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保知識:生育津貼這樣領,最高可領10萬元!

因為生育津貼問題,在職場上鬧糾紛的事情不在少數。

前幾天,我就聽說有一名女員工的故事。這位女員工已入職公司5年,月薪2萬,但她報銷的生育津貼低於她本人的工資。女員工對此表示很憤怒,覺得公司是在欺負她,一定要要找公司給個說法。

關於生育津貼的問題,一直是很多職場人關心的問題。在實際工作當中,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所以,這次我們就來聊一聊生育津貼的那些事。

2018社保知識:生育津貼這樣領,最高可領10萬元!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它是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工資,是由社保基金支付到公司賬戶,再由公司發放給女職工。

通俗地說,生育津貼就相當於生育保險基金給女職工支付的生育期間的工資。因為女職工生育期間要休產假,單位可以不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那麼這個期間的工資就由生育保險基金來支付。

先來看一條法律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所以,根據法律規定,生育津貼是發放給員工個人的。但職場的實際運用當中,存在一種情況,即在女員工休產假期間,公司正常發放該員工工資,那麼報銷的員工生育津貼該如何處理?

一般而言,女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取的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而且生育女職工在領取生育津貼期限內,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

如果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已經享受了生育津貼、醫療補貼等待遇,要是生育津貼高於員工平均工資,則企業不用再向其支付產假工資;若生育津貼低於平均工資,則公司需要補足差額。而對於超過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未達到生育津貼領取標準、或者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員工有權要求企業支付產假工資。

那對於員工休產假期間,公司已經先發放工資的這種情形,一般的處理情況是等生育津貼下來後扣除已發放的工資,餘額全部給回員工

2018社保知識:生育津貼這樣領,最高可領10萬元!

如果女方停社保,無法享受生育津貼,但男方有生育險,能否享受生育險?如果女方沒有工作,男方一直在繳納生育險,能否享受生育險.....類似這樣的話題,同樣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關於男方生育津貼的使用,一般分這兩種情況:

情況一:如果夫妻雙方都有社保,並且都繳納了生育險,則只要男方在女方生產前,連續正常繳納了6個月社保,就可以申報男方護理假津貼。而女方也只要在生產前正常連續繳納6個月,做過生育登記後,便可以享受免費產檢,生產減免以及生育津貼。

情況二:如果夫妻雙方,女方沒有繳納社保,而男方有正常繳納,那麼只要男方在女方生產前連續正常繳納6個月社保,就可以做男職工配偶生育登記,登記後同樣可以享受免費產檢和生產減免。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男方是無法享受女方的生育津貼的,只能領取男方護理假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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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胎政策執行。根據規定,凡是符合政策允許生育二胎的,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在領取二胎待遇時,有兩種情況需要大家特別注意。

第一種情況,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計劃,但沒有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則男職工不享受15天的護理津貼;女職工一胎與二胎待遇一致,可領取98天的基礎產假(難產、剖宮在98天的基礎上增加15天)和生育醫療費。

另外一種情況是,此前已經辦理獨生子女手續,領取過一胎生育保險待遇,這種情況下在領取二胎待遇時,需要男職工退回15天的護理津貼;女職工則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時,扣回60天產假的生育津貼,即只領取38天產假的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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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關於生育津貼這一塊兒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小薪都給大家整理出來了。當然,部分地區的政策可能不一樣,各位小夥伴最好諮詢一下當地的社保機構哦。

關於生育津貼的問題,涉及很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內容,法律規定很清楚嚴格,小薪上面只說了一點點,如果大家需要兩部法律的全文,可以戳我上方的頭像私信我“勞動法”,就能收到全文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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