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公租房被抵制的15户自闭症家长:站直了,别趴下!

入住公租房被抵制的15户自闭症家长:站直了,别趴下!

7月22日,在“大米和小米”公众号上发出文章《深圳15个自闭症家庭入住公租房前,遭数百业主拉横幅抗议,称造成他人生命安全!》后,该文已经获得13万人次打开阅读,“自闭症家庭入住公租房遭业主抗议”一事在短短数天已被全国各大媒体聚焦关注,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精神障碍人士科普、权益等相关问题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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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现在咋样了?

7月24日,这15户自闭症儿童家长陆续收到深圳宝安区住建局的电话慰问。一位家长告诉“大米和小米”:“我是在24日上午收到了住建局的电话,他们建议我们不要着急,他们一直在联合几个部门做工作,对我们这次遭遇表示歉意,给我们带来困扰。”

“下午住建局来电问有没有考虑其他楼盘如源和苑等,我的答复是其他地方暂时不考虑的!我觉得我们大家应该要坚持入住!”

先后有几十家媒体同行希望“大米和小米”介绍自闭症家长进行采访,大米和家长们只选了几家声誉比较好的媒体。因为大家觉得反复提及这件事,是一种伤害。但这些家长都希望:“这次是个契机,希望可以增进社会对自闭症儿童的关注和关怀,以及自闭症儿童的兄弟姐妹的关注。”

而且大家都互相鼓励,绝不退缩,不放弃自己居住的权利!

与此同时,在“大米和小米”首发这17户他们以为的“精神病人”其实绝大多数都是自闭症儿童的消息被迅速扩散后,大部情绪愤怒的业主“蔫了”。他们认为公示上仅仅写了精神残疾“一级二级”,并没有写清楚是哪种精神残疾,才造成了信息误读。同时一部分业主也希望能够更了解自闭症群体,并表示不是歧视自闭症家庭,而是认为集中安置的方式不妥当。

同时记者在走访中也了解到一些老人还是对高价买来的商品房里安置了自闭症孩子表示不满。还是坚持要继续抵制。

目前,公租房入选者仍然暂停选房。事件发展仍然不明朗。

根据中国青年网最新消息,7月25日,中国残联新闻发言人、宣文部主任郭利群在中国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残疾人入住公租房,体现的是其平等参与、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呼吁业主们给予残疾家庭更多的包容和关爱,共建和谐社区。

7月26日上午,“大米和小米”联系到宝安住建局梁碧婷主任,梁碧婷说:“目前对每一户家庭都已经走访,了解他们的需求,包括住房、教育、小孩情况等。”

梁碧婷表示,住建局会联合残联、卫计委、教育局,并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做优化方案。比如目前也在考虑怎么样在小区做一些给到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给到他们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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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残联召开

“关于华联城市全景花园有关情况沟通会”

作为一直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的深圳市残联也在第一时间(7月24日)邀请宝安残联、市精协、服务机构、法律界、新闻界、以及包括大米和小米在内的社会各界召开了“关于华联城市全景花园有关情况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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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联城市全景花园有关情况沟通会”正在召开中

会上深圳市宝安区残联理事长杨洪流和宝安区残联权益保障部部长黄玉春首先梳理了整个“精神残疾人入住公租房”的现阶段情况。紧接着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廖艳晖也上交了家长们沉甸甸的希望和诉求。

而来自各方的代表也陆续发表了看法和建议。“大米和小米”选取了部分代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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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部门正好可以借机宣传

让公众知道更加了解障碍群体

这次的事情,从某种角度来讲,是个“好事”,轰动效果起码代表着这是一次有效的沟通。

我们这次聚集在这里正是因为事件发酵所产生的效应,所以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残联等官方部门正好借机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一次宣传,让公众知道《新残疾人保障法》里标明的残障人士权利有哪些,精神残疾是什么概念,自闭症是怎么回事,对社会是否构成危害等等,以此来减少,甚至避免这样的情况再度发生。

另外从自闭症康复的角度来讲,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社会康复。

大多数新家长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孩子的情况,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社会接纳度低,但其实让别人知道了自闭症也不一定是坏事,前有田惠萍带着儿子满世界旅游,后有窦一欣带自闭症孩子们全国行走,这样的做法或许更容易让大众认识、接受他们,有时候太过遮掩未免有利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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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联城市全景花园有关情况沟通会”正在召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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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残联法律顾问

辛钧辉

关于信息公开

最重要在于如何在个人隐私权与公民监督权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关于隐私的问题,在《民法总则》第100、110、111条中都有规定个人的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在这件事情里面,涉及到残障人士享受优待的条件,如果不公布相关信息,公众肯定不理解你为什么可以享受这个优待权,所以同时也涉及公民的监督权。

最重要在于,应当在个人隐私权与公民监督权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深圳市住房建设保障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公布的信息是:精神残疾,对于精神障碍者,国家有专门颁布的一项《精神卫生法》总则第4条规定: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我个人认为,如果在公示中不公布对象的精神状态和残疾类别,只公布残疾等级是完全可以达到公众监督的要求,因为社会上难免存在一些误解,将精神残疾类别也公布出去大家会轻而易举地将个人所做的事定位到整个群体,所以我觉得公布到精神类别这一做法是涉嫌侵犯隐私的。

其次,业主在小区拉横幅、在网上发布一些信息,可能这些信息所产生的导向就是——精神障碍者的社会危害性、伤人的概率更大。这一种导向其实侵犯了精神障碍者的人格尊严权,在《残疾人保障法》总则第3条规定: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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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廖艳晖:

(自闭症人士母亲)

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

让融合倡导先介入

我的儿子是成年的自闭症人士,前不久还被邻居打了。

我认为这件事,我们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应该让融合倡导先介入。当住建局预备当他残疾人入住时,首先考虑无障碍的相关设施是否完善,同时通知到相关的残联部门做提前的社工安排和其他的准备工作。

目前这个事件我们要借这个时机做倡导,业主现在是拉横幅抗议我们进去,如果事件结局是他们能够拉横幅欢迎我们进去,那便是全国最好的案例,能够在所有社区宣讲。

如果说智力障碍比自闭症更友善,自闭症又比其他精神障碍更友善,这其实是残疾系统里的鄙视链,一个歧视下一个,区分了上中下流,这其实是在不断地复制恶性循环。

如果下次以精神残疾的等级、有没有攻击行为去限制能不能入住公租房,而往往程度越重的受的补贴力度越大,程度越重登记的可能越有攻击行为,那么这公平吗?

所以我比较认可前面律师所说,下一次再公示的时候,应该尽量在个人隐私和公众监督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将残疾等级备注就好,不要再将残疾类别也公布出来,本来社会上很大一部分标签印象认为精神病=疯子,就会拿刀砍人,这是我觉得是对精神障碍者的极大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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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和小米”创办人

大米(姜英爽)会议发言:

我们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预案

来预防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这次事件经过论坛发酵之后,其实一开始很少有人关注到17户人家里面有15户是属于未成年自闭症家庭这一事实。

了解到这件事情,我首先让“大米和小米”编辑们去统计的一个数据是:这17户家庭分别属于什么精神障碍,以及他们的年龄分布范围是什么。因为根据我个人进入自闭症圈的9年经验判断,我知道作为年轻移民城市的深圳很少有成年精神残疾。果然经过统计之后,17户里面有15户自闭症家庭,而且基本是6岁至14岁之间的儿童。

不管是哪一种精神障碍儿童,我们首先要放大的不是任何一种障碍,而是要立足在他们是儿童本身。一个儿童去伤害别人的可能性基本是零,更何况我们的自闭症孩子大部分智力都低于正常儿童,他们又怎么有能力去伤害别人呢?

而且我们绝大部分的精神障碍患者其实都属于受虐者,万国博教授和邹小兵教授在我们“大米和小米”的文章上都写过:相比于他们伤害别人的能力,他们受虐的情况其实更普遍,有60%以上的自闭症患者和其他精神障碍患者都受过他人的虐待和殴打,这致使我们要保护和主张他们的权益,而主要精力不应该放在担心他们是否去伤害别人的人身安全上。

另外,这次事件涉及的精神障碍患者其实比例并不高,即使在二栋,总共374户住户,精神障碍住户17户,比例大约4.5%,而中国仅仅残疾发病率就有8%(美国因为统计差异,比例高达18%)而美国的自闭症患病率是59%之一,接近2%。如果单纯考虑居民会认为该地自闭症或者精神障碍居住高度集中,其实这个比例并不高。

所以公众对这个群体的不了解是这次事件发生的本源,这是我们的很多媒体和社会工作者都没有捕捉到的一点,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这次舆论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大米和小米”的报道出来之后,点击量一天就到达十万,这说明我们至少科普了十几万次自闭症是什么和这件事的真相是什么。

在反思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们要考虑两个问题:一个是就事论事,这件事我们应该怎么处理?第二个是我们如何去预防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在自闭症的教育中,发生了行为问题,我们首先要注重的是预防,如果把这次危机事件比作是一个行为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应该从预防开始,去思考我们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先驱预案,去应对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这里我们要思考一点,就是我们的无障碍建设做好了吗?

我们的无障碍建设包括软件(精神理念)上的和硬件上的,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有社工进到小区就自闭症精神残疾做宣导和科普,并且告诉居民小区可能会入住这样比例和伤害性并不高的群体,倡导小区的居民发挥人性善的一面去关爱和帮助他们……如果早一点有这样的预案去跟他们沟通,还会有他们这种集中性的情绪的爆发吗?

所以我们要体谅公众的需求,要找一个平衡点,不要把自己居于受害者的一方,也不要把自己定义于公众一方,而是应该作为桥梁,特别是残联在这个工作中应该是起到一个很好的枢纽的作用,因为残联会串起所有的相关部门去做这件事情。所以今天看到残联能牵头做这件事情让我觉得非常敬佩和感动。

除此之外,我还关心的一点是,这15户自闭症家庭,他们的心理由谁来宣导?有没有心理医生?有没有特别的支持?有没有特殊的服务和设施?或者说长期的帮助?等等,这些是我所关心的。

其实公租房和年租房和其他的小区商品房用障碍隔开,还有像很多的社会工作者在我们的公众号留言说的那样:我们去说他们自闭症不应该属于精神残疾,去讨论他们该不该入住,本来就是一种歧视和不平等,因为他们和其他人一样有居住任何房子的权利。

主张他们的权利,然后给他们相对应的支持是我们最重要的工作。

如果我们以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契机去做好我们的预案和各种应对措施,以后我们就能避免十栋、一百栋类似的事情在深圳发生,而且通过一两年,说不定我们还会看到一个新的有爱的小区诞生。

深圳能够开辟出一栋楼去让我们的精神障碍家庭住的出发点是好的,我们应该是鼓励住建局这样做、鼓励政府这样做,而不是让他们担心下次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从前期告知居民会有这样的群体入住,到事后如何给他们长期的帮助,再到对外围做宣导,都是我们要去做的。在宣导方面,我们首先要进到小区做宣导,然后再到日久天长地科普每个人,也需要长期去做。现在我们眼前更紧迫的,就是通过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思考如何从头到尾去预防这样的事情,和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我们提供怎样的预案。

我们希望深圳各个部门,包括学者、研究我们的公共政策的人,能够作为先驱把这样的应对措施建立起来,然后从一个点到一个面地长期持续跟踪下去,我想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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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侯伊莎:

“按照四步流程来推进,

我们残联始终做障碍者的后援,

做你们强有力的支持!”

大家对公租房这件事的探讨引起了我和很多残联同事的深刻思考,我想起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名誉主席邓朴方说的一句话: “不是人家不支持,是人家不理解;不是人家不理解,是人家不了解。

今天大家来参会,首先我和彭理(深圳市残联副理事长彭迎九)代表深圳市残联,杨理(宝安区残联理事长杨洪流)代表宝安区区残联,两级残联对各位专家学者以及所有工作人员和关心残疾人的朋友表示极大的尊重和衷心的感谢。

其次,大家提出的一些观点非常重要,比如“残疾人是市民的一部分,他们享有和市民一样的权利,但是保护权利也不能保护过度,把他们当作是特别的人或者是另类的人。”在这个事情上,我们原来以为找到一个好的切入口——“精神残疾虽然包含自闭症,但自闭症不等于精神分裂”,觉得只要用“他们攻击性很弱,不用担心”这个逻辑去跟社会解释就行了。

但是经过今天的讨论,我们了解到如果过于强调他们的弱攻击性或者非攻击性,会转移大家对他们权利的关注。强调的重心应该是“入住是他们作为居民的权利,并不是因为残疾才入住的”。我们对他们更加一视同仁的同时更要给予一些权利的维护,这样观点是非常好的。

再比如,刚才有一句话总结的非常好:这件事情是“契机”不是“危机”,或者我们能通过今天的讨论把“危机变为契机”。这个契机可以让大家更了解各类残疾人,更了解精神残疾分多少类,各类的特点是什么,我们应该通过什么去跟他们沟通,通过建设怎样精神上的、物质上的无障碍设施和法则让他们融入到我们正常人的社会上来。

……

讨论之后,大家的建议可能都集中在这几点,我们两级残联也将和大家一起推动:

第一步是加强宣传。

宣传也分两块,一方面是媒体上宣传,就包括我们高主任(深圳市精神残疾鉴定专家高欢)万主任(深圳市3-16岁精神残疾鉴定专家万国斌)辛律师(深圳市残联法律顾问)提到残疾人相关的法律,残疾人的权利,残疾人的一些评定标准以及自闭症的特征等;另一方面是现场也就是刚才杨理说的去小区做宣导活动,但是这里我们需要提前沟通好合适的时机,策划好具体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步是要捋顺入区环节

我们配合住建局这几天的推进情况,看是否能在最合适的时间带上专家义工等去社区做一些宣传,采用多样化的形式,比如像廖艳晖说到的办一个类似全栋住户的迎新会之类的,住户们一起做一些事情,创设一个仪式感,营造大家融合的场景。再配合第一现场、大米和小米等媒体的传播作用,成功转化契机。

第三步是服务

其实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昨天我们残联的会议包括今天其实大家达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看看能不能将宝安这个社区或片区作为我们残疾人服务的一个平台,然后将无障碍设施尽快做起来,另外配一些社工做疏导工作。

提到疏导,除了居民的这方面的,我们残疾人家庭更需要疏导,需要告诉他们经过这么多人的关怀和详细的沟通之后,居民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不会那么反感激烈了。特别是现在这个时刻,居民那边没说不行,这17户家庭先打了退堂鼓,这就太可惜了。

宝安残联是坚定地支持他们,并且杨理也非常有办法,能把这一社区作为一个残建融合的共建小区,作为残联的一个工作,作为社区的活动的跟进。

当然我们残联可能还要和住建局沟通一下,看下一步的公示的方式方法怎么注意。

第四步就是融合

这些步骤的关键是知道家长的想法之后做出一个体现大家意思的方案,想出一步一步的流程,然后操作起来。

经过这个案例来让我们梳理好,能够把深圳人对残疾人的全面情况从不太了解到了解,从不太理解到理解,不支持到非常支持,这个过程我们要不断跟进。

法律上的支持可以拜托辛律师抓紧研究相关法律的准确表述,尽量使双方都能通过法律的解释心服口服,我们17户残疾家庭也能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自尊;

需要我们残联出面和支持的时候,我们会义无反顾站出来,我们的职责就是代表、管理和服务残疾人,我们始终做障碍者的后援,做你们强有力的支持。

我们一起努力把事情做得高效,做得有利于整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把这件为残疾人解决住房问题的好事做好,让大家觉得深圳宝安很有人文关怀。

8

无碍邀!

深圳市残联邀请广大市民提建议!

而在前面写到的无障碍,其实也是深圳市残联近阶段重点的项目。深圳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侯伊莎表示:无障碍城市包括无障碍器物建设(无障碍硬件和信息化)、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三大目标。力争在2035年前把深圳建成具有“世界眼光、国际水准、中国特征、深圳特色”的无障碍城市。

2009年9月,深圳市率先颁布了《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无障碍环境建设触角已延伸到设施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宣传与教育、居家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制度领域。

“十二五”期间深圳荣获了“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称号。

2016年12月,深圳市印发的《深圳市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规划》,再次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做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市建设无障碍环境“深圳标杆”,提升深圳城市温度。

但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深圳无障碍环境建设还存在诸多投入不足设备不全等“短板”,为此深圳市提出了无障碍城市的无障碍城市的三大目标与五大原则,紧接着深圳市残联制定了无障碍城市创建2018-2020年行动计划,目前已经有七大无障碍重点项目正在火如荼的进行中:

1 建立健全残疾人小康社会福利制度。

2 建设深圳市创新创业无障碍服务中心。

3 规划、建设和改造无障碍公园。

4 实施“无障碍厕所革命”。

5 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或改造。

6 加强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

7 推动信息环境无障碍和公共服务无障碍建设。

亲爱的深圳读者朋友们,你们是否愿意加入到无障碍这一项伟大的“行动”中来呢?

现在就有一个机会!

深圳市正在动员制定《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如果你有的好的想法,新的点子,宝贵的意见都欢迎你们来投稿!

电子邮件可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信函方式可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12楼(邮编:518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无障碍城市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一起献言献策,助力深圳无障碍!

整理 | 当当、春桃、陈欣、小鱼、羲铮 排版 |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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