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契税,这5个问题,跟你的日常生活相关,很多会计不明白

房产税,契税,这5个问题,跟你的日常生活相关,很多会计不明白

1、房地产企业的样板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哪些人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的纳税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3、销售商品房时买卖双方已签订协议书,但未办理网签,是否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商品房销售无论是否办理网签,只要买卖双方就销售某一套房签订协议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且收取款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按规定就其收取的售房款(包括认筹款等各种名义收取的款项)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契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四)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5、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都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土地增值税也同样适用于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外国公民、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等,只要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就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均应按《条例》的规定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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