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蛇傷人,是野生還是有人放生」一文,紅塔森警有話說!

受玉溪市紅塔區森林公安局委託,古樓警長現將職能部門對網文“腹蛇傷人,是野生還是有人放生”的回覆網上發佈,請結合發帖人@煢悛 在原文中的跟帖一併閱讀。古樓警長在此對森林公安及廣大市民朋友的信任表示感謝。2018年7月23日, 玉溪高古樓網站署名為@煢悛 的網民朋友發表了一篇題為《腹蛇傷人,是野生還是有人放生》”的一篇貼文,反映紅塔區黃草壩出現有人被毒蛇咬傷事件,並對事件做了評論。原貼鏈接:https://www.gaogulou.com/thread-1302479-1-1.html

看到該信息後,玉溪市、區森林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聯合開展了調查工作,經查實基本情況如下: 一、圖片中的蛇,經技術人員鑑定,不是文中所說的蝮蛇,不屬於蝮蛇科,而是蝰蛇科烙鐵頭屬,學名叫山烙鐵頭蛇,是一種有明顯寬濃郁夾窩的毒蛇,常棲息於海拔315米-2600米的山區中,適應於各種環境,包括森林、灌叢和草地,更喜歡山地石漠化地區,便於隱藏避難。 國內多省都有山烙鐵頭蛇分佈,包括雲貴高原,該物種已被列入中國國家林業局2000年8月1日發佈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二、帖子中所說的“傳聞森林公安把捕捉到的蛇放生到黃草壩”不是事實。森林公安對蛇類等野生動物的放生都嚴格遵循《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對於野生動物的放生都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經過嚴格審批。特別是對劇毒、猛禽、外來物種的野生動物,森林公安鑑別後,都是將其送到各地溼地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設立的臨時收容救護點(中心),而不會將其隨意放生,森林公安未在黃草壩一帶進行過放生活動。

紅塔森林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但是不能隨意進行野外放生,特別是外來物種。因為每個物種棲息地不同,盲目放生會破壞當地的生態鏈,對生態環境破壞造成不可評估的後果。《野生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森林公安局同時向市民呼籲:請大家千萬小心注意,如遇蛇類或其他類野生動物,不要慌張、不要自行處理,請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或紅塔區森林公安局報警電話“0877-2295995”,由職能部門安排專人到現場處理。

玉溪市紅塔區森林公安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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