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東北地區的9個省,1954年後爲何又變成了三個省?

杜耀雨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將東北地區劃分為9個省及3個直轄市,從今天行政區劃的角度看東北地區則被分成了12個省級行政區劃,即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及

瀋陽、哈爾濱及大連3個直轄市直屬於行政院。當時的東北地區比現今面積要小一些,因為熱河省管轄了當今赤峰市及通遼市絕大部分地區(現今東北地區包含黑吉遼三省及內蒙古自治區的呼倫貝爾、通遼、赤峰3市及興安1盟,面積約125萬平方千米,其中內蒙古部分約為45萬平方千米。當時的東北集中了全國大部分的重工業/工礦業及鐵路網,這或許是國民黨政府進行拆分的重要原因吧!


1945年8月東北地區9省圖


1949年全國鐵路分佈

到1949年,整個東北地區人口才4000萬多一點,而且被分成了9個省,平均每個省的人口僅450萬左右(當時的瀋陽人口已突破100萬,為我國第4大城市),這麼多省雖然表面上看有利於管理,但實際上卻很難進行區域整體規劃。再者這麼多省必然造成政府冗員現象嚴重,也不利於建國後國民經濟的恢復,因此進裁撤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東北地區圖



東北地區鐵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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