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公诉

宿州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公诉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宿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城乡规划执法支队支队长雷某(副县级)受贿一案提起公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宿州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起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本案由宿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在调查阶段,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即指派公诉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积极引导完善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本市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捕诉一体化的办案机制,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雷某有逮捕必要,于6月13日对其决定逮捕,并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指定由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宿州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检察官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雷某在任灵璧县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及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拆迁补偿、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的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犯罪嫌疑人雷某的刑事责任。

宿州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公诉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审核:黄春雷

文字:黄春雷 马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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