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判決書「宣告」自己無罪 廣州一女子神操作令人窒息

通訊員 黃鴻志 殷雨晴 潘文傑

“法官,法院把我前夫霸佔的兩套房子判給我了,我要申請執行。”幾天前,廣州市民高某來到廣州市越秀區法院立案窗口,遞交了一份離婚判決書。此後,她不斷致電法官催促趕緊執行。

然而,經法院調查,這份判決書竟然是……偽造的。

今天(8月27日)上午,當執行法官通知高某來法院辦理執行手續,後被公安機關帶回派出所調查,然而,更戲劇性的一幕來了——公安人員在她包裡還發現一份偽造的宣告她無罪的刑事判決書。這些都是怎麼回事?

偽造判決書“宣告”自己無罪 廣州一女子神操作令人窒息

2018年5月21日,高某持蓋有紅色公章的“判決書”到越秀法院立案窗口申請執行 監控錄像截圖

為奪房產 偽造判決欲執行

2016年6月28日,高某與前夫賴某被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判決離婚。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兩人的兒子由賴某撫養,對於家庭財產,因雙方未提出處置請求,故判決未對財產進行處置。

然而,高某手中拿著的判決書卻顯示,法院將其兒子判決歸其撫養,並將兩套房產判決歸其名下。判決書上赫然蓋著鮮紅的越秀區法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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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出的民事判項(左)和高某變造的民事判項(右)

兩份判決,究竟哪個真哪個假?

執行法官發現,高某提交的這份判決書,判項中原告的名字、字體、格式均存在明顯錯誤,如將其前夫的名字寫成其兒子的名字等,且沒有法院防偽水印。

執行法官立即調取法院判決書正本進行比對,確認高某手中的判決書系偽造!同時,執行法官向作出離婚判決的法官瞭解到,該離婚訴訟案的開庭、宣判,高某均有出庭,判決書也由其本人領取。

涉嫌犯罪 當場被移送公安

申請執行後,高某不斷致電執行法官催促執行。為查明究竟,執行法官通知高某於8月27日到法院接受問話,並要求其提交判決書原件。

今天,高某依約來到法院。在法官對其進行問話過程中,其再次確認判決書系由其親自到法院領取。“為何你提交的這份判決書與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正本不一致?”法官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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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正在法庭內接受問話

“我不知道,法院給我的就是這份判決書。”高某對自己偽造判決書的行徑矢口否認。

因高某的行為可能涉嫌構成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法院依法將高某移交給早已在法庭外等候的公安人員,由公安機關對高某進行進一步調查。

一錯再錯 還偽造無罪判決

然而,更戲劇性的一幕來了——公安人員將高某帶回派出所後,在她包內發現一份偽造的刑事判決,偽造內容為“判決高某無罪釋放,併發還所有從其家裡搬出來的保管物品”。該份假判決書上同樣蓋有紅色的越秀區法院公章。

原來,在2017年12月13日,高某就因犯盜竊罪被越秀區法院判處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999元,羈押期自2017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止。

然而,出獄僅1個月,高某便手持偽造判決書前往法院,謊稱去年她隨單位出差,期間有裝修工人將她的房門更換了,今年4月她出差回來,但房屋被前夫的親戚強行霸佔,要求法院儘快幫她執行,拿回房屋。

目前,公安機關正對高某進行進一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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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變造的刑事判項(上)和法院作出的刑事判項(下)

法官說法:偽造法律文書涉嫌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官指出,高某篡改生效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多處內容和關鍵判項,企圖通過法院的強制執行佔有房產,消除自己的前科犯罪記錄,其行為涉嫌構成上述犯罪,故將其移送公安機關予以進一步調查。

裁判文書是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適用法律解決糾紛的載體,是明確當事人法律權利義務的重要憑證,具有高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非法篡改、偽造、變造裁判文書的行為都嚴重了損害司法權威。

無論出於何種目的,公民都不能偽造、變造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否則將觸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同時指出,離婚訴訟未解決房產分割問題,離婚後可另行起訴。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雖然高某在與前夫進行離婚訴訟時,雙方均未就房產分割問題提出主張,但根據有關規定,高某若在離婚後希望對房產進行分割,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分割房產。“高某本可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卻偏偏採用違法犯罪的手段,令人惋惜。”

偽造判決書“宣告”自己無罪 廣州一女子神操作令人窒息

法院法警準備將高某移交公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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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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