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南昌市正这么做……

南昌出新规助力“健康扶贫”

本报讯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战役。为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患者不再贫困,南昌市强化健康扶贫力度,出台“新规”对贫困患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补偿后仍有困难承担个人自负费用的,以及不需住院但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精神病、失能性疾病等特困患者,由县级政府建立第五道保障线,实行兜底解决。

据了解,南昌市各县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30元筹资标准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筹资水平,使之与兜底保障功能相适应。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外75%、目录内90%的比例和顺序进行补偿,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以上。

南昌市将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和15种重大疾病专项救治政策,对15种专项救治的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贫困患者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80%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补足到80%,再由补充保险核报18%、个人负担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基本医保报销不足定额标准70%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补足到70%,再由补充保险核报27%、个人负担3%。

与此同时,该市还将地中海贫血、血吸虫病、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确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达到30种,其中Ⅰ类8种、Ⅱ类22种;逐步将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平均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平均5000元;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医疗机构下沉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贫困人口就近看病就医。

南昌市卫生计生委要求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贫困慢性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结合健康体检和疾病筛查结果,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尤其是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档案,健全贫困人口个人基本情况、健康体检信息和诊疗记录,为每个贫困人口建立一份准确、完整、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有条件的还将同步建立电子化的签约服务卡,逐步实现就医“一卡通”。

此外,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该市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医疗费用报销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五道保障线”统一结算,贫困患者只需支付不超过就医费用10%的自付部分。

(樊增强 李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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