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樂清女孩被害一案,滴滴公司發表致歉並主動賠償人身傷亡賠償的3倍,你怎麼看?

大話法律


無論滴滴賠償多少,都無法掩蓋這場悲劇之中,滴滴所扮演的可恨角色!

客服外包,工作僵化,缺乏應急預警機制

滴滴客服部門的推諉和嚴重的不作為不配合,應急預警工作不到位,對客服人員的培訓不到位,導致了這場本可避免的悲劇。尤其是客服在接到乘客家人的聯繫後,不對這輛車進行查找和報警,反而去向司機進行所謂的聯繫,這不是將受害人推向死亡的深淵嗎?這難道是所謂的“安全專家”給出的建議?

在這裡,我們甚至可以推測,死者在最初向親屬發出求救信號時嫌疑人還沒有開始對死者進行人身財產上的侵犯行為。而他揹負鉅額債務,最初的目的也很可能不是強姦後滅口,而是為了錢。然而滴滴客服的這一通電話讓犯罪嫌疑人意識到了自己已經暴露,也產生了對死者更深的仇恨,從而選擇報復性地殺害了死者。

嫌犯此前就有不法行徑,滴滴方未行處理,監管嚴重失職

此案最令人氣憤的是,這個司機頭一天還曾經向另一位女士下手,但是未能得逞。這名女士已經將情況投訴到了滴滴,但是滴滴方面對此沒有進行任何的處理,繼續讓這人在平臺接單,最終導致了這場悲劇。

滴滴毫無悔過之心,賠償也不過是為了減少公司損失

如果不主動提出來高額的賠償,那麼滴滴一定會陷入到訴訟之中,國內訴訟案件週期較長,在這個過程中,每一次案件的進展,滴滴都會被拉出來被民眾鞭笞一頓,這對他們公司是非常不利的。而且先提出賠錢,掙得主動會更有利。

仔細閱讀滴滴的致歉信,絲毫看不出來這個企業的悔過和反思,不過是幾句冠冕堂皇的推諉之詞。那些話,稍加修改,什麼企業都可以用來當一份公關用的致歉信。

甚至,網友扒出,滴滴官方微博已經將此前不久的空姐遇害事件中的道歉函刪除。以此,足見該公司並沒有悔過和道歉的想法,作出這些行為不過是公關而已。

總結

滴滴以為三倍賠償能夠為其挽回些聲譽,然而,這一次民眾的聲音再也不是順風車業務下架了,也不是滴滴方進行整頓吧這樣的口號了。越來越多的人號召卸載滴滴,不再使用,其中包括許多公眾人物。

三倍賠償換不回正值雙十好年華的鮮活生命,金錢買不回已然掃地的聲譽。滴滴這下,算是親手葬送了自己。


劉輝律師


鄭州空姐案滴滴也是道歉賠償,這次樂清女孩被姦殺一案,滴滴也馬上發表了道歉聲明,並提出主動賠償3倍的賠償額度。

這一切對於滴滴來講,就是為了表明自己有誠意有擔當。

可是對於死者和死者家屬來講,賠償再多也沒有用。

不要說3倍,就是300倍的賠償又能換回那條鮮活美麗的生命嗎? 這兩起案件相隔不過3個多月,滴滴號稱正在整改,可是滴滴真的在改嗎?

這是今天的新聞,不用看內容了,僅僅是標題就已經說明了問題。



而滴滴在那份道歉聲明中曾提到積極協助警方14小時破案,這是認錯的態度還是一貫地推脫責任呢?

受害者的朋友曾多次致電滴滴,然而時間就這樣在一次又一次的機械式回覆中流逝了。(分別在15:42、16:00、16:13、16:28、16:30、16:36、16:42致電滴滴平臺客服,共計7次)

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是強姦殺人,原本這期間還有一定的時間可以挽救女孩的生命。憤怒的網友稱,滴滴的不當處置也是幫兇!

林女士在前一天的投訴,滴滴客服承諾兩小時回覆結果卻不了了之,更沒有調查處理該投訴。慘案發生後,林女士曾自責自己沒有報警,那麼作為管理方的滴滴平臺更應該感到慚愧吧。如果滴滴當時重視這個投訴,警告或者處罰了涉事司機,那麼很有可能會制止慘案的發生。

從這些信息可以看出,這是一起本可以避免的犯罪,滴滴平臺的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道歉賠償不是目的,怎樣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才是重點。


夜雨如書


簡單回顧一下整個事件

8月24日13時,趙某(浙江樂清人,20歲)乘坐滴滴順風車,從虹橋鎮前往永嘉。14點10分,趙某向朋友發送微信稱“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5分鐘後,另一名好友收到其“救命、搶救”的微信後與趙某失去聯繫,趙某父親隨後報警。

據受害者趙某的朋友稱,在收到求救微信後,15點40分左右第一次聯繫滴滴平臺。

滴滴平臺瞭解情況後建議趙某朋友報警,並稱在一個小時候會有相關工作人員介入處理此事。

由於沒有司機和車輛的相關信息警方無法立案,趙某朋友多次向滴滴客服索要車牌號等信息,得到了“涉及用戶隱私,需等待上級處理”的答覆。期間多次致電未果。

兩個小時後滴滴平臺稱已經和司機取得聯繫,司機否認了曾搭載受害人。

直至晚間,滴滴方面才將順風車司機具體信息和車牌號告知警方,警方隨後認定該司機有重大作案嫌疑展開追查。

今日早6點多,警方和救援人員發現趙某遺體,嫌疑人滴滴順風車司機鍾某(男,27歲)已落網。

另一名網友樂清人林女士在看到新聞後爆料,在案發前一天曾乘坐犯罪嫌疑人鍾某車輛。

司機在接單後,以自己要晚幾分鐘為由要求鍾某取消訂單,林女士取消訂單後雙方約定之後用微信支付。上車後司機藉口接另一個人,偏離預定路線,將車駛向偏僻地點,林女士這時起了疑心。在強烈要求下,司機停車,林女士趁機打開車門逃跑,鍾某駕車試圖追擊,幸好路上有其他車經過,在林女士威脅報警之後鍾某把車開走。

林女士拍下了鍾某的車牌號,向滴滴平臺投訴,當時平臺只承諾會進行調查,但直到命案發生都沒有給出任何反饋結果。

女孩被害新聞發酵後,滴滴平臺給林女士電話,稱已經派人到樂清想見林女士。

前段時間在美國上市的拼多多,被網友調侃:“ 拼多多,我就覺得挺好的,在天貓和京東我都會擔心買到假貨,在拼多多我就不用擔心,買到的肯定是假貨,

以下品牌恭祝拼多多成功美國上市:小米新品、松下新品、老於媽、粵利粵、雷碧、康帥傅、娃娃哈、大白免、七匹狠。(排名不分先後)”

首先咱們要明白一個事情,無論是現在的拼多多還是之前的淘寶他們背後所表現的是個人或商家藉助於平臺的流量去賣假貨、劣質貨最終賺錢套利,這是人性的利益問題。可是到了滴滴這裡卻成為了實現邪惡想法的聖地,最終一步一步的引導著一些人走向了姦殺的道路。

以下幾個觀點可能是讓此次罪犯把內心深處想象變成步入深淵行動的根!

某魚、某熊、某虎這幾個國內最大的幾個直播平臺裡面,有一群主播天天以開滴滴順風車接美女,吸引粉絲刷禮物。直播裡的內容更是不堪入目,先是通過虛假審核偷換豪車,然後通過滴滴公開乘客信息的機制挑選讓粉絲挑選喜歡的女乘客,最後接單接人上車。然後在乘坐的過程調戲勾引女性乘客,引粉絲歡呼刷禮物,甚至還會約乘客吃喝玩樂。而看這類直播的粉絲要麼是心智不成熟要麼就是精蟲上腦。

通過這樣的直播,學會了這些東西然後腦子裡整天想著這些事情,試圖也變成,甚至去意淫那些異想天開的荒唐之舉, 一類隨後開著豪車去開滴滴順風車,當做約炮的天堂。或者就是一些像此次事件的犯人一般想著怎麼把邪念變成現實!

更甚的是後期一些非法直播平臺如雨後春筍一般,開支落葉,總有一些見不得光的東西一而再的去刺激著這些連心智都不成熟的人,讓他們以為一切都可以去捅破!

車內是一個封閉的環境且在高速行駛中女性乘客的安全性大大下降,成為了一個犯罪的最佳場所!

再加上不成熟的性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關係,最終罪犯走向了一個常人無法理解的毀滅道路,說句難聽的你去吃雞都比這好啊...

再來說說此次事件中的本!

家屬報警後警方因沒有司機和車牌信息無法立案!而滴滴因沒有警方介入則無法第一時間提供信息,告知女方家屬擅自洩露信息不合規。最終陷入一個打麻將的局面直至女生遇害。

在對於公共服務的安全性問題上,滴滴確要保護司機隱私,這一點壓根就不存在的。參照:合法的出租車司機的身份信息,是直接在車內掛牌公示的,是沒有保密這一說的。滴滴司機提供公共服務,且相對於出租車,滴滴司機更加缺乏規範約束,因此其身份更應該公開。並且現有的出租車都已安裝攝像頭為了就是保障公共服務安全如: 物品遺忘、 繞道多收費、出具違規發票、故意讓計價器失準或損壞、惡意捉弄侮辱甚至毆打乘客。當然攝像頭這個事情滴滴更不可能有。

關於滴滴客服回覆“涉及用戶隱私,需等待上級處理”的答覆以及另一個乘客前一日投訴!在這種不是淘寶買衣服尺碼大小合不合身的問題,這是在關乎人命的事件下,居然會如此的拖延!更奇怪的是,事實上披露這種信息對滴滴公司而言沒有任何可能的損失,絕不會帶來任何負面影響!所以這必然是滴滴內部的流程體系和責權體系不完善以及企業文化導致!

順風車的審核機制問題,順風車對車輛要求是8年內即可,司機駕齡無關。這不是明擺著0門檻,豬會開車都能上嗎?

滴滴空姐遇難事件後,滴滴宣佈下線順風車業務一週,之後滴滴公佈了順風車整改措施。措施主要針對車主審核和社交化功能,包括隱藏雙方頭像、關閉評論、引入車主人臉識別、在APP中增添緊急求助按鈕等具體改動。卻在空姐遇害事件風頭過去之後,又重新悄悄將乘客個人信息,從默認隱藏改成了默認公開!

如何管理好滴滴,社會輿論討論了很久,一直沒有提出任何具有實際操作性的辦法。

針對以上所說我建議如下幾點:

1.建立完善公開的司機信息

2.安裝車載攝像頭由滴滴統一安裝分配使用

3.完善司機註冊審核制度

4.完善內部責權制度

5.彙報體制和問題處理體制

當然如果這幾點滴滴都沒想要改的話,我建議早點封殺滴滴吧!畢竟現在社會長得不安全的人還是很多!

____本文來自於扒拉青年人Plus,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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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公司這種行為是典型的馬後炮,是一種極為不負責任的行為,滴滴公司的不作為,以及對生命的漠視,終究要自己吃苦果。

這個事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因為滴滴監管不到位,服務不到位,以及對生命的漠視,對客戶利益的漠視,才造成了這個事情的發生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滴滴公司是這起殺人案的間接幫兇。

現在人已經沒了,你出來道歉,然後給三倍的賠償有還有什麼意義呢?難道滴滴公司不知道生命任何時候都比金錢更為重要嗎?

進入2018年以來已經出現了兩起女乘客搭乘滴滴被姦殺的事情,我認為這絕對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因為滴滴的管理機制有問題。

作為一個這麼大的公司,滴滴一直承諾客戶的投訴在兩個小時之內答覆,而且在空姐遇難事件之後,滴滴公司也口口聲聲的說要整改,但是整改在哪呢?如果在空姐遇難事件之後,滴滴真的引起高度重視,扛起一個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那樂清這個女孩的就不可能遇害。

在這個事情發生的過程中,有很多明顯的線索是可以避免這個事情的發生的:

第一個線索

在樂清這個女孩遇害前一天,已經有一位林姓女乘客投訴給滴滴,說這個滴滴司機要求她坐到前排,還把車開到很偏僻的地方,然後還計劃鎖車門不讓林女士有機會下車,在林女士找機會下車逃跑之後,這個男司機還追了林女士幾百米,因為看到有其他過路的車才放棄,這個明顯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難道滴滴客服都看不出來?

但是對於林女士的這個投訴,滴滴公司在樂清女孩被遇害之後,一直都沒有給予任何答覆。

第二個線索

在趙女士失聯之後,她的同學在當天下午開始就一直在聯繫滴滴順風車平臺,希望他們能提供幫助,但一直等到下午5點左右,平臺方一直在說會優先處理,但也沒給出任何處理結果。



第三個線索:

趙某在當天一點鐘塔乘滴滴車之後,手機就一直是處於關機狀態,滴滴客服在接到投訴之後,最基本的處理方式,打趙女士手機應該是可以的吧?這應該是最基本的確認方式吧?

第四個線索

當天下午4點鐘左右派出所民警在亮明警察身份後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關於趙某某所乘坐的順風車車主及車輛的相關信息,滴滴客服回覆稱安全專家會介入,要求繼續等回覆。17時13分許,滴滴客服向該所民警反饋稱趙某某在13時許預約了順風車後已於14時10分許將訂單取消,並未上車。民警質疑上車後還可以在中途取消訂單,再次提出要求瞭解該順風車司機聯繫號碼或車牌號碼以便於聯繫,但是滴滴客服沒有給予配合。


通過分析以上四個線索,只要是一個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是一一個極為不平常的事,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然而令大家失望的是,滴滴公司一再敷衍了事,根本就沒有把客戶的利益和安全放在眼裡,最終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在這個事情的過程中,如果滴滴有起碼的一點責任,能夠給予更多的配合,那麼警方就可以提早鎖定犯罪嫌疑人,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

遺憾的是滴滴公司作為這麼大的一個出行公司,而且在前不久已經發生空姐遇難事件之後,滴滴公司還是那麼的任性,那麼的高高在上。

在趙女士失聯之後,很多社會人士都出手幫助,大家紛紛在微博、朋友圈轉發這個事,而樂清當地部分民間救援隊獲悉女孩失聯的消息後,也自發前往附近山上幫助家屬尋找。

然而作為出行服務的直接提供者,滴滴公司卻敷衍了事,不理不睬,不作為。

從這個事件當中,我們可以看出滴滴公司管理的混亂,監管的缺位,更深一步的說滴滴公司就只想著自己賺錢融資,卻把客戶的利益放在一邊,這種作為跟一個大公司應有的責任極為不匹配,甚至可以視為是對生命的一種漠視。

這種不負責任不作為的公司,那發展得再大又有什麼用呢?所以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深入的去對滴滴公司進行調查,如果有必要,直接取消相關資質得了,以免以後有更多的人遇害。


貸款教授


1.唉,鄭州空姐遇害案,溫州趙女士被姦殺案,短短3個月滴滴順風車出這樣大的事件,足以說明滴滴順風公司該嚴格整頓了!對那些文化不深、身上紋身、遭到群眾投訴的司機和有過不良社會記錄者,堅決要清理出司機隊伍。


2.滴滴公司主動賠償人身傷亡賠償的3倍,這個是應點讚的!

3.這些壞司機喪盡天良,殺了人命,判處死刑是應該的。還有些痞子司機,橫行市裡,公安應嚴於打擊。


4.當今女孩出行,應結伴而行。有的女人認為自己社會地位高,對老公時常提離婚嚇唬,易產生錯覺。這對外人不起作用。女人人小、個低、無力,工資又低,在社會上是弱勢群體,要有風險防範。特別在夜間,女人更不要單獨出門。這事也給女同志提供了反思教訓!


苗萬平談情感


溫州樂清女孩被姦殺一案,滴滴公司發表致歉並主動賠償人身傷亡賠償的3倍,你怎麼看?

我依然認為,溫州女孩是被無良司機所殺害的,但是相關機構和個人也難辭其咎,罪責難逃,成了不折不扣的幫兇。

1、我拒絕滴滴再次的道歉,因為沒有什麼誠意。僅僅三個多月,還是在整改期,居然再次發生兇殺案。一邊是道歉,另一邊錯誤一犯再犯。

2、滴滴在此起兇殺案中充當了幫兇的角色,應該為此付出法律代價,甚至有人還要為此被追究刑事責任。一方面案發前一天,司機鍾某還因對另一名乘客圖謀不軌,被乘客投訴,可是滴滴不僅沒有及時處理,還給其派單,這不是縱容是什麼?

另一方面在兇殺案發生的當時,面對一而再、再而三的求救請求,居然可以反覆進行推諉,其冷漠、麻木程度,不就是一個“兇手”嗎?

3、資本的冷血得到赤裸裸的展現。3倍賠償又怎樣,面對一條條活生生的人命,難道用3倍賠償就能打發嗎?真是如有網友所言,你出人命,我出錢。

4、任何公司,尤其是交通出行公司,都必須把安全職責擺在第一位,為此付出多少精力,都是應盡的職責。凡是那些漠視安全,都要給予嚴厲處罰,嚴重的,還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絕不能姑息遷就。

從滴滴反覆出現的事件來看,還是對於安全的漠視,過於追逐金錢的暴利。

5、加大監管力度勢在必行,一方面是預防,另一方面是重處。


碧翰烽


根據警方通報和一些報道梳理一下事件的經過:

8月24日13時許,趙某某從樂清乘坐一輛順風車前往永嘉上塘,原本下午2時40左右可抵達目的地。

2時09分,趙某某在微信群中表示自己進入了無人山區。大約5分鐘後,她發出“救命”、“搶救”的信息。

之後,趙某某在永嘉的朋友朱某某發現趙手機關機失聯,沒在預定時間到達永嘉,於是同滴滴客服聯繫,索要司機電話、車牌未果,客服稱已經將情況上報,一小時後聯繫。

14時22分,朱某某來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民警用朱的手機兩次與滴滴客服聯繫,表明身份,依然沒要到司機電話及車牌。

17時32分,朱某某向民警反映,另一好友曾在微信上接到趙某某的求救信息,於是永嘉民警同趙某某家人聯繫,得知對方已經向樂清警方報警,於是及時聯繫了樂清警方。


再看樂清這邊:

17時36分,樂清警方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臺聯繫,表明情況緊急。

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

18時04分,民警通過郵件將所需資料發送至滴滴公司。

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及駕駛員信息。

樂清市局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機制,並於凌晨4時抓獲犯罪嫌疑人。


網上所說的滴滴拒不提供司機電話、車牌是發生在永嘉這邊,那麼到底是誰的錯呢?

首先滴滴客服應該是沒有錯,一線客服肯定沒有權限洩露司機的手機號和車牌號。而且客服已經將情況上報,可以說已經盡到職責了。

但問題是,客服上報的情況如泥牛入海,杳無音信。可見滴滴公司對於這種情況根本沒有緊急預案,哪怕你告訴警方該以什麼方式獲取這些信息也好啊。

永嘉警方看上去也存在一定問題,因為他們所做的僅僅是使用報案人手機與滴滴客服聯繫,而客服是沒有權限的。事實證明如果採用公對公的方式,是可以較快拿到司機的手機號與車牌號的。

但是要注意到一個細節:永嘉警方在接到報案時,並不知道受害人曾發出求救信息。也就是說,可能在警方看來,這就是一個失聯事件,並沒有想到會是一起惡性案件。所以從當時的情況看,永嘉警方的應對沒有大問題。


我認為,順風車這一產品本身存在很大的問題,再加上滴滴沒有做好事先的預防工作,導致了這一案件。

至於事後“滴滴拒不提供司機聯繫方式”,只能說是當時報案人、永嘉警方和滴滴,都沒想到情況如此嚴重。


不過說實話,開滴滴還敢殺人作案,只能證明這個人不想活了,就像上次的空姐遇害案件。這種人就算不通過滴滴平臺作案,也會通過其他方式尋找受害人的。

夢露居士


2018年5月6日,鄭州空姐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後,滴滴也曾發表過一個聲明,大家可以與此次的聲明對照著一起看,完全是格式化的套話,比如第一句,5月份的聲明是這樣寫的,“對於鄭州順風車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我們感到萬分悲痛和內疚”,這次是這樣寫的“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趙女士遇害一事,我們感到萬分悲痛”。

除了事情,跳出來發個聲明,每次都是這種套路,“悲痛”過後就是談下一步如何整改,如何避免再發生類似事情云云。不過這次滴滴沒有這樣講,因為已經被打臉一次了,它學乖了,不說這種下次可能還會發生的事情,以免下次被人扒出來,再次打臉。

這充分說明,滴滴自身對網絡車的監管也沒有底氣,所以它不談如何監管,如何做的更好,而是提出3倍賠償的問題。這真是好笑,直接把人身安全與賠償掛鉤,好像是說我有的是錢,你們儘管放心坐車,出了事情,我會給你們賠償的。

難道人命就如此低廉,難道這就是所謂的保證,沒有哪個乘客願意付出生命的代價去獲得這3倍的賠償?生命是無價的,滴滴的這種聲明完全不能打消乘客的顧慮,結果就是大家用腳投票,來表達自己的不滿與不信任!

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滴滴的平臺卻不作為,成功放過了一個犯罪分子,讓其犯罪得逞;明明可以將兇手信息儘快提供,卻以維護隱私為理由,拖延時間,致使悲劇無可挽回!此事是緊急情況,能與平時的一般投訴相提並論嗎?

正如趙某父母在樂清殯儀館對前來道歉的滴滴人員說的那樣,“你管理不嚴格的話,就是謀財害命!”


打虎拍蠅


300倍也挽回不了無辜的生命!

看到滴滴這句話我很生氣,滴滴說:“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按參照法律規定的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與3倍的補償”。

合著滴滴還想著所有刑事案件都用錢來解決?到底有沒有決心做好安全防範,儘量不出現類似事件?

難道滴滴想的不應該是以後不再出現這種情況嗎?滴滴到底咋想的?

上次空姐事件後,滴滴要求整改。三個月過去了,滴滴到底整改了什麼?整改的就是客服一再推脫不作為,對被投訴的司機不做任何處理,報警時要車牌號也不給,沒有安全意識,這就是整改的結果?

滴滴這樣的互聯網巨頭,要真的肯做事情,是能做到的。技術、資金、資源,他們都不缺,怕的就是他們壓根就不想做。

抱著僥倖心理,出了事情花錢公關,對乘客的安全意識不夠,強烈建議滴滴停業整頓,什麼時候準備好了什麼時候再出來。

沒有滴滴,人們照樣能出行,可生命,只有一次啊!


傅一聲


莫說是三倍,即便是三十倍、三百倍,能換回這條鮮活的生命麼?

我們雖然健忘,但沒有忘記上次空姐遇害案中的滴滴承諾:

再次向乘客家人及公眾道歉。我們會全力做好後續工作,同時全面徹查各項業務,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空姐遇害案後滴滴公司發佈的致歉聲明。

當時,沉浸在巨大悲痛和無比憤怒中的民眾,儘管一再對滴滴公司提出批評,但還是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選擇了“相信”和“原諒”這一網絡約車平臺。畢竟,人們的選擇空間太小。

然而就在三個月後,又一名花季少女慘遭滴滴順風車車主姦殺、拋屍。毫無疑問,滴滴公司的上一次“致歉聲明”,被啪啪打臉了。

如今,滴滴公司再一次發佈了致歉聲明,並同時做出承諾:

再次向乘客家人以及公眾道歉。我們會繼續積極配合警方,同時全力做好家屬後續善後工作。我們承諾,無論法律上平臺是否有責任,以及相應承擔多少責任,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將參照法律規定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給予3倍的補償。

需要注意的是,滴滴的這份聲明,不僅僅是針對此次受害的女孩,而是向廣大乘客推出了一款“人身傷害險”:通過我們的平臺約車,如果出現了問題,不管我們是否存在責任以及存在多少責任,滴滴公司都按照三倍的人身傷害賠償標準來進行補償。

一個行業巨頭,能想到的危機公關,竟然是“你出事兒,我買單”。想到這裡,也就自然明白,滴滴平臺一次次地出問題、被打臉,絕非是偶然或巧合。

面對公眾的質疑,滴滴想通過三倍人身傷害賠償標準來給大家一個定心丸:滴滴,你真的很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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