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網上稅務局」上線,個體司機可迅速拿到3%專用票

8月22日,個體司機王成義拿到了物潤船聯代開的第一張勞務費發票。

他將這張發票交給自己所在的吉林某物流科技公司後,託運方完成了增值稅進項抵扣,降了不少貨運成本。

據悉,江蘇稅務局2018年出臺了《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從事貨物運輸交易撮合業務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江蘇物潤船聯網絡股份有限公司成為了首批稅務代徵試點企業。

簡單理解,就是物潤船聯成為了目前全國唯一一家稅務第三方代徵工作站,只要經過物潤船聯旗下“水陸聯運網”撮合交易,平臺就能幫助個體司機開具3%增值稅專用發票。

有了這張發票,託運企業可以合法獲得運輸增值稅專票進項抵扣,降低企業所得稅成本,避免企業運營過程中的稅務風險,解決了運輸開票的合規性、稅務鏈條的合法性問題。

解決司機老大難

油票、過路費發票、勞務費發票——物流運貨企業的稅務問題就繞著這三票打轉。

但個體司機和小微企業的勞務費票據一直就是頭疼病。

按理,司機拿了勞務費,擔了承運的生意,就應該給託運方提交這部分勞務發票。

但事實上,營改增之後,個體運輸戶屬於納稅人分類中的“其他個人”,並沒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質。如果個人去稅務局代開,手續繁瑣,也很難取得發票。

“個體運輸戶因普遍存在掛靠現象,很少有手續全部齊全的。”物潤船聯董事長朱光輝說。所以,市場上存在開白條票或者買票的混亂狀況。

貨運“網上稅務局”上線,個體司機可迅速拿到3%專用票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貨勞處領導與物流船聯董事長朱光輝)

之後,國家相關部門也在致力於解決這個難題。

據悉,國家稅務局發佈了《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關於開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7〕579號)文件,明確了國家交通部公佈的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可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但依然存在不少無車承運人平臺無力給平臺司機開具這個3%的專用發票。

而物潤船聯與稅務局簽訂代徵協議,只要經過物潤船聯撮合匹配,即有這個平臺見證真實交易的,就能替個體戶司機或者小微企業開具3%的發票,直接給到貨主方。解決了原先的運輸白條問題,間接降低了企業稅收成本。

比無車承運人平臺更進一步

朱光輝說,物潤船聯與稅務局簽訂的這項協議相比之前無車承運人平臺代開發票的試點更進一步。

原先,江蘇已經有5家企業取得了代開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試點,但他強調,這幾家無車承運人平臺只針對自己承運的業務開展代辦,“裡面的邏輯,這些無車承運人平臺作為承運方將事實承運人數據傳給稅務局,稅務局再將徵稅辦理委託平臺,而我們這次的試點,即使只有撮合匹配,沒有承運關係,只要平臺見證了真實貨運交易,就能代替開票。”

貨運“網上稅務局”上線,個體司機可迅速拿到3%專用票

(稅務辦稅大廳延伸點)

最明顯差異是,之前試點開的發票蓋的是稅務局的章,但現在物潤船聯開具的發票蓋的是物潤船聯的章。

形象地說,之前的試點更像是“稅務業務延伸點”,物潤船聯更像是“網上稅務局”。

“不管是傳統物流企業,還是無車承運人平臺,只要是真實貨運交易,我們都能代徵這個3%。”

為物流企業上市掃雷

朱光輝很興奮,“這讓無車承運人和傳統物流企業走向合法合規,也只有合法合規的企業才能走下去。企業不能揹著原罪一直往前走!”

就在昨天,8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公安部、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在北京聯合召開會議,共同部署打擊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兩年專項行動。

這意味著,線下物流企業也好,無車承運人平臺也好,都將面臨更為嚴峻的納稅合規性考驗。

朱光輝說,之前貨運行業出現無車承運人等創新模式被各方重視,運輸白條等問題被各方心知肚明地忽視了,不會申報也就不會納稅。但一旦稅務部門徹查運輸白條企業所得稅問題,地雷就會引爆。

“如果仍然保持原狀,物流企業不能上市,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無法對其合規合法性發表意見,因為涉稅風險巨大。”

現在“互聯網平臺撮合代開運輸專票”服務推出後,這些風險將被規避。

貨運“網上稅務局”上線,個體司機可迅速拿到3%專用票

(首張互聯網撮合業務第三方代徵增值稅專用發票順利開出)

可以預見,明年無車承運人口子一旦放開,大量沒有“稅務業務延展點”功能的平臺或者第三方物流企業將迫切需要這樣的一個接入口。

物潤船聯作為互聯網物流綜合服務平臺或將迎來大批的服務合作方。

補點料

物潤船聯是交通運輸部首批無車承運人試點單位之一。公司自成立以來,以船聯網、車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為基礎開展“互聯網+”高效物流、無運輸工具承運,是“互聯網+多式聯運”綜合服務平臺。

(掌鏈傳媒記者 周豔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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