了!什麼樣的人養什麼樣的狗,而狗也能影響人,這就是狗仗人勢,人仗狗勢!狗人(狗主人)本身就是一條瘋狗一樣的人,如果你跟它講道理是行不通的,否則的話,它就不會說出“你很香狗才咬你”的狗話了。不咬人的狗溫順的狗都是好狗,而咬人的狗肯定是壞狗或瘋狗,自己的狗是好是壞,與它朝夕相處的狗主人是肯定知道的。既然知道自己的狗是壞狗,不給狗拴繩戴口罩,證明這是故意讓狗出來傷人的。這個社會還是以人為本的社會,不是以狗為本的社會,狗自古以來就是人的附屬品(野狗除外),狗始終是狗,不可能與人平等,不可能顛倒過來任由狗來傷害人。現在狗和狗人一起傷害到人了,那就應該果斷處決(注意是處決不是處理),狗是必須賜死!最好用棍棒打死,以保證狗肉還可以吃。如果狗人還有點人性,道歉賠償之後還可以原諒它。如果狗人完全沒了一點人性,只剩下狗性了,那就只好和它的狗一樣,亂棍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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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泰日天咬人,泰迪、博美這類貴賓犬,個體小,扮相可愛,但是脾氣賊壞,見狗咬狗,見人咬人。

怕狗的人分為幾類:一類是大部分人,見到個體大、面相兇的的狗害怕,狼狗(不養狗的分不清德牧、馬犬這類的)、藏獒之類的。第二類是瞭解狗的,哪些脾氣好,哪些不好的,拉拉、金毛、雪地三傻,個大但是溫和。還有一類天生怕狗的,不管大小狗,我見過一個成年人怕我家小巴哥的。

養狗是一種樂趣,但不要去影響別人,我遛狗都牽繩子:過馬路、人多的地方,怕它亂跑被撞了,也怕它撞到別人。兩米長的繩子,有人、有車就把繩子收一半,離小孩、老人遠點,他們要是摔倒了,賠錢很嚇人的。雖然說巴哥的脾氣非常好,擰尾巴也不咬人,但是那些天生怕狗的人可不管。除非人家主動過來逗它,否則絕不主動送給別人摸。

只有在沒人的草地上,把繩子解開,放它跑一會。


我命由我不由天——


又出現狗咬兒童事件,每次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心裡就特別氣憤,特別不是滋味,尤其是看到無辜的9歲孩子咬傷和受到驚嚇。縱狗咬人,如果從法律層面來講,那是犯罪,那犯的是故意傷害罪!雖然肇事的是狗,但是應負責任的卻是連狗都不如的狗主人!因為他沒有人味兒啊,不會說人話啊。

如果換作是我在現場,我會把狗和狗主人一塊收拾!狗無故咬人,當場擊斃,這和警察處理暴力突發事件一個道理,既然已經造成公眾危害,絕不能再讓其禍害他人。對於狗主人,馬上報警,待警察出現場到後,就堅持按刑事案件(故意傷害)處理,隨後再請律師提起民事訴訟索賠流程。

在很多時候,如果不堅持用法律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些狗主人壓根就不知道其縱狗傷人是犯罪行為。如果只用爭論的方式,也很難把事情妥善處理,並且還很容易讓一些狗主人囂張得勢,故意欺負擁有合法權益的受害人。因此,在這裡呼籲養狗之人,請負起你管理好狗的責任來,出門繫好狗繩,牽好狗繩,不要用你無法無理無德的行為,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威脅與傷害。


韓國成老師


與其說是狗禍,倒不如說是人禍,這個事兒不知道現在是怎麼解決的,是不是狗主人一耍無賴就拿他沒辦法了?你去告他,你還得自己找證據,總之是個麻煩事兒,等費半天勁兒,最好的結果就是能賠點兒錢,跟你付出的精力相比,簡直差的太遠。自己私下解決呢,大不了把咬人的狗滅了,再把狗主人海扁一頓,廣大網友絕對叫聲好,這是為民除害啊!然後自己可能會被關幾天,倒罰筆錢,有關人員會說你太沖動。冷靜的處理,就是自己認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樣才是社會大和諧啊!目前這個現狀就是養狗的處於強勢,被狗咬的吃虧,能把自己花的醫藥費要回來就算不錯了,沒辦法,這就是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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