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商业保理如果没有采购商配合就是个屁!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为什么说商业保理如果没有采购商配合就是个屁!

保理又分商业保理和银行保理。个人对银行保理持质疑态度,银行保理针对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而且银行保理偏离了保理行为对应收账款审核的核心标准,更倾向于以保理之名做信贷业务。

下面重点讲商业保理。

随着去年以来我国央行以及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管的加强,原本的信贷业务面临着更为严苛的审查。但是保理业务在获得政策支持后,可以提供规避监管或减少监管,而促进融资的有效手段。

但是我国目前对于商业保理的各项监管仍处于摸索阶段,监管手段的不完善更容易促发系统性问题。

为什么说商业保理如果没有采购商配合就是个屁!

这里以应收账款为例。多数时候,在商业保理业务中都是缺乏及时性的,因为不是生产生发了货,保理商就会认定你具备合格的应收账款而进行保理业务。我国目前的合格的应收账款定义是需要产销双方发生多年的业务往来,建立了稳定的交易规模,而且交易记录都必须平稳。基于这样一个互信机制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的保理业务行为。而银行保理业务就不同了,通常是人为的嵌入一个交易对手,为了贷款人为的创造一笔应收账款出来,然后就给贷款了,最终考察的就是公司的规模和其他资质。

为什么说没有采购商配合的保理业务很难呢?

在目前的商业保理市场中,供应商为了把货物销售出去,所接受的条件是极为苛刻。目前的制造业大型采购商基本上都是采购零库存模式,把大量的库存都转嫁到了供应商的头上。也就是说,供应商的货物入了采购商的仓库都还不算实现销售。必须是采购商,根据每个月的实际使用情况,然后再开结算单,确认使用数量之后,才能称之为销售实现。而出现的这一情况就是货物交付几个月之后,才能被使用完毕,这期间的库存都是计算在供应商头上的,所有的的代价则是有供应商来承担的,采购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现实的无形中占用了极大的资金占用。

而从保理的角度来看,因为采购方必须使用完毕货物之后,才能称之为是合格的应收账款,在使用货物之前,压根无法进行应收账款买入的行为,这段时间的保理就无法操作。

为什么说商业保理如果没有采购商配合就是个屁!

此外,还存在一个更为头疼的事情。货物使用完毕之后,采购方是往往在到期之后,还会在继续拖欠供应商的款项,而且往往拖欠时间都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来决定的。

所以说商业保理如果没有采购商的配合的情况下时候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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