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的还款时间为两年,如果过了两年执行期,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可以不还了吗?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日月华章4


答: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有可能不予执行。

执行时效2年

从题主在问题中表述来看,该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限为2年。执行时效2年的起算,根据法律文书是否有履行期限,2年的起算日也不同。

1、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执行时效的2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对于有履行期限的,执行时效的2年,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2年;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2年。

另外,执行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

法院的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时间为两年,即履行期间为二年,则执行时效应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两年。

相关规定主要有:

1、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最高院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3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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