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执行法官倾力执行 申请人送锦旗点赞

河曲:执行法官倾力执行 申请人送锦旗点赞

河曲:执行法官倾力执行 申请人送锦旗点赞

河曲县法院消息:(丁玛丽)8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周某光来到山西省河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一面绣着 “依法办案,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执行局局长李渊手中,在递交时诚恳地说“谢谢你们为我追回了租金,不知道怎么来感谢你们,现在用这面锦旗表示对你们的感激和敬意”。

周某光诉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周某光向河曲法院起诉后,河曲法院宣判被告向原告给付租金64000元,并拆除其安装的两台ATM机,恢复原告房屋的原状。判决下达后,某公司并未按期履行其义务。为获得应有的权益,周某光经过多次交涉,多方协调,仍然无果,最终向河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河曲法院执行局局长、本案执行法官李渊同志立即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了网络查控,并限期被执行人10日内拆除两台ATM机。

限定期满,被执行人仍未自觉拆除,执行法官和法警队干警带领专业拆除人员对这两台ATM机进行强行拆除,拆除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规范执行的同时做到执行公开、透明。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财产,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高管人员限制了高消费。经过多次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分别在不同的银行账户有小额存款,执行法官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共计4万余元。几经周折,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某公司的负责人,向该公司分析当前的执行形势,以及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严重后果。终于,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被执行人转变了态度,并保证克服困难,及时将执行剩余案款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本案圆满执结。

执行难,一直是人民法院的结症,找不完的被执行人、理不完的卷宗档案是每位执行干警工作的真实写照。“依法办案,为民解忧”书写的是执行干警的为民情怀,付出的是执行干警的辛勤劳动,凝聚的是执行干警的汗水与奔波。这面鲜红的锦旗既表达了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河曲法院的鞭策和鼓舞,河曲法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诺言,认真尽责,努力让每一份生效裁判文书都能履行到位,让每一位申请人都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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