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人眼中的「小弟子」

何為“小弟子”?特指未成年的“法輪功”練習者。李洪志對“小弟子”特別“眷顧”,

他鼓吹“有許多小孩是有來頭的,都是要得這個法的”。(《濟南講法答疑》)安排明慧網開闢“小弟子園地”專欄,教唆弟子把孩子帶入修煉之列,“孩子不能練功你就給他讀法,教孩子唱大法弟子歌曲。”(《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在李洪志的教唆和明慧網的鼓動下,弟子把帶“小弟子”作為“精進”、上“層次”、求“圓滿”的方式,撰寫交流文章向同修炫耀,向“師父”討賞!你還別說,父母對孩子的影響確實大,在弟子潛移默化的影響下,一些孩子跟著父母“學法”、偷偷摸摸發“資料”、胡編亂造寫“體會”,成為“法二代”。

眾人眼中的“小弟子”

那麼,正值孩提的“小弟子”在眾人眼中是什麼樣的呢?

——李洪志眼中的“搖錢樹”

李洪志傳播“法輪功”的重要目的是撈錢,傳播之初如此,現在也是如此。李煞費苦心地教唆弟子帶“小弟子”目的明確,即把“小弟子”培養成“搖錢樹”。

李洪志把“小弟子”看成“搖錢樹”從“法輪功”的發展變化可以看出。過去,李洪志通過辦培訓班、出售書籍、像章、護身符等方式騙取大量錢財,自己賺得盆滿缽滿。“法輪功”被取締後,大量弟子果斷放棄修煉,李的財源萎縮,民眾對“法輪功”的認識不斷加深,李維持財源難上加難。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他把貪婪的眼神盯向未成年的孩子,通過弟子之手擴充財源,培育新的“搖錢樹”。現在,李洪志的主打曲是“神韻”演出,支撐“神韻”演出的恰恰是“飛天學校”培訓出來的“小弟子”。為此,2005年12日2日,李指使明慧網開辦“小弟子園地”,組建“飛天學校”,頻繁招收弟子的孩子入校。“神韻”演出的目的是撈錢,支撐“神韻”演出的小弟子是什麼?不言而喻。將來,痴迷“法輪功”的弟子老的老、病的病、死的死,使本來就少的弟子如風中落葉飄入大地,只有現在挖空心思發展“小弟子”,才能保證財源“細水長流”。

——父母眼中的“登天梯”

普天之下,父母視孩子如同心肝,付出生命也再所不惜,上演了很多催人淚下的故事。在法輪世界裡,弟子要麼視孩子為“魔”,要麼視孩子為被救的“眾生”。視為“魔”的被掐死,視為“眾生”的拉入修煉。總之,孩子被弟子根據需要隨意所用,全無童年之趣。

弟子受去“去情”論的影響,視孩子為“魔”,關淑雲掐死9歲的女兒戴楠就是例證。“法輪功”的行徑被人們聲討,也不為大多數人性尚未泯滅的弟子接受。李洪志感到害怕,又鼓吹“救度眾生”、“救人”數量不足等歪理邪說,誘導弟子一改除“魔”舊態,利用孩子在生活中、情感上對自己的依賴,把自家孩子當成被“救”對象,為自己早日“圓滿”湊數字,使孩子成為“登天梯”。上述之說,只要看看弟子修煉“法輪功”的目標即可。弟子修煉“法輪功”終極目標是實現“圓滿”,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這個目標服務。因此,弟子誘導孩子修煉“法輪功”並不是希望孩子得到虛幻的“福報”、“圓滿”,而是為自己積“威德”、上“層次”、求“精進”,為實現“圓滿”回到“天國”服務。弟子的這種心理,在《真正帶好小弟子的一點體會》、《小弟子讓媽媽找到自己修煉的差距》、《我家的大法小弟子》等文章中多有體現,讀後不難發現弟子引導自己的孩子、鼓動同修的孩子、誘騙常人的孩子所包藏的禍心、私心和殘忍心,以犧牲孩子的幸福滿足自己的“圓滿”欲和“天國”夢,踩著孩子的肩頭“昇天”是多麼的荒唐和悲哀。

——同修眼中的“大白痴”

同修評價“小弟子”算是關起門來打分,決定著“小弟子”的自我認同和“法輪功”的群體認同,對“小弟子”的成長尤為重要。

李洪志教唆:“我們四、五歲,五、六歲的小弟子、小學員,修的好的非常多,很神奇的。他們有的挺神通的,這部份人比較多。”(《瑞士法會講法)》於是,明慧網便把“小弟子”捧上天,說什麼“開天目”、“學習無師自通”、“患病自然愈”等等“神蹟”。只要細看這些“神蹟”,全是無時間、無地點、無人名的“三無產品”,凡看到的人無不送他們四個字:狗屁胡說!刺破氣球只要一根細針,戳穿謊言只需一個事實。“小弟子”的“神蹟”被同修一句話打成粉碎,讓“法輪功”群體頓時成了大紅臉。某弟子今年4月20日撰寫的《珍惜家庭修煉環境 帶好小同修》一文最能說明這種情況,弟子為了“證實法”對孩子缺少照顧,心存內疚,“說來慚愧,因為我的工作每天早出晚歸,對家庭照顧的很少。”內疚之情很快被“師父”的安排阻斷,變得麻木不仁,“但可能因為我做的是正事吧,師父給我把這一切安排妥當。”“師父”怎麼安排的結果呢?同修一語道破天機,“我很恨他給我添麻煩,用同修的一句話說:‘這孩子除了學法好外,別的都不行。’我無語。”

人的社會化是孩子成長的必然過程,孩子按照要求“學法”,結果只能是“除了學法好外,別的都不行”,成了同修眼中的“大白痴”,還讓在場的父母啞口無言。本應鮮花一樣的童年落如此評價,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過於此。

 ——常人眼中的“無辜者”

文中的常人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小弟子”多有接觸的鄰居、老師等,他們的評價多為“弱智”;另一類是通過互聯網瞭解“小弟子”的社會民眾,他們的評價多為“無辜者”。總體上看,“無辜者”佔主體,分述為:

鄰居、老師眼中的“弱智”。 弱智是指智能發育障礙,明顯落後於同齡平均水平,除智能低下外,還有運動、生活能力、學習勞動能力等都低於正常水平。2011年5月21日,一名“小弟子”撰文《我是大法小弟子》把自己的“弱智”形象描述得栩栩如生,可稱典範。“上學報名時,老師考我‘3+2=?’,我不會,考我拼音,我又不會。我的個子高,考我這麼簡單的知識我答不上,校長懷疑我是弱智。”

其他民眾眼中的“無辜者”。今年是“1.23”自焚事件發生十週年,不少網友感言:“為母女兩感到痛心和惋惜”、“我也是個曾經的痴迷者,提起“法輪功”和李洪志就一個字‘恨’”、“歲月可以使任何一個人失去美麗的容貌,在我們含淚的眼中、在我們痛楚的心裡,陳果依然很美。希望陳果能夠以堅強的意志力勇敢地面對生活”、“善良的人們呀,“法輪功”害死害殘了多少善良的人們,一定要擦亮眼睛”、“法輪功,太害人了,陳果好可憐,李洪志該死!”一條條留言,道出民眾的對“法輪功”的憤恨,也道出了對“小弟子”的深切同情。

同為孩提,常人的孩子是人們心中的“天使”、“花朵”、“乖乖”、“寶貝”,走在“神路上”的“小弟子”卻成了“師父”眼中的“搖錢樹”、父母眼中的“登天梯”、同修眼中的“大白痴”、常人眼中的“無辜者”,對比何等鮮明,又是多麼讓人痛心疾首!

最後強調一點,筆者本人絲毫沒有歧視、譏諷“小弟子”的意思,而是切身感受事實,為包括弟子在內的人們認識“法輪功”提供一個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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