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人員,會在工作中摩擦出怎樣的火花?

監獄管理在押服刑人員,地方司法局管理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人員,雖同屬司法行政部門,但因職能分工不同,長期以來,兩者間銜接並不緊密。可當兩者間突破壁壘,通力協作,緊密配合,又會在工作中摩擦出怎樣的火花呢?

在貴州省甕安監獄監獄長劉南軍看來,一項“不是創新的創新”舉措給出了上述問題的答案。“之所以說不是創新,是因為我們已經與地方司法局緊密聯繫,共同對在押服刑人員進行管理幫扶長達6年。而說這是一項創新,是因為通過6年的積累,已經讓我們監獄與地方司法局的聯繫更加緊密完善,並逐步探索出更多有益的嘗試,並在提高服刑人員改造質量,降低重新犯罪率等方面取得切實成效。”劉南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說。

教育改造趨近社會化科學化

說起甕安監獄的改革探索還要從2012年一件小事說起。

當時,一名新入監罪犯情緒低落,抗拒管教,監獄民警走訪中瞭解到他一直放心不下家中年邁的母親和女兒。為了幫助他安心改造,監獄準備了慰問金和生活用品準備對其家屬進行走訪。

“將近300公里,實在太遠了,於是我們就冒出一個想法,何不委託當地司法局幫忙辦理此事。”甕安監獄教育改造科科長劉勇回憶說,“沒想到司法局當即答應,而且走訪消息帶到服刑人員那裡後,也切實讓他安下心來,接受改造。再後來,這項做法就被我們固化,延續下來。”

不久前,記者在甕安監獄看到一幅感人的畫面。服刑人員陳某坐在電腦前,看到家鄉變化、家人的講話和政府對其家庭幫扶的視頻後,激動地抱住電腦痛哭,併發誓一定要好好改造,爭取早日與家人團圓。

陳某的事例,只是甕安監獄藉助“監地共建”推進教育改造工作的一個剪影。近年來,甕安監獄聘請地方司法局工作人員到監獄參與罪犯個別矯正、出監教育、思想教育、宣講就業安置政策,同時引進司法部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進監獄為服刑人員提供婚姻、經濟糾紛、財產分割等法律諮詢,為服刑人員答疑解惑。

依託“監地共建”這一交流平臺,甕安監獄逐步探索出“一犯兩警”制個別化矯正的教育管理模式,細化監區(科室)民警教育責任清單、強化管理和考核、拷問罪犯再社會化成效,從而實現民警與民警、民警與罪犯、獄內與獄外等方面的良性互動,做到準確執法、精準矯正。

“服刑人員雖然身在監獄,但仍具備社會人的屬性。社會關係、家庭困難甚至包括出監後的謀生等問題,如不及時妥善疏導解決,極容易積壓成為負面情緒,進而影響改造效果。”貴州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趙金龍說,“‘監地共建’是甕安監獄在實踐中突破瓶頸,向社會資源借力破解服刑人員這一特殊社會問題的改革創新,對於推進全省監獄朝社會化、科學化方向發展,具有很強借鑑意義。”

緊密銜接延伸幫教遞溫暖

前不久,在畢節市金沙縣司法局的帶領下,13名被判處緩刑的社區矯正人員來到甕安監獄。一天的行程排的很滿,他們參觀了監獄的食堂、宿舍和活動區,最後還與部分服刑人員進行了簡短的座談。回程路上,每名社矯人員都表示一定遵章守法、接受管理。

“過去,我們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常常提到要遵紀守法、按時報到,否則會被收監繼續執行刑罰,而對於從未進過監獄的人來說,並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金沙縣司法局社區矯正科科長武霄說,“‘監地共建’以來,我們與甕安監獄建立協作,定期安排社矯人員入監接受警示教育,目的就是要提高震懾,提高執法公信力,目前已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除了形成震懾,“監地共建”還讓地方司法局的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以及困難幫扶工作向前延伸進入高牆。

今年3月初,為進一步加強特殊群體的服務教育管理工作,推進幫教工作社會化,甕安縣司法局對10餘名甕安籍罪犯開展“送法進監獄、幫教遞溫暖”的雙延伸活動。

座談中,甕安縣司法局法制宣傳科負責人向參加活動的服刑人員介紹了甕安縣近期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隨後,服刑人員積極主動地向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1+1”律師、甕安縣司法局法制宣傳科的工作人員諮詢法律問題和刑滿釋放後的幫教問題等。

“感謝黨和政府對我們的關心,雖然我們犯了錯,但是黨和政府沒有忘記我們,不僅為我們送來了溫暖更讓我們看到了希望。”一名甕安籍在押罪犯這樣說。

向社會輸送更多守法公民

早些年,羅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入獄服刑,同時附帶民事賠償13萬餘元。服刑期間,他積極改造,確有悔改表現,被監獄評估為社會適應性較好,假釋後沒有再犯罪危險。然而,法院在審查過程中發現其並未履行全部賠償,駁回了他的假釋。

此後,甕安監獄聯手羅某居住地司法局共同進行走訪。走訪中發現,羅某入獄後其妻不知去向,兒子寄養親戚家,羅某雖家境困難,但承諾假釋後努力掙錢履行民事賠償,甕安監獄據此向法院提交了認為羅某符合“假釋從寬”的情形的意見書。最終,法院通過實地調查,認定對羅某實施社區矯正更有利於照顧子女、重建家庭,早日履行民事賠償,裁定對其假釋。此案作為假釋案例,被中國法網司法行政案例庫收錄。

“此案的成功辦理得益於‘監地共建’的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彰顯了法律的莊嚴和謹慎。”劉南軍說。

據介紹,為讓服刑人員在監獄中安心改造,監獄聯合地方司法部門開展“千人大走訪”,幫扶救助困難罪犯家庭,幫助“三無人員”與親人取得聯繫。

此外,監獄與地方建立了服刑人員基本信息溝通機制,加強與各地司法部門聯繫溝通,針對服刑人員改造中遇到的子女就學困難、家庭經濟困難和重大變故等重大事項,協調配合當地政府開展幫扶救助;強化與地方政法部門協作,做好減、假、暫人員就業幫扶和刑釋人員跟蹤回訪等工作。

近5年來,甕安監獄聯繫社會幫教罪犯1500餘人次,幫扶困難罪犯子女50餘人,協調解決罪犯未成年女子入學9人,幫扶困難罪犯家庭70餘戶,幫助百餘名“三無人員”搭建親情溝通渠道。據金沙縣司法局反映,“監地共建”的5年時間裡,從甕安監獄刑滿釋放重返社會的金沙籍人員還未發現有重新犯罪的。

貴州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孫學雷說,“教育改造罪犯是監獄工作的中心任務,‘監地共建’雙延伸工作打通了監獄和地方的互動延伸、創新了方式方法、提升了教育改造的效果,同時也加強了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的力度。監獄工作從‘不跑人’的底線,轉變為‘向社會輸送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為平安貴州、法治貴州建設貢獻了積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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