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市民反映在骄阳卖房遇奇葩事:买房人违约 5万定金4万竟变欠条

哈市市民反映在骄阳卖房遇奇葩事:买房人违约 5万定金4万竟变欠条

黑龙江晨报8月22日讯 近日,哈市市民宫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有一套位于道里区友谊西路盛和世纪小区的房屋出售,4月末通过骄阳地产与买方共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约定,买方缴纳5万元定金,由中介代收,7月20日前买方应交付房款。而直到目前,买方已逾期打款近一个月,几经催促骄阳地产告知宫女士,买方违约不再购买。按约定将代收定金支付卖方,但却只有一万元现金,其余四万元为欠条。

5万定金中有4万是欠条?

“签合同前原本我是要求交10万元定金,但买方称没带那么多钱,经协商合同约定定金为5万元,由卖方委托居间方代收。房屋使用面积130余平方米,售价420万,购房结款方式为现金交款,买方称自己的资金都在理财账户内,需6月末才能到账,我们双方同意房款交付时间截止日期为7月20日,并在合同上注明截止期限,如果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买方违约不买,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现在离截止日期已过去快一个月时间。”宫女士称,期间中介多次催促,但买方迟迟不支付房款。

“骄阳地产最近打来电话称,买方不买了,当时买方缴纳的5万元定金中,有1万元为现金,其余4万元为欠条。我可以选择拿回1万元定金,也可以自己拿着欠条向买方讨要欠款。”宫女士说。

记者在宫女士出示的欠条照片上看到,欠条内容为“今欠黑龙江省骄阳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定金4万元,2018年5月30日中午12:00前交到居间方”。记者注意到,该欠条有买房人的签字,但是没有卖房人的签字同意。“这是骄阳地产出具的欠条,上面标注买方将钱打给中介公司,而非卖方,上面也没我的授权同意,中介怎么直接就私自决定了呢。”宫女士说。

骄阳地产:已口头告知卖方 不清楚为何欠条无卖方签字

21日,记者来到了骄阳地产总部,营业部赵总监表示,签约当天已同卖方口头沟通定金事宜,卖方已知情,不太清楚欠条为何没卖方签字。此事属于定金条款发生变更,追究违约应以实际交付定金为准,如果卖方不认可,可讼法律相关方。

律师:定金以欠条形式保存不生效

太学律师事务所王思远律师表示,如定金未实际交付,则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房产中介作为专业的居间机构,其应当了解定金的法律性质,并充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如约定由其代收定金,但买方未实际交付,居间方只是以欠条形式保留的,未告知卖方定金具体收取情况,将导致定金条款无效,由此给出卖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居间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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